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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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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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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0版)

    ②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土地增值税征收及清算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估对于土地增值税按各物业形态收入扣除税法规定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增值额预测各期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具体公式: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税率-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房地产开发有关税金

    对于开发产品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评估人员根据开发产品预测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对土地增值税进行分摊。开发成本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即为土地增值税总额扣减已结转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开发产品土地增值税。

    ③企业所得税

    同原地产开发的“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二期、四期项目”已于2012年12月26日通过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预评审。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属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第7号令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根据财税[2011]58号文规定,同原地产2010年—2012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渝地税免[2013]54号的有关规定,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销售收入占当期总收入的70%以上,方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由于2013年的未来销售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收入占当期总收入比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评估人员暂按25%计算预测期所得税费用。

    (6)扣除适当利润

    本次评估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收益”的原则,根据项目开发程度、实际已付的工程款和销售等情况合理确定适当比例的利润扣除。

    1)对于开发产品,由于已竣工且仅剩尾盘未售,本次评估根据市场情况结合项目的风险程度,确定税后利润扣除比例为5%。

    2)对于开发成本,假定尚需支付成本在预测期内均匀投入,其资金实际占用成本约为总额的50%,本次评估按未来尚需支付成本的50%占预计资金投入的比例并考虑项目的实际风险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未售部分利润扣除比率=(尚需支付成本×50%)/(尚需支付成本×50%+存货评估值)+适当的风险比率

    对于开发成本,尚需支付成本等于预计总成本费用扣除账面累计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根据拟开发项目物业类型、开发项目所在地区的差异,分别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费用、建安成本、园林环境工程费、社区管网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工程其他费以及资本化利息等方面估算,并结合同原地产的规划和测算确定开发项目的总成本,进而确定开发项目未来尚需支付的成本总额为271,161.96万元。

    对于适当的风险比率,本次评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房地产开发行业土地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一般在20%至40%之间,评估人员对D7区项目总目标成本结构进行分析,其中土地成本占总目标成本比例为30.75%,表明D7区项目的土地取得成本相对合理,开发风险一般。

    B、评估人员对项目未售部分开发物业类型结构进行分析,其中住宅、商业、车库未售面积占总未售面积比率分别为23.46%、40.70%、35.84%,其中D7区三期项目为商业,三期未售商业占总未售商业比例约90%。评估人员考虑到商业从培育到成熟需要一定的时间,其实际销售成交价格及成交时间受未来区域经济发展及消费人群影响较大。

    C、从项目开发周期进行分析,D7区项目预计2016年底整体竣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在建项目面积占总可售面积比例为68.72%,未来尚需支付的成本占总目标成本比率为40.24%,项目未来开发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经综合计算分析,最终确定开发成本的利润扣除比例为35%。

    (7)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上述评估,确定D7区项目“存货”的评估值为349,106.84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和结果

    1、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同原地产未来净现金流可合理预测,为避免会计利润和现金红利的缺陷和限制,准确把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资产评估以股东权益净现金流作为收益额,基本模型如下:

    ■+E+Q+H

    其中:PV:为股东权益净现金流现值

    Ft:为第t年的股东权益净现金流

    N:为年期

    i:为权益折现率

    E:为溢余资产评估值

    Q: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

    H: 为项目期末回收资产现值

    2、收益现值法评估思路及过程简要分析

    同原地产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考虑到同原地产的持续经营受未来能否获取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制约,本次评估假设同原地产目前已取得或正在开发的项目开发完成后即终止开发,即按目前项目的剩余开发期限测算经营期限,项目开发完成后对残余固定资产及营运资金现值进行收回。结合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对上述公式中的参数取值确定如下:

    (1)N(年期):以同原地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实际储备的土地根据开发进度可开发的时间进行预测。

    (2)Ft(股东权益净现金流)

    Ft=净利润+折旧与摊销-新增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归还借款+新增借款

    1)净利润

    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

    根据同原地产的项目开发方案、物业形态、项目所处区位、经济条件及评估基准日前的房价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分析,结合项目工程进度、销售计划分别估算项目的销售单价、销售数量、营业成本;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税收政策估算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根据项目所处的房地产市场行情,结合房地产行业的期间费用的平均水平,分析确定期间费用。

    2)折旧与摊销

    按截至评估基准日同原地产资产情况及折旧、摊销政策计算得出。

    3)新增营运资金

    新增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增加-经营性流动负债增加

    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经营性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经营性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

    评估人员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结合同原地产适用的会计政策及实际情况,根据同原地产销售计划、预计交房时点及收入确认原则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进行预测;根据同原地产成本结转原则,结合工程进度、付款计划等对存货、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进行预测;根据同原地产适用的税收政策对预测期应交税费进行预测。因此,根据预测期各年经营性流动资产的增加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增加情况计算得到各年新增营运资金。

    4)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指同原地产在预测期内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为保持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等。同原地产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其经营用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办公设备,评估人员根据基准日固定资产存量结合其经济使用寿命对预测期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5)归还及新增借款

    根据同原地产评估基准日借款合同约定及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资金计划、项目投资成本等资料,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归还借款及新增借款。

    (3)i(折现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相关准则和操作规范,采用国际通行的资本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折现率,模型如下:

    i=Rf+β(Rm-Rf)+Re

    i:权益折现率

    Rf:无风险报酬率

    β:β系数

    Rm:市场预期收益率

    Re:个别风险系数

    1)无风险报酬率(Rf)

    无风险报酬率根据同花顺iFind资讯查询的2010年至2013年发行的5年期国债利率的复利平均值确定为3.87%。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2)贝塔系数(β)

    评估人员通过查询同花顺iFind资讯房地产行业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贝塔系数为0.6017,查询近五年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有息负债与股东权益比例平均值为1.11。考虑到各项目公司开发进度和周期的不同,对有息负债的需求也各不相同,从谨慎角度出发,本次评估取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有息负债与股东权益比例平均值。贝塔系数=0.6017×〔1+1.11×(1-25%)〕=1.1026

    3)市场预期收益率(Rm)

    本次评估以同花顺iFind查询到上市公司2008年至2012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整体法)13.55%作为市场预期收益率。

    4)个别风险系数(Re)

    评估人员根据同原地产项目开发情况、销售情况、开发规模、未来融资计划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结合同原地产现有管理水平,营销政策等方面分析确定同原地产的个别风险系数为1%。

    综上,同原地产折现率(i)=3.87%+1.1026×(13.55%-3.87%)+1%=15.54%

    (4)E(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5)Q(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或未参与收益预测的资产和负债。

