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3—19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06年11月27日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飞越”)作为具有支付股改对价义务的非流通股股东,因截止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之日所持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无法支付对价。为了使棱光实业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实施,由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先行代其支付对价。
2013年9月6日,福州飞越与建材集团签订了《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暨股权转让)协议书》即按棱光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示比例,由福州飞越向建材集团划转棱光实业股票2,472,142股作为偿还股改对价,并按规定程序于2013年9月17日完成股权过户。
至此,建材集团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50,098,320股占总股本71.87%,增加至252,570,462股占总股本72.58%。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证券简称: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3—20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694,144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3年9月26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25,199,180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改于2006年11月2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7年10月2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10月2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改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1、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承诺:
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 公司所持有的棱光实业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 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11年7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的公积金转增方案。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8年,公司向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117,622,92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2008年1月30日至2011年1月29日。
2010年10月公司向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20,999,317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转增后为25,199,180股),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2010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4日。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股权分置改革时的股本总额151,377,598股为基数计算。股份变动情况表:
| 股份类型 | 首次非公开发行前 | 转增后至今 | ||
| 股份数量 | 比例 | 股份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 69,793,021 | 46.10% | ||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3,824,029 | 15.74% | 11,694,144 | 3.36%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93,617,050 | 61.84% | 11,694,144 | 3.36%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A 股 | 57,760,548 | 38.16% | 336,305,669 | 96.64%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57,760,548 | 38.16% | 336,305,669 | 96.64% |
| 三、股份总数 | 151,377,598 | 100% | 347,999,813 | 100% |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1、自棱光实业前次有限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之间,持有棱光实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
2、本次棱光实业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棱光实业股改涉及的限售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本保荐机构的股改保荐工作已完成。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694,144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3年9月26日;
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限售流通股数量 |
| 1、 |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 | 9,222,002 | 2.65 | 9,222,002 | 0 |
| 2、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 2,472,142 | 0.71 | 2,472,142 | 0 |
| 合计 | 11,694,144 | 3.36 | 11,694,144 | 0 |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五次安排限售流通股(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至此,本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27,671,322 | -2,472,142 | 25,199,180 |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9,222,002 | -9,222,002 | 0 |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 8、其他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6,893,324 | -11,694,144 | 25,199,180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311,106,489 | +11,694,144 | 322,800,633 |
| B股 | ||||
| H股 | ||||
| 其他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11,106,489 | +11,694,144 | 322,800,633 | |
| 股份总额 | 347,999,813 | 347,999,813 |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