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3-04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3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2013年9月13日,上述5,000万元已返回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航运业仍处于低谷期,为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减少了新船订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故公司未来一年有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暂时出现闲置。该资金为船舶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拟将上述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5,000万元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船舶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在此期间,船舶项目若有需要,公司将随时筹措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船舶业务的正常运转。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请见同日公告的《临2013-04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3-04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参会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已于2009年全部投入到位)约有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为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同时因金融危机影响,公司新船订单减少,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故公司以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9月1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3-04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
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3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3月16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年9月13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返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94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8家特定对象发行了4,7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总额520,04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45,818.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600,981.64元。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为,“增资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 亿元;“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46 亿元。项目均已投入到位。
由于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航运业仍处于低谷期,为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减少了新船订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故公司未来一年有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暂时出现闲置。该资金为船舶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董事会决定,将船舶项目上述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船舶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在此期间,船舶项目若有需要,公司将随时筹措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船舶业务的正常运转。
二、募集资金安全保障和归还措施
1、募集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公司将及时向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通报,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募集资金归还保障措施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船舶项目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归还,以确保投资项目的运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为募集资金净额的9.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此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由于公司2007年度定向增发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保荐人持续督导已结束,故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2013年9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独立董事意见
2013年9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张阳先生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提出了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具体措施。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前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已于2009年全部投入到位并产生了相应的效益。由于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航运业仍处于低谷期,为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减少了新船订单,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有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暂时出现闲置。本次拟使用的资金为船舶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
鉴于此,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3年9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七届七次会议,全体与会监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已于2009年全部投入到位)约有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为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同时因金融危机影响,公司新船订单减少,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故公司以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经参会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经参会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