    (6)H(项目期末回收资产现值)

    项目期末回收资产主要包括营运资金的回收和固定资产的收回。

    期末营运资金收回的确定:根据同原地产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的情况,考虑预测期内营运资金的增加与收回情况,计算得到期末收回营运资金金额及现值。

    固定资产收回的确定:评估人员根据同原地产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价值结合预测期资本性支出以及折旧与摊销情况,确定项目开发完成后的固定资产价值,经折现后得到期末收回固定资产现值。

    截至2013年7月31日,同原地产股东全部权益按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327,341.80万元。收益法预测汇总表如下:

    同原地产收益法预测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二、国展地产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中,国展地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23,765.67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39,789.02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相差16,023.35万元,差异率为67.42%。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根据华康评估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3)第103-2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国展地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评估增减值分析

    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中,国展地产股东权益评估增值4,448.34万元,增值率为23.03%。主要是国展地产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国展地产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37,209.48万元,评估值41,160.51万元,评估增值3,951.03万元,增值率10.62%。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的原因系国展地产子公司荣府置地存货项目评估增值,荣府置地存货账面值为 25,903.55 万元,评估值 49,000.52 万元,评估增值 23,096.97 万元,增值率89.17%。荣府置地开发的荣府开元观邸项目地处绵阳城市中心位置,其土地使用权系2004年取得,取得时间较早,土地成本相对较低,自2000年9月绵阳成为国务院批准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城以来,绵阳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带动当地土地和房产价格大幅上升,本次存货评估采用基准日市场价格标准并考虑适当利润,以致存货项目评估增值。

    2、存货评估情况分析

    国展地产存货为国展·天悦人和项目已完工未结转开发产品成本,截至评估基准日,国展地产存货项目的账面值57,009,761.07元,评估值61,847,525.22元、评估增值4,837,76.15元、增值率为8.49%。

    对于已达到销售条件的开发产品,本次评估即以完全成本为基础,按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作为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开发产品评估值=预计销售总额-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适当比例税后利润

    (1)预计销售总额

    1)可售面积的确定

    根据项目的竣工测绘报告,产权证明及已售房屋明细,确定存货对应的可售建筑面积,项目未转部分具体见下表:

    未签约住宅共计1,186.84平方米,其中8号楼786.01平方米,均为建筑面积33-48平方米的小户型,其他楼栋未签约面积为400.83平方米,主要为57-104平方米的较大户型。

    2)销售价格的确定

    对于已签约未结转部分,以签约价格作为其销售价格;对于未签约部分,参考本项目近期已售或已签约同类物业合同价确定市场销售价;对于本项目无已售同类物业的,本次评估参照周边市场与待售物业相同或相近房地产销售价格,结合待售物业实际状况综合确定市场销售价格。

    ①基准日已签约存货

    A、住宅

    高层住宅已签约未结转面积869.61平方米,其签约总金额为603.95万元,签约单价为6,945.02元/平方米。

    低层住宅已签约未结转面积216.51平方米,其签约总金额为175.25万元,签约单价为8,094.43元/平方米。

    B、车库

    按照已签约协议确定签约价款,该部分车库对应的销售价款总额为3,575.22万元,销售单价为87,627.94元/个

    C、商业

    已签约未结转的商业面积为406.22平方米,签约总金额为620.90万元,签约单价为15,284.91元/平方米。

    ②基准日未签约存货

    A、住宅

    由于8号楼住宅户型较小,单价较高,故单独考虑其销售价格,8号楼最近1年成交情况如下表:

    其他楼栋最近1年成交情况如下表:

    故未签约部分综合单价为(7,819.34×786.01+6,663.55×400.83)/(786.01+400.83)≈ 7,400.00元/平方米

    B、车库

    未签约的18个车库中,有2个负1层子母车库、16个负2层普通车库,根据负1层已成交的情况,子母车库售价为150,000元/个,负2层车库目前均未销售,本次根据本项目负1层和负3层已售车库价格(成交价在83,000元至110,000元之间),结合当地市场情况,确定负2层车库销售均价为100,000元/个。

    故车库未签约部分综合单价为(150000×2+100000×16)/(2+16)≈ 105,600.00元/个。

    C、商业

    未签约商业面积为1,309.08平方米,主要为地下一层,用作社区超市配套,对于该部分商业,本次评估确定未签约商业的销售单价为8,300元/平方米。

    3)销售收入的确定

    根据国展·天悦人和项目未来可售面积及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未来销售收入如下表:

    (2)销售费用

    对于开发产品销售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房地产行业销售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比率,结合同原地产所处地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开发物业的类型、销售人群等多方面因素分析,确定项目开发产品销售费用为营业收入的3.5%。

    (3)管理费用

    对于开发产品应分摊的管理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费用率并结合同原地产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应分摊的管理费用占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对应收入的比率为2%

    (4)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直接成本中已考虑了借款利息,故未再单独考虑财务费用。

    (5)相关税金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结合国展地产所在地区相关税收规定,国展地产适用的各项税费及税率情况如下:

    2)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土地增值税征收及清算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估对于土地增值税按各物业形态收入扣除税法规定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增值额预测各期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具体公式: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税率-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房地产开发有关税金

    对于开发产品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评估人员根据开发产品预测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对土地增值税进行分摊。

    3)企业所得税

    国展地产企业所得税率为25%。

    (6)扣除适当利润

    由于本项目存货均已竣工,且仅剩尾盘未售,本次评估根据市场情况结合项目的风险程度,确定税后利润扣除比例为5%。

    经上述评估,国展地产开发产品的评估值61,847,525.22,即国展·天悦人和项目存货的评估值为61,847,525.22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情况分析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372,094,875.10元,系国展地产对子公司荣府置地及对参股公司郑州致方的投资。其中对荣府置地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60,088,098.07元,持股比例100%;对郑州致方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006,777.03元,持股比例25%。国展地产对荣府置地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399,598,312.62元,增值10.97%;对郑州致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未增值。

    荣府置地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的原因系荣府置地存货项目评估增值所致,荣府置地存货账面值为259,035,470.76元,评估值490,005,203.96元,评估增值230,969,733.20元,增值率89.17%。具体如下:

    单位:元

    对于已达到销售条件的开发产品,本次评估即以完全成本为基础,按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作为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开发产品评估值=预计销售总额-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适当比例税后利润

    对于近期将完工或正在开发的开发项目,根据假设开发完成后的预计市场售价扣除预计后续需支付的工程费用、期间费用、全部税金及适当比例税后利润作为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开发成本评估值=预计销售总额-后续尚需支付的开发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适当比例税后利润

