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版)
定性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考虑:公司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主营业务具有持续成长的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和财务健康度等。最后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实地调研筛选出基本面健康的、最具有估值吸引力的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目标,进行重点投资。
定量方面,首先依据市净率、市盈率、股息收益率等指标来考察个股的价值属性;依据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税后利润增长率等指标来考察个股的成长属性。然后通过公司特有的数量化的公司财务研究模型FFM中的PEG、MV/Normalized NCF、EV/EBITDA等主要估值指标来考察和筛选出内在价值较高的股票。
(3)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结合新股发行的市场环境,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最终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持有的一级市场申购的权益类资产必须在其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4、组合构建与组合调整
(1)组合构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构建以优化的CPPI策略为组合构建基础,对现金资产、组合久期与基金保本期相匹配的债券实施合理配置。同时,结合股票和债券的投资策略,在有效控制流动性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前提下,构建股票和债券类资产组合,力求实现持续稳定的收益。
(2)组合调整
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基于优化的CPPI策略、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的大小,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保本资产的投资和动态调整实现保本期到期时本金的安全。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政策环境变化情况、股票市场的运行趋势、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基金资产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风险乘数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比例和个股个券品种精选,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在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定期存款可以近似理解为保本定息产品。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产品,保本周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者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基准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出现更权威的能够代表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6月30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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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3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5日;
(4)数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5日;
(2)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债券不低于60%;现金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的建仓期系自2013年2月5日起至2013年8月4日,在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担保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若保本周期到期,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将转型为“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担保费: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担保费为0.20%,担保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 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6、“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3年6月30日;
7、“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3年6月30日;
8、“基金的募集”部分做出了更新说明;
9、“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做出了更新至2013年6月30日;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67,919,405.33 | 87.56 |
| 其中:债券 | 367,919,405.33 | 87.56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0,000,180.00 | 9.52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649,467.91 | 0.63 |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9,603,604.55 | 2.29 |
| 7 | 合计 | 420,172,657.79 | 100.00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19,774,800.00 | 6.78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 4 | 企业债券 | 325,416,230.33 | 111.57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可转债 | 22,728,375.00 | 7.79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367,919,405.33 | 126.14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24130 | 13陕东岭 | 277,000 | 28,054,560.00 | 9.62 |
| 2 | 124206 | 13祥源债 | 260,740 | 26,251,303.20 | 9.00 |
| 3 | 122652 | 12杨农债 | 200,000 | 21,446,000.00 | 7.35 |
| 4 | 124072 | 12曲公路 | 200,000 | 20,800,000.00 | 7.13 |
| 5 | 124097 | 12宝投资 | 200,000 | 20,604,000.00 | 7.06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39,174.04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709,889.41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6,846,320.73 |
| 5 | 应收申购款 | 8,220.37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9,603,604.55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10,942,023.00 | 3.75 |
| 2 | 110003 | 新钢转债 | 5,207,500.00 | 1.79 |
| 3 | 110016 | 川投转债 | 2,063,264.00 | 0.71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30% | 0.16% | 1.70% | 0.00% | 0.60% | 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