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
  •  
    2013年9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5版:信息披露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9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近期已完成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变更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纸张,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拟变更为: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墙面材料、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以上内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张,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修订为:第三条: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墙面材料、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原第七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370300228072653

      出资额:1125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占注册资本比例:100%

      修订为:第七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370300228072653

      出资额:1125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占注册资本比例:100%

      (2)、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第七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370300228072653

      出资额:20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占注册资本比例:100%

      修订为:第七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370300228072653

      出资额:20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占注册资本比例:100%

      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3年10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3年9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3年9月2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0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0月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文荣

      电话:0533-7785585

      传真:0533-7788998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编:255432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3年10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3年10月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