    (1)销售收入

    ①可售面积的确认

    本次评估,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容积率等参数,若具备对应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若已经完工尚未进行相关登记,以实测面积为准;若项目尚未建成,以相关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批复等批准面积和被评估单位设计预测的数据为准。经核对确认后,荣府置地申报面积如下:

    ②销售单价的预测

    评估人员对项目所在地各物业形态近一年的销售价格、价格走势进行比较分析,对与荣府置地开发项目物业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新开盘及已开盘余房中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查分析,从各楼盘的周边景观环境、交通条件、周边配套、楼盘规模、建筑密度、内部配套、物业类型、平面设计、花园(面积/装修)、建材/设备、整体形象、物业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比较。结合荣府置地开发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销售计划及订价方案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各物业类型的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1)基准日已签约存货

    对于已签约存货(含完工和达预售许可的),按已签订的合同价作为市场销售价。

    2)基准日未签约存货

    对于未签约(含完工、达预售许可和在建)的,参考本项目当期已售或已签约同类物业合同价,结合企业预定价以及历史销售折扣比例确定售价,若当期无已实现销售的同类物业,对周边市场2013年7月新开盘及已开盘余房中与一、二、三期相同或相近的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比较分析,结合企业预定价以及历史销售折扣比例,综合考虑确定售价。

    A、住宅

    a、一期与二期住宅均有历史销售记录,具体见下表:

    评估人员结合企业预定价,确定一期未售住宅销售价格为4,800元/平方米,二期未售住宅价格为4,300元/平方米。

    b、三期住宅尚未修建,无历史销售记录,其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均较一期、二期更优越,根据企业未来规划及定价均高于成交的住宅价格,为真实的反映其市场。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与分析,选择了三个近期交易的、与委估房地产相关程度较高的楼盘作为参照物。基本情况如下:

    实例A:长虹国际城楼盘,该楼盘位于剑南路与跃进路交汇处,处于绵阳的城市核心区域,占地309亩,拥有110万平米超大体量,分为国际城广场和国际城社区,为城市中心超大型复合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00,000平方米,共有5,000户,产品面积从79平方米—135平方米不等。

    实例B:九洲跃进路1958楼盘,地处滨江路和跃进路之间,北临404医院、南面为新的市政规划道路和城市绿地,地理位置优越。项目由百米高层住宅、主题商业街、酒店公寓、及其它综合配套设施组成,该楼盘面积从70平方米—129平方米不等。

    实例C:富临东方广场楼盘,该楼盘位于绵阳东方红大桥头、占地面积近40亩,建筑面积约20余万平方米,套型面积主要集中在35-60平方米一室及两室、和90-130平方米三房。

    经市场调查分析,类似房地产销售均价约为5,700元/平方米。

    评估人员了解荣府置地三期住宅销售预定价,结合已售或已签约同类物业的销售折扣情况,确定三期住宅的平均销售单价为5,700元/平方米。

    B、临街商铺

    a、一期商铺已签约面积为1,622.46平方米,签约金额1,900.00万元,签约平均单价11,710.61元/平方米,评估人员结合企业预定价,确定一期未售商铺销售价格为11,700.00元/平方米。

    b、二、三期商铺目前尚未销售,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与分析,选择了三个近期交易的、与委估房地产相关程度较高的楼盘作为参照物。基本情况如下:

    实例A:香榭里大道楼盘,位于游仙区绵山路34号。该楼盘占地面积约9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近300,000平方米,总户数约2464户,临街商铺52套,单铺面积约为50-120平方米。该楼盘商铺于2011年5月开盘销售,经评估人员实地调查,香榭里大道临街商铺近期的折后均价约15,000万元/平方米。

    实例B:奥林春天-奥斯卡楼盘占地27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总户数2108户,该楼盘临街商铺78套,单铺面积约为30-300平方米。该楼盘商铺于2012年2月开盘,经评估人员实地调查,奥林春天-奥斯卡楼盘临街商铺的近期折后均价约16,000万元/平方米。

    实例C:凯信水韵滨江二期公园大帝楼盘,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路10号(五一广场旁)。该楼盘占地面积约52,4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94,451平方米,总户数3,000户,临街商铺30套,单铺面积约为23-85平方米。该楼盘商铺于2011年5月开盘,经评估人员实地调查,凯信水韵滨江二期公园大帝楼盘临街商铺的近期折后均价约18,000万元/平方米。

    本次评估的商业性房地产周边类似物业的销售价格为15,300元/平方米至16,200元/平方米。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结合企业二、三期商铺预定价以及历史销售折扣比例,再对周边市场相近临街商铺的销售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比较分析,综合考虑后确定二、三期未售临街商铺的平均销售单价为15,700元/平方米。

    C、车库

    a、一期车库已售53个,销售平均单价为12.2万元/个,评估人员结合荣府置地一期车库预定价,确定一期未售车库销售价格为12万元/个,一期未售车库共计210个,面积6,444.65平方米,则每平方米价格约为3,900元。

    b、评估人员对项目附近楼盘车位价格进行调查,结合荣府置地二、三期车库的预定销售价格,评估人员确定二、三期车库销售价格为11.5万元/个,二、三期未售车库共计1,815个,面积63,572.00平方米,则每平方米价格约为3,300元。

    3)销售单价的确定

    通过市场调查分析,评估人员结合项目的区位及实际销售情况,以及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销售计划及订价方案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各物业类型的预计售价如下:

    单价单位:元/平方米

    ③销售收入确定

    根据项目未来可售面积及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未来销售收入如下表:

    单位:万元

    (2)销售费用

    对于开发产品销售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房地产行业销售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比率,结合荣府置地所处地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开发物业的类型、销售人群等多方面因素分析,确定项目开发产品销售费用为营业收入的3.5%。

    对于开发成本的销售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房地产行业销售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比率,结合荣府置地所处地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开发物业的类型、销售人群等多方面因素分析,确定项目总销售费用为总营业收入的3.5%,扣减已结转的销售费用及开发产品销售费用进而确定在开发成本的销售费用。

    (3)管理费用

    对于开发产品和在建项目管理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费用率并结合荣府置地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开发产品和在开发项目管理费用占开发产品和在开发项目收入的比率为2%。

    (4)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直接成本中已考虑了借款利息,故未再单独考虑财务费用。

    (5)相关税金

    ①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结合荣府置地所在地区相关税收规定,荣府置地适用的各项税费及税率情况如下:

