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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值配售是我国股市制度建设的成功尝试
    2013-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书怀

      ⊙张书怀

      

      有媒体报道说,上周五监管部门召集多位投行及学界人士,针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召开小范围闭门会议。监管部门希望业界探讨市值配售、限制网下配售家数等问题,以使新股定价及申购更有利于普通投资者。笔者琢磨市值配售多年,想就此谈点意见。

      市值配售曾在2000年2月至2005年5月的沪深股市实行过,笔者至今认为,那是一个深受中小投资者欢迎的制度,也是立足中国股市实情的成功制度建设尝试。市值配售的核心在于:只有拥有沪深两市股票的投资者才能申购新股并获配新股。这样的制度逼退了那些不进入股票二级市场,不承担股市风险,而专门获取新股一、二级市场差价的“打新者”。这部分“打新者”只给一级市场带来资金,从不给二级市场带来资金,更不断从二级市场抽取资金,对于股市的稳定和发展不具有任何积极意义。市值配售的市场基础是:长期以来沪深股市一、二级市场价格差距过大,市场有浓厚的“炒新”、“打新”氛围,市场的各个层面和各个主体都把新股当作稳赚不赔的“宝贝”。市值配售将新股的一、二级差价度让给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使得在股市里耕耘、承受莫测风险的投资者有机会享受由新股带来的盈利,这是市值配售的合理性、公正性、必要性的所在。

      如今,时隔多年重提市值配售,那先要问原来赖以存在的市场基础是否还存在?可以说这个基础还存在,而且基本没有大变。尽管2006年以来市场出现过新股破发潮,特别是2011年上半年更出现了集中的大规模破发潮,但从长期和整体来看,破发仍然是一时的现象,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并没有消失,即便在破发最多的2011年,6月底以后破发潮基本平息,新股上市首日仍然大幅上涨,有的还逼近了200%。由于从去年底以来管理层对拟发行上市公司进行了前所未有的财务大检查,使市场各方普遍认为再开闸的新股一定是优质的新股,加之新股发行暂停日久积集了大量的打新能量,一旦新股发行重启,新股暴炒仍将是大概率的事。

      当然,也有反对恢复市值配售的声音。有人说,恢复市值配售是倒退,是强迫投资者购买新股。此言显然不妥。市值配售是投资者自愿的事,即使申购中了签,不交款也没有关系,何来强迫之说?有人说恢复市值配售不符合市场化方向。那请问,市场化方向是由市场定价,由投资者自由选择公司,不知市值配售到底违反了哪一条?

      笔者不否认,现在若实行市值配售确实还存在难点。2006年5月在“股改”取得重大成果恢复新股发行而取消市值配售时是这样说的:“现行的市值配售方式是在股权分置前提下为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专门设置的股票认购制度。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逐步转为可全流通,市值配售制度的基础将不复存在”。也就是说,“股改”以后的新上市的公司都是流通股了,如再实行市值配售,那要不要配售给原来的那些非流通股股东,也就是那些产业资本的股东?产业资本拥有的股份通常要占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50%以上,假如还按原来的办法恢复市值配售,恐怕新股大多数要落到产业资本手里,这还能不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笔者认为,实行市值配售,不向产业资本配售显然有失公平,但既然我们的目的是保护普通投资者,那么就可以在政策上有所倾斜。这种倾斜可以有多种做法,比如将网下配售剩余部分的70%向普通投资者配售,30%向产业资本配售(以拥有某一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为划界标志);比如缩小配售市值单位,过去的市值配售是1万元可以配售1000股,这使许多中小投资者浪费了1万以下的大量市值,现在如果改为每100元配售1000股,那就可以极大地提高中小投资者的获配比例;再比如,如果产业资本是1万元获配1000股,而中小投资者是100元获配1000股等等。此外,还可以考虑为产业资本获配的新股设定锁定期,参照新上市公司大股东筹码的锁定期,同样也可以是三年。当然,上述这些方法也可以综合运用。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