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 关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 今日停牌公告
  •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 关于2013年10月份国债、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  
    2013年9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1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关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今日停牌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关于2013年10月份国债、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2013年10月份国债、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记账式国债、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2013年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2]176号)等有关通知,2013年10月我公司将代理以下19只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兑付兑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10月份国债、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的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

      注:“兑付兑息资金”指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兑付或兑息资金。

      二、我公司将分别确认各只国债、地方政府债代理兑付兑息资金到账后,于相关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兑付兑息资金清算日进行资金清算,并于次一工作日将相关资金划付至相关结算参与人在我公司的交收账户内,由各结算参与人负责及时支付给投资者。享有相关国债、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权益但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我公司将在其办妥指定交易后,通过相关结算参与人划付相关资金。

      三、相关兑付国债、地方政府债已申报入库作为质押券的,我公司直接将其兑付的到期本息留存在质押库。自兑付清算日开始,在剩余回购质押券足额的情况下,无需参与人申报,我公司返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兑付的质押券本息金额。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