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9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2013年9月4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616.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2,299.27万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2014年8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约为4,299.27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用3,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92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3年9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2013年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安徽盛隆管理层根据安徽盛隆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3年9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继续向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对安徽盛隆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为安徽盛隆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安徽盛隆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3年9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继续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万安”)原计划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截至目前已投资3,000万元。鉴于陕西万安所在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尚未全部完成,相应的配套设施也正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拟调整对陕西万安的投资,对原投资计划的7,000万元投资暂缓实施。
目前陕西万安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稳定,销售情况正常,本次调整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3年9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3,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1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494.6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5.766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8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9月4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616.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2,299.27万元。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9月3日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2014年8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约为4,299.27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3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3年9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2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2013年9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6)。
四、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92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也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运用3,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司运用3,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3,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3,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二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13年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2、向中国工商银行宁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安徽盛隆2013年度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安徽盛隆管理层根据安徽盛隆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对控股孙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拟继续对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提供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其中,向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详见公司2013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继续向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对安徽盛隆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本次为安徽盛隆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安徽盛隆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6、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资助对象: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6月24日。
3、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比例为95.17%。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铸造、精加工及销售;耐磨材料生产、销售:炉料(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3,624.24万元,净资产为5,747.1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07.60万元,实现净利润-283.69万元。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即公司对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本次对安徽盛隆提供5,000万元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证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安徽盛隆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安徽盛隆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并且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风险可控,财务资助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安徽盛隆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5,593.2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无逾期的对外资助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向其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与陕汽集团合作方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首期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其余部分在两年内缴足。
2012年1月,全资子公司“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万安)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7)。
二、本次投资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陕西万安原计划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截至目前已投资3000万元。鉴于陕西万安所在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尚未全部完成,相应的配套设施也正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调整对陕西万安的投资,对原投资计划的7,000万元投资暂缓实施。
三、调整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陕西万安生产经营情况稳定,销售情况正常,本次调整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