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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3-5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3年9月15日—2013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下午3:00至2013年9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1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旭亮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3,215,815股,占勤上光电股份总数的35.555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8人,均为2013年9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勤上光电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3,129,015股,占勤上光电股份总数的35.532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9人,均为2013年9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勤上光电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800股,占勤上光电股份总数的0.0232%。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毅、毛国栋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92,115股同意、23,7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90,815股同意、23,700股反对,1,3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90,815股同意、23,700股反对,1,3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90,815股同意、23,700股反对,1,3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90,815股同意、23,700股反对,1,3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