    ②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土地增值税征收及清算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估对于土地增值税按各物业形态收入扣除税法规定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增值额预测各期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具体公式: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税率-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房地产开发有关税金

    对于开发产品土地增值税,评估人员根据开发产品预测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对土地增值税进行分摊。

    在建项目土地增值税即为土地增值税总额扣减已结转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开发产品土地增值税。

    ③企业所得税

    评估人员根据开发产品和在建项目利润总额的25%计算各自承担的所得税费用。

    (6)扣除适当利润

    本次评估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收益”的原则,根据项目开发程度、实际已付的工程款和销售等情况合理确定适当比例的利润扣除。

    对于开发产品,由于已竣工且仅剩尾盘未售,本次评估根据市场情况结合项目的风险程度,确定税后利润扣除比例为5%。

    对于开发成本,假定尚需支付成本在预测期内均匀投入,其资金实际占用成本约为总额的50%,本次评估按未来尚需支付成本的50%占预计资金投入的比例并考虑项目的实际风险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未售部分利润扣除比率=(尚需支付成本*50%)/(尚需支付成本*50%+存货评估值)+适当的风险比率

    对于在建项目,尚需支付成本等于预计总成本费用扣除账面累计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根据拟开发项目物业类型、开发项目所在地区的差异,分别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费用、建安成本、园林环境工程费、社区管网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工程其他费以及资本化利息等方面估算,并结合荣府置地工程部、成本控制预算部等部门的规划和测算确定开发项目的总成本。扣除企业账面已结转的开发成本金额及存货账面金额后作为后续尚需支付的开发成本,为106,130.92万元。

    对于适当的风险比率,本次评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房地产开发行业土地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一般在20%至40%之间,评估人员对荣府置地房地产开发总目标成本结构进行分析,其中土地成本占总目标成本比例为4.02%,表明荣府置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成本较低,未来开发风险较小。

    ②从项目开发周期进行分析,荣府置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预计2017年方能全部竣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在建项目面积占总可售面积比例为75%,未来尚需支付的成本占总目标成本比率为63%,项目未来开发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经综合计算分析,最终确定开发成本的利润扣除比例为60%。

    (7)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上述评估,确定荣府置地的评估值为49,000.52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和结果

    1、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国展地产收益现值法的计算公式与同原地产收益现值法的计算公式相同。

    2、收益现值法评估思路及过程简要分析

    由于国展地产及其子公司荣府置地均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故本次以国展地产及其从事房地产开发子公司荣府置地作为一个独立收益主体进行预测。评估思路及过程请参照同原地产,其中权益资本折现率与同原地产不同,因为不同项目的个别风险系数(Re)不同。

    由于国展地产开发的项目目前仅剩尾盘未售,风险相对较小,本次评估考虑其个别风险系数为0%,荣府置地目前二期、三期尚未开发,且由于荣府置地与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相比在企业规模、财务风险、房地产开发地区布局、内部管理及控制、融资能力、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相对较弱,本次评估取个别风险系数为0.5%。在考虑国展地产与荣府置地作为一个独立的收益主体时,评估人员根据国展地产及荣府置地项目开发情况、销售情况、开发规模、未来融资计划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管理水平,营销政策等方面分析确定国展地产及荣府置地的个别风险系数为0.5%。

    国展地产整体折现率(i)=3.87%+1.1026×(13.55%-3.87%)+0.5%=15.04%

    3、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2013年7月31日,国展地产全部权益价值按收益现值法评估的结果为39,789.02万元。收益法预测汇总表如下:

    国展地产收益法预测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三、深圳鑫润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中,深圳鑫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63,480.68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68,130.47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相差4,649.79万元,差异率为6.82%。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根据华康评估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3)第1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深圳鑫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评估增减值原因

    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中,深圳鑫润股东权益评估增值57,805.86 万元,增值率为 1,018.64%。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1)房屋建筑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2,469.64 万元,评估增值1,372.15 万元,增值率为125.03%。房地产系2007年取得,取得成本较低,另一方面,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值为计提折旧后的余额,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上涨以致评估增值。(2)长期股权投资

    深圳鑫润持有武汉瑞华100%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2,140.87万元。按持股比例及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68,561.83万元,评估增值56,420.97万元,增值率为464.72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武汉瑞华存货评估增值61,323.08万元。

    深圳鑫润长期股权投资-武汉瑞华的账面值为原始投资额,而武汉瑞华评估增值主要系存货增值,武汉瑞华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账面成本为274.95元/平方米;评估基准日平均出让地价为4,027元/平方米;随着近年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稳中有涨,评估基准日相同位置及用途的房地产成交价格有较大增长,本次存货评估采用基准日市场价格标准并考虑适当利润,以致存货项目评估增值。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情况分析

    深圳鑫润持有武汉瑞华100%股权,武汉瑞华评估增值主要为存货增值。武汉瑞华存货为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截至评估基准日,武汉瑞华存货项目的账面值81,110.43万元,评估值142,433.51万元,评估增值61,323.08万元,增值率为175.60%。

    存货由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两部分构成。

    对于已达到销售条件的开发产品,本次评估即以完全成本为基础,按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作为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开发产品评估值=预计销售总额-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适当比例税后利润。

    对于近期将完工或正在开发的开发项目,根据假设开发完成后的预计市场售价扣除预计后续需支付的工程费用、期间费用、全部税金及适当比例税后利润作为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开发成本评估值=预计销售总额-后续尚需支付的开发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适当比例税后利润。

    存货项目按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的评估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分别如下:

    (1)开发产品

    1)销售收入

    ①可售面积的确认

    本次评估采用以下原则确认开发项目的销售面积:即若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以房地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若已经进行销售和结转但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以实测面积或预售许可证为准;若项目尚未建成,以相关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面积为准。经核对确认后,武汉瑞华开发产品申报面积如下:

    ②销售单价的预测

    评估人员对项目所在地各物业形态近一年的销售价格、价格走势进行比较分析,对与武汉瑞华开发项目物业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新开盘及已开盘余房中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查分析,从各楼盘的周边景观环境、交通条件、周边配套、楼盘规模、建筑密度、内部配套、物业类型、平面设计、花园(面积/装修)、建材/设备、整体形象、物业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比较。结合武汉瑞华开发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销售计划及订价方案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各物业类型的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开发产品对应的西区1-2期低密度住宅(商业除外)合计已签约销售比例为91%,故评估人员对低密度住宅参照已签约价格确定销售价格,对尚未签约销售的商业,参照市场交易价格修正后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经评估人员核对销售明细表及销售记录,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开发产品(西区1-3期)销售物业签约情况见下表:

