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公司设立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公告
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公司设立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公告
2013-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5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公司设立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610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61号),批准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意味着国家相关部门对公司在技术创新、高端研发人才培养方面的肯定,同时也是公司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研发技术领域的优势体现。公司研发工作将以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为契机,锐意进取,在高端研发人才的带动下再上新的台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