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3-06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在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 1,209,093,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通过了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8,505,7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7,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二)《关于调整〈公司总部关键领导岗位年薪激励方案〉标准年终效益奖金核算规则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高管人员,上述人员中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392,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7,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