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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3-02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310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7,230,07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09%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会议。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梅治福先生、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郑远民先生、崔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调整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127,230,07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文胜、马鹏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四日

    ●报备文件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