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4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宁凯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宁凯军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日起算,并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13年9月5日,宁凯军先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合格,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同时,公司已将宁凯军先生的相关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料审核后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符合各项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以上聘任无异议。
宁凯军先生简历如下:
宁凯军,男,1970年10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0年加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历任产品线技术经理、产品线总经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塑料改性与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研究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实验室主任,兼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理事、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高分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宁凯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66818881
传真:020-66818881
邮箱:kjning@kingfa.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如下综合授信额度:
1、向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0万元;
2、向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0万元;
3、向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0万元,由法定代表人袁志敏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4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同时,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袁志敏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所盖法定代表人私章与袁志敏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4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3年9月23日某媒体刊登文章《金发科技牵头申报百亿规模民营银行 方案已上报》称,金发科技正在牵头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目前方案已上报”。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知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本着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立即进行了核实。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特作如下说明: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政策,探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道路,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公司拟与广州市其他民营企业尝试联合设立民营银行。目前,公司正在就设立民营银行事宜与其他企业