    对未签约销售的西区1、2期低密度住宅部分,参照上述近期(西区3期)签约销售价格确定未来销售单价,具体如下表:

    对未签约销售的商业部分,评估人员结合委估物业实际情况,参照周边类似物业市场交易价格修正后确定。具体分析如下:

    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与分析,选择了武汉市江夏区三个近期交易的、与委估房地产相关程度较高的楼盘作为参照物。基本情况如下:

    实例A:阳光100楼盘,位于杨桥湖大道和栗庙大道的交汇处,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对面,紧邻汤逊湖。该项目到光谷有732、758直达公交线路,另外有地铁二号线延长线至项目有站点。项目建设规模70万平方米,有纯板式小高层、临湖低密度住宅,项目配套有附属幼儿园、会所、大湖第公园,属综合性社区。周边医院、学校、超市配套完善。

    实例B: 江夏商业广场,位于武汉江夏区江夏大道36号,江夏区体育馆旁,金鸿酒店附近。底层系大型果蔬批发中心,二层有各类商品318档。周边有机关幼儿园、明熙幼儿园、江夏一小、江夏二小、中心百货、中百仓储、江夏人民医院、江夏中医院等。

    实例C:江夏中央大街项目,项目位于武汉江夏区江夏大道128号附1号(903公交总站旁),是由武汉市公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大型综合项目“江夏首席生态家园”的第一期,即中央大街,二期为住宅,6,700平方酒店,中央大街是江夏目前体量最大的综合商业项目,是江夏设计最科学功能最完备的商业项目,是江夏首席一站式休闲、娱乐、购物中心。

    经市场调查分析,类似房地产销售单价可比价格在23,200至27,000元/平方米。评估人员参考对周边市场相近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比较分析,综合考虑房地产未来的发展及相关调控政策后确定未售商铺的平均销售单价约为25,000元/平方米。

    通过市场调查分析,评估人员结合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的区位及实际销售情况,以及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销售计划及订价方案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开发产品各物业类型的预计售价如下:

    ③销售收入的确定

    根据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开发产品未来可售面积及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开发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如下表:

    2)销售费用

    对于销售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房地产行业销售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比率,结合武汉瑞华所处地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开发物业的类型、销售人群等多方面因素分析,确定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总销售费用为营业收入的3.5%,进而确定未售物业的销售费用。

    3)管理费用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费用率并结合武汉瑞华实际销售情况确定项目管理费用占开发项目总收入的比率为2.5%。

    4)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直接成本中已考虑了借款利息,故未再单独考虑财务费用。

    5)相关税金

    ①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结合武汉瑞华所在地区相关税收规定,武汉瑞华适用的各项税费及税率情况如下:

    ②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土地增值税征收及清算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估对于土地增值税按各物业形态收入扣除税法规定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增值额预测各期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具体公式: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税率—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房地产开发有关税金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6)企业所得税

    武汉瑞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评估人员根据预测期各年利润总额的25%计算所得税费用。

    7)扣除适当利润

    本次评估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收益”的原则,根据项目开发程度、实际已付的工程款和销售等情况合理确定适当比例的利润扣除。对于开发产品,由于已竣工且仅剩尾盘未售,本次评估根据市场情况结合项目的风险程度,确定税后利润扣除比例为5%。

    8)开发产品评估结论

    经上述评估,确定武汉瑞华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存货-开发产品“的评估值为42,489.00 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2)开发成本

    1)销售收入

    ①可售面积的确认

    本次评估,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容积率等参数,若具备对应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若已经进行销售和结转但权属证明尚未进行相关登记,以被评估单位工程部、销售和财务部门核对后确认的数据为准;若项目尚未建成,以相关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面积和企业提供的实测面积为准。经核对确认后,武汉瑞华申报面积如下:

    ②销售单价的预测

    评估人员对项目所在地各物业形态近一年的销售价格、价格走势进行比较分析,对与武汉瑞华开发项目物业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新开盘及已开盘余房中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查分析,从各楼盘的周边景观环境、交通条件、周边配套、楼盘规模、建筑密度、内部配套、物业类型、平面设计、花园(面积/装修)、建材/设备、整体形象、物业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比较。结合武汉瑞华开发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销售计划及订价方案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各物业类型的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A、基准日已签约存货

    对于已签约存货(含完工和达预售许可的),按已签订的合同价作为市场销售价。截至评估基准日,经评估人员核对销售明细表及销售记录,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销售物业签约情况见下表:

    B、基准日未签约存货

    截至评估基准日,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三期低密度住宅(商业除外)已签约预售42%,三期的低密度住宅和四期低住宅、商业尚在建设中。

    对于未签约(含完工、达预售许可和在建)的3期低密度住宅,评估人员参考3期已签约价格确定销售单价。

    对4期低密度住宅,因其地理位置较1-3期略差,本次评估根据1-3期实际成交价格的基础上,考虑其实际情况结合被评估单位未来的定价,在3期销售均价的基础上下降1,500元/平方米,确定其销售单价。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表:

    对未签约销售的商业部分,评估人员结合委估物业实际情况,参照周边类似物业市场交易价格修正后确定为2.5万元/平方米。具体分析过程详见前述开发产品-商业的确定过程。

    ③销售收入确定

    根据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未来可售面积及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未来楼盘销售收入如下表:

    2)销售费用

    对于销售费用,评估人员根据房地产行业销售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比率,结合武汉瑞华所处地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开发物业的类型、销售人群等多方面因素分析,确定逸城亲水生态住宅项目总销售费用为营业收入的3.5%,进而确定未售物业的销售费用。评估人员确定在建项目销售费用即为项目销售费用总额扣减已结转的销售费用及开发产品销售费用。

    3)管理费用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费用率并结合武汉瑞华实际销售情况确定项目管理费用占开发项目总收入的比率为2.5%,评估人员确定在建项目管理费用即为项目管理费用总额扣减已结转的管理费用及开发产品管理费用。

    4)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直接成本中已考虑了借款利息,故未再单独考虑财务费用。

    5)相关税金

    ①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结合武汉瑞华所在地区相关税收规定,武汉瑞华适用的各项税费及税率情况如下:

    ②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土地增值税征收及清算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估对于土地增值税按各物业形态收入扣除税法规定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增值额预测各期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具体计算过程和结果见开发产品部分。

    评估人员根据项目对应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在扣减开发产品对应的土地增值税、结转部分的土地增值税后确定开发成本对应土地增值税为31,883.01万元。

