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13-023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上午9︰30在成都市全兴路9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98,593,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5%。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民宪、王旭出席会议并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建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和《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所列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选举Wong Ing Lee(黄永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8,593,165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 %;0股弃权,占0%)
2、选举Vinod Rao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8,593,165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 %;0股弃权,占0%)
3、选举Samuel A. Fischer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8,593,165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 %;0股弃权,占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选举Lee-Peng Chow(曹丽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8,593,165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 %;0股弃权,占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监事会席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8,593,165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 %;0股弃权,占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两名监事的议案》。
1、选举Daniel Stuart Hamilton (邓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8,593,165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 %;0股弃权,占0%)
2、选举Michael Christopher Flynn(富林麦克克里斯托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8,593,165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 %;0股弃权,占0%)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6月27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13年7月5日召开的七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3年8月2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于2013年6月28日刊载的本公司《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3年7月6日刊载的本公司《七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3年8月30日刊载的本公司《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年9月6日刊载的本公司《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本公司相应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民宪、王旭出席会议并见证,出具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监事及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记录
注: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3-024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2013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于2013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13年9月12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成兵先生因工作重心变化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为此选举Lee-Peng Chow(曹丽苹)女士为监事会主席。
曹丽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曹丽苹女士简历
Lee-Peng Chow(曹丽苹):女,44岁,国籍: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业学士学位及法律学士学位,马来西亚及香港注册律师。历任Baker Mckenzie律师事务所律师,Herbert Smith律师事务所律师,Clifford Chance律师事务所律师,AIG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分行法律顾问,帝亚吉欧洋酒集团亚太区收购业务高级法律顾问。现任帝亚吉欧洋酒集团大中华区法务部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