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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义明律师向证监会实名举报中银绒业
  • 以沙场作战的心态来做投资
  • 上交所拟定量评价上市公司信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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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义明律师向证监会实名举报中银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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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谜团亟待第三方专项审计
    201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施浩 ○编辑 吴正懿

      

      9月22日,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向证监会实名举报中银绒业。同时,鉴于中银绒业公告内容澄而不清,该所有意聘请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银绒业相关科目进行专项审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盈利能力靠主业?

      中银绒业在澄清公告中声称,公司主要依靠羊绒类产品的真实销售实现盈利,而非出口退税,同时公司自身经营能力较强,政府补助等不是公司利润增长之源。按照这一表述,政府补助、出口退税等科目对其净利润应该不具有重大影响,而这与公司近年来的财务状况相去甚远。

      据公司配股说明书披露,2009-2011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592.22万元、3619.44万元和5284.73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6.37%、48.56%和31.77%。同时,据记者统计,2013年年初至今,公司获得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高达2.11亿元。

      再看公司对出口退税的依赖程度。据配股说明书,公司出口的羊绒纱线及羊绒衫执行16%的出口退税率,2009-2011年,公司应收退税金额分别为2140.22万元、4186.99万元和9666.2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07%、53.06%、52.80%。

      大额存货是否真实?

      财务数据显示,2008-2011年,中银绒业存货占其总资产的比例全部超过50%,2012年这一比例仍高达46%,存货的真实性及价值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据披露,公司存货以原料为主,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原绒、水洗绒、无毛绒存量分别为1716吨、1162吨、1899吨。

      澄清公告显示,公司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时,执行的是包括访谈、分析、监盘、计价测试、截止测试、减值测试、抽查原始单据、相关合同检查等审计程序。但资深律师及会计师认为,在公司大额存货受到媒体质疑后,有必要邀请第三方会计师对公司存货执行独立的审计程序,建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当前市场原绒、水洗绒和无毛绒这些主要存货构成的价格、成本状况和波动趋势,执行独立分析程序;并就上述程序公布独立调查报告。

      公告表示,目前中银绒业约65%的存货都已质押给银行。律师认为,鉴于此前钢贸行业曾出现过重复质押的恶劣问题,以存货向银行质押贷款难以说明存货本身的真实性,聘请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存货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是澄清存货真实性嫌疑的最好方式。

      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对于多家内销客户同时又是公司供应商的问题,中银绒业的澄清公告称,公司下属原料公司向雪晶绒业等5家客户销售其产成品水洗绒,同时公司向其采购无毛绒。两者既非同一产品,不能简单通过委托加工或扩大分梳产能实现,因此出现了重叠的情形。

      受访的律师及会计师认为,监管部门对关联企业及其交易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即使不是法律所认定的关联企业,当销售对象和采购对象重合时,有必要对相关交易定价机制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进行充分的说明,但是查阅公司近年来的财务报告与专项说明,都未见此类信息披露,有必要邀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此类交易的公允性进行核查。

      外流资金去向何处?

      对于资金流向的问题,澄清公告披露的数据显示,中银绒业对雪晶绒业等5家疑似关联方的内销客户2010年-2012年合计应收账款分别达到2726万元、2.14亿元、2.46亿元,合计应付款项分别为6955万元、623万元、6390万元,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很明显。

      纵向比较问题更大。如俊峰绒业系中银绒业2011年第二大应收账款对象、2012年第四大应收账款对象,而同时也是2010年第四大预付账款对象、2012年半年报第三大预付账款对象。

      从整体财务状况看,2008年-2012年,中银绒业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合计为89576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的增加,应收账款余额由2008年初的2085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91143万元,增加了70292万元,成为公司负债数十亿负担高息支出、现金流与利润严重悖离的罪魁之一。

      澄清公告已承认,公司向雪晶绒业等5家内销客户进行的交易实质是“类委托加工”。在此背景下,上述内销交易的真实性、必要性、会计处理合理性、尤其是资金占用后的流向等问题均需进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