    6)企业所得税

    武汉瑞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评估人员根据预测期各年利润总额的25%计算所得税费用。

    7)扣除适当利润

    本次评估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收益”的原则,根据项目开发程度、实际已付的工程款和销售等情况合理确定适当比例的利润扣除。

    对于在建项目,本次评估按未来尚需支付成本的50%占预计资金投入的比例并考虑项目的实际风险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未售部分利润扣除比率=(尚需支付成本×50%/(尚需支付成本×50%+存货评估值)+适当的风险比率

    后续尚需支付的开发成本等于预计总成本费用扣除企业账面已结转的开发成本金额及存货账面金额。本次评估根据拟开发项目物业类型、开发项目所在地区的差异,分别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费用、建安成本、基础设备成本等方面估算,并结合武汉瑞华工程部、成本控制预算部等部门的初步规划和测算确定拟开发项目的总成本。评估人员根据项目目标成本、结转成本、截至评估基准日存货-开发成本账面余额,确定尚需支付的成本为108,785.24万元。

    对于个别风险比率,本次评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房地产开发行业土地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一般在20%至40%之间,评估人员对武汉瑞华房地产开发总目标成本结构进行分析,其中土地成本占总目标成本比例为5.45%,表明武汉瑞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成本较低,未来开发风险较小。

    ②从项目开发周期进行分析,武汉瑞华房地产开发项目预计2016年底全部竣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在建项目面积占总可售面积比例为74%,未来尚需支付的成本占总目标成本比率为48%,项目未来开发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③由于武汉瑞华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为低密度住宅,其销售的对象主要为改善住宅条件的人群,其购买的群体相对较小,其未来的实际销售成交价格及成交时间受未来区域经济发展及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

    经综合计算分析,最终确定开发成本的利润扣除比例为36.00%。

    8)评估结论

    经上述评估,确定武汉瑞华逸城亲水项目“存货-开发成本“的评估值为100,696.91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此表中的已结转包含财务口径的已结数和开发产品中的已结转数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和结果

    1、收益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深圳鑫润收益现值法基本计算公式请参照同原地产。

    2、收益法评估思路及过程简要分析

    深圳鑫润所属子公司武汉瑞华、瑞华地产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而深圳鑫润为投资管理无其他主营收入, 本次评估将深圳鑫润、武汉瑞华、瑞华地产视同为一个整体。本次评估考虑到深圳鑫润所属武汉瑞华、瑞华地产的持续经营受未来能否获取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制约,本次评估假设武汉瑞华、瑞华地产正在开发的项目开发完成后即终止开发,即按目前项目的剩余开发期限测算经营期限,项目开发完成后对残余固定资产及营运资金现值进行收回。评估过程请参照同原地产,其中权益资本折现率与同原地产不同,因为不同项目的个别风险系数(Re)不同。

    深圳鑫润与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相比在企业规模、财务风险、房地产开发地区布局、内部管理及控制、融资能力、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相对较弱,本次评估取个别风险系数为1%。

    深圳鑫润折现率(i)=3.87%+1.1026×(13.55%-3.87%)+1%=15.54%(下转B22版)

    税费种类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5%
    城市建设维护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序号项目公式开发成本开发产品
    1可售面积(平方米) 855,349.0744,429.00
    2收入 867,127.4028,249.83
    3销售税金3=2×税率48,559.131,581.99
    4销售费用4=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29,879.88988.74
    5管理费用5=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17,342.55565.00
    6财务费用 -
    7尚需支付的成本费用 271,161.96
    8实际应分摊的成本 488,737.2913,309.28
    9土地增值税 55,254.431,436.95
    10利润总额10=2-3-4-5-6-8-9227,354.1110,367.87
    11应扣除企业所得税11=项目利润总额*25%56,838.532,591.97
    12净利润12=10-11170,515.587,775.90
    13应扣除适当利润13=12×利润比率59,680.45388.80
    14评估值15=2-3-4-5-6-7-9-11-13328,410.4620,696.39

    实际利率计算结果
    平均值3.87%
    中位数3.97%
    观测数49.00

    序号项目2013年8-12月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1一、营业收入28,360.15285,258.45281,611.61250,768.4549,378.57
    2减:营业成本11,573.96188,020.25149,240.10129,727.9223,484.33
    3营业税金及附加2,277.5227,326.2837,066.0032,592.307,570.41
    4销售费用7,487.848,010.268,080.465,827.221,462.84
    5管理费用567.205,705.175,632.235,015.37987.57
    6财务费用     
    7资产减值损失     
    8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投资收益     
    10二、营业利润6,453.6256,196.4881,592.8177,605.6415,873.42
    11营业外收入     
    12减:营业外支出     
    13三、利润总额6,453.6256,196.4881,592.8177,605.6415,873.42
    14减:所得税1,613.4114,049.1220,398.2019,401.413,968.35
    15四、净利润4,840.2142,147.3661,194.6158,204.2311,905.06
    16加:折旧及摊销2.145.145.145.145.14
    17减:营运资金的增加-39,036.4830,214.44-39,146.91-24,265.5732,925.94
    18减:资本性支出-0.3514.194.635.14
    19加:增加借款11,500.0020,000.00---
    20减:归还借款55,021.0031,500.0020,000.00--
    21五、股东权益净现金流量357.83437.7180,332.4882,470.31-21,020.88
    22六、折现率15.54%15.54%15.54%15.54%15.54%
    23折现时间0.421.422.423.424.42
    24折现系数0.94160.81490.70530.61050.5284
    25七、折现值336.94356.7156,661.4850,345.66-11,106.65
    26八、折现值合计96,594.15    
    27九、溢余资产48,582.73    
    28十、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181,928.53    
    29十一、期末资产回收236.39    
    30十二、评估值327,341.8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7,276.267,760.04483.786.65
    二、非流动资产37,595.3541,559.913,964.5610.5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7,209.4841,160.513,951.0310.62
    固定资产10.2423.7713.53132.21
    递延所得税资产375.63375.63--
    资产总计44,871.6149,319.954,448.349.91
    三、流动负债25,554.2825,554.28--
    四、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25,554.2825,554.28--
    股东权益合计19,317.3323,765.674,448.3423.03

    序号业 态总面积(平方米)/(个)已结转面积(平方米)/(个)已签约未结转面积(平方米)/(个)未签约数量(平方米)/(个)
    1高层住宅95,833.6393,777.18869.611,186.84
    2多层住宅10,734.8410,518.33216.51-
    3商 业8,697.946,982.64406.221,309.08
    4车 库686个260个408个18个

