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3-017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转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的通知》(时代万恒[2013]5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概述
控股集团于2013年9月10日收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转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辽宁国资产权[2013]169号),同意将辽宁省国资委持有的控股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辽宁省国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
法定代表人:孙宝伟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6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服务业、仓储物流、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律禁止经营的除外)
三、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控股集团、国资公司均是辽宁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本次股权划转属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集团的经济性质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权划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数未发生变化。划转前,国资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划转后,国资公司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70%。
本次划转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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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权划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集团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行政管理权限不变,原有经营方式不变,因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偿划转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辽宁国资产权[2013]169号);
2、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转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的通知》(时代万恒[2013]51号)。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