    序号房间名称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业 态签署日期确权建筑单价(元/平方米)确权总价

    (元)

    1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30545.13高层住宅2012-11-267,476.14337,398.00
    2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30947.20高层住宅2012-11-267,477.29352,928.00
    3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31150.93高层住宅2012-11-267,472.71380,585.00
    4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31247.20高层住宅2012-11-267,473.35352,742.00
    5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31345.71高层住宅2013-07-167,472.87341,585.00
    6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31445.13高层住宅2013-07-167,472.19337,220.00
    7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190147.72高层住宅2012-10-198,336.38397,812.00
    8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190847.79高层住宅2012-12-248,497.03406,073.00
    9国展?天悦人和-8号楼-291148.96高层住宅2013-03-288,696.14425,763.00
     平均价格   7,819.34 

    序号房间名称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业 态签署日期确权建筑单价(元/平方米)确权总价

    (元)

    1国展?天悦人和-1号楼-205119.45高层住宅2013-06-056,192.25739,664.00
    2国展?天悦人和-2号楼-40393.59高层住宅2012-12-287,199.66673,816.00
    3国展?天悦人和-2号楼-505127.42高层住宅2012-12-166,120.89779,924.00
    4国展?天悦人和-2号楼-180393.59高层住宅2012-12-197,281.47681,473.00
    5国展?天悦人和-2号楼-2706127.42高层住宅2012-11-266,965.15887,499.00
    6国展?天悦人和-2号楼-300293.59高层住宅2013-02-286,407.69599,696.00
    7国展?天悦人和-3号楼-703126.89高层住宅2013-05-316,144.81779,715.00
    8国展?天悦人和-7号楼-80470.50高层住宅2013-03-066,996.50493,253.00
     平均价格   6,663.55 

    业 态未结转面积(平方米)/(个)销售单价(元/平方米)/(元/个)销售总价(万元)
    高层住宅---
    已 签 约869.616,945.02603.95
    未 签 约1,186.847,400.00878.26
    多层住宅---
    已 签 约216.518,094.43175.25
    未 签 约---
    商 业---
    已 签 约406.2215,284.91620.90
    未 签 约1,309.088,300.001,086.54
    车 库---
    已 签 约408.0087,627.943,575.22
    未 签 约18.00105,600.00190.08
    合 计7,130.20

    税费种类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5%
    城市建设维护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序号项 目公式开发产品
    1可售面积(平方米) 20,713.23
    2收入 7,130.20
    3销售税金3=2×税率399.29
    4销售费用4=收入×费用率75.42
    5管理费用5=收入×费用率43.10
    6财务费用 -
    7尚需支付的成本费用 
    8实际应分摊的成本 5,700.98
    9土地增值税 232.43
    10利润总额10=2-3-4-5-6-8-9678.98
    11应扣除企业所得税11=利润总额*25%169.75
    12净利润12=10-11509.24
    13应扣除适当利润13=12×利润比率25.46
    14评估值15=2-3-4-5-6-7-9-11-136,184.75

    科目名称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值增减值率(%)
    开发产品89,137,409.10116,575,878.9927,438,469.8930.78
    开发成本169,898,061.66373,429,324.97203,531,263.31119.80
    合 计259,035,470.76490,005,203.96230,969,733.2089.17

    序号业态总面积

    (平方米)

    已结转面积

    (平方米)

    预售及待售面积(平方米)存货分类
    开发产品

    (平方米)

    在建项目

    (平方米)

    一期住宅125,192.91107,478.0417,714.8717,714.87-
    一期商业3,187.02-3,187.023,187.02-
    一期车库8,099.97321.517,778.467,778.46-
    一期小计136,479.90107,799.5528,680.3528,680.35-
    二期住宅94,955.78-94,955.78 94,955.78
    二期商业7,667.95-7,667.95 7,667.95
    二期车库15,072.00-15,072.00 15,072.00
    二期小计117,695.73-117,695.73 117,695.73
    三期住宅203,668.91-203,668.91 203,668.91
    三期商业30,350.77-30,350.77 30,350.77
    三期车库48,500.00 48,500.00 48,500.00
    三期小计282,519.68-282,519.68 282,519.68
    合 计536,695.31107,799.55428,895.7628,680.35400,215.41

    开发期业态已售面积(平方米)已售金额(万元)已售单价(元/平方米)
    一期住宅115,368.4155,347.424,797.45
    二期住宅30,685.5813,138.494,281.65

    开发期业态未结转面积(平方米)已签约面积(平方米)已签约单价未签约面积(平方米)预测单价
    一期住宅17,714.877,890.374,864.719,824.504,800.00
    一期商业3,187.021,622.4611,710.611,564.5611,700.00
    一期车库7,778.461,333.813,956.046,444.653,900.00
    一期小计28,680.3510,846.64 17,833.71 
    二期住宅94,955.7830,685.584,281.6564,270.204,300.00
    二期商业7,667.95--7,667.9515,700.00
    二期车库15,072.00--15,072.003,300.00
    二期小计117,695.7330,685.58 87,010.15 
    三期住宅203,668.91--203,668.915,700.00
    三期商业30,350.77--30,350.7715,700.00
    三期车库48,500.00--48,500.003,300.00
    三期小计282,519.68- 282,519.68 
    合 计428,895.7641,532.22 387,363.54 

    开发

    周期

    业态总收入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确认收入未售部分收入合计存货分类
    开发产品

    收入

    在建项目

    收入

    一期住宅60,063.1851,508.998,554.198,554.19-
    一期商业3,730.54-3,730.543,730.54-
    一期车库3,163.52122.453,041.073,041.07-
    一期小计66,957.2451,631.4415,325.8015,325.80-
    二期住宅40,774.67-40,774.67 40,774.67
    二期商业12,038.68-12,038.68 12,038.68
    二期车库4,973.76-4,973.76 4,973.76
    二期小计57,787.11-57,787.11 57,787.11
    三期住宅116,091.28-116,091.28 116,091.28
    三期商业47,650.72-47,650.72 47,650.72
    三期车库16,005.00-16,005.00 16,005.00
    三期小计179,746.99-179,746.99 179,746.99
    合 计304,491.3551,631.44252,859.9115,325.80237,534.11

    税费种类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5%
    城市建设维护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序号项目公式费用

    比率

    未售部分开发产品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可售面积(平方米)  400,215.4128,680.35
    2收入  237,534.1115,325.80
    3销售税金3=2×税率5.60%13,299.46858.24
    4销售费用4=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3.50%7,345.94536.40
    5管理费用5=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2.00%4,997.35306.52
    6财务费用    
    7尚需支付的成本费用  106,130.92 
    8实际应分摊的成本  123,120.738,913.74
    9土地增值税  20,855.49859.88
    10利润总额10=2-3-4-5-6-8-9 67,915.153,851.02
    11应扣除企业所得税11=项目利润总额*25%-已结转 17,032.33962.75
    12净利润12=10-11 50,882.812,888.26
    13应扣除适当利润13=12×利润比率58.22%30,529.69144.41
    14评估值15=2-3-4-5-6-7-9-11-13 37,342.9311,657.59

    序号项目2013年8-12月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1一、营业收入10,068.4328,137.7188,419.8950,349.2677,874.82
    2减:营业成本5,811.0418,949.5445,992.1122,299.7942,595.13
    3合并成本摊销510.832,518.197,106.903,759.744,937.90
    4营业税金及附加1,129.851,909.6512,708.589,166.4910,396.49
    5营业费用629.482,197.061,576.081,867.631,668.63
    6管理费用197.61589.521,852.551,053.501,576.98
    7财务费用-----
    8资产减值损失     
    9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投资收益     
    11二、营业利润1,789.621,973.7419,183.6612,202.1216,699.69
    12营业外收入     
    13减:营业外支出     
    14三、利润总额1,789.621,973.7419,183.6612,202.1216,699.69
    15减:所得税575.111,122.986,628.273,992.425,409.40
    16四、净利润1,214.51850.7612,555.398,209.7011,290.29
    17加:折旧及摊销12.8525.6517.6013.7012.28
    18合并成本摊销510.832,518.197,106.903,759.744,937.90
    19减:营运资金的增加7,223.29-17,823.4610,154.09-5,806.364,549.47
    20减:资本性支出-35.9116.277.335.14
    21加:增加借款-----
    22减:归还借款-4,900.00---
    23五、股东权益净现金流量-5,485.1116,282.159,509.5417,782.1711,685.87
    24六、折现率15.04%15.04%15.04%15.04%15.04%
    25折现时间0.421.422.423.424.42
    26折现系数0.94330.82000.71280.61960.5386
    27七、折现值-5,174.0613,350.866,778.1011,017.536,293.79
    28八、折现值合计29,375.08    
    29九、溢余资产8,195.14    
    30十、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1,884.68    
    31十一、期末资产回收334.12    
    32十二、评估值39,789.02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323.64323.64--
    二、非流动资产13,262.4971,068.3557,805.86435.8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2,140.8768,561.8356,420.96464.72
    固定资产1,121.622,506.521,384.90123.47
    资产总计13,586.1371,391.9957,805.86425.48
    三、流动负债7,911.317,911.31--
    四、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7,911.317,911.31--
    股东权益合计5,674.8163,480.6857,805.861,018.64

    开发期物业类型可售面积(平方米)
    西区1-2期低密度住宅27,109.43
    商 业4,081.05
    合 计31,190.48

    期数1-2期3期
    户型住宅住宅
    销售状态签约签约
    建筑面积(平方米)58,655.3620,835.03
    销售签约总金额(万元)95,604.0036,426.00
    已结面积(平方米)37,626.67 -
    已结转收入金额(万元)57,191.16 -
    未结转面积(平方米)21,028.69 -
    未结转收入金额(万元)38,412.84 -
    未结转面积销售均价(万元/平方米)1.831.75

    开发期物业类型未签约销售面积

    (平方米)

    预测销售价格

    (万元/平方米)

    西区1期住宅2,174.601.75
    西区2期住宅3,906.141.75

    开发期业 态可售面积(平方米)平均销售单价

    (万元/平方米)

    西区1-2期住宅27,109.431.81
    商业4,081.052.5

    开发期物业类型可售面积(平方米)销售收入(万元)
    西区1-2期住宅27,109.4349,054.14
    商业4,081.0510,202.62
    合 计31,190.4859,256.76

    税费种类适用税率
    营业税5%
    城市建设维护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堤防费2%
    营业税金及附加小计5.70%

    序号项 目公 式开发产品
    1可售面积(平方米) 31,190.48
    2收入 59,256.76
    3销售税金3=2×税率3,377.64
    4销售费用4=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2,073.99
    5管理费用5=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1,481.42
    6财务费用  
    7尚需支付的成本费用  
    8实际应分摊的成本 29,167.91
    9土地增值税 5,515.54
    10利润总额10=2-3-4-5-6-8-917,640.27
    11应扣除企业所得税11=项目利润总额*25%-已结转4,410.07
    12净利润12=10-1113,230.20
    13应扣除适当利润13=12×利润比率661.51
    14评估值15=2-3-4-5-6-7-9-11-1341,736.60

    开发期物业类型可售面积

    (平方米)

    已结转收入面积(平方米)已签约未结转收入面积(平方米)未售面积

    (平方米)

    3期低密度住宅65,997.02-20,835.0345,161.99
    商 业----
    4期低密度住宅127,599.01--127,599.01
    商 业1,374.00--1,374.00
    合 计194,970.03-20,835.03174,135.00

    期 数户型销售状态套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金额

    (万元)

    建面均价

    (万元/平方米)

    3期低密度住宅签约7920835.0336,426.001.75

    开发期业 态平均销售单价(万元/平方米)
    3期低密度住宅1.75
    4期低密度住宅1.60

    序号开发期产品形态面积(平方米)销售单价

    (万元/平方米)

    金额(万元)
    13期低密度住宅65,997.021.75115,494.78
    小计65,997.02 -115,494.78
    24期低密度住宅127,599.011.60204,158.42
    商业1,374.002.503,435.00
    小计128,973.01 -207,593.42

    税费种类适用税率
    营业税5%
    城市建设维护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堤防费2%
    小 计5.70%

    序号项 目公 式开发成本
    1可售面积(平方米) 194,970.03
    2收入 323,088.20
    3销售税金3=2×税率18,416.03
    4销售费用4=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7,521.42
    5管理费用5=项目总收入×费用率-已结转4,254.07
    6财务费用  
    7尚需支付的成本费用 108,785.24
    8实际应分摊的成本 160,727.76
    9土地增值税 31,883.01
    10利润总额10=2-3-4-5-6-8-9100,285.91
    11应扣除企业所得税11=项目利润总额*25%-已结转24,107.18
    12净利润12=10-1176,178.73
    13应扣除适当利润13=12×利润比率27,424.34
    14评估值15=2-3-4-5-6-7-9-11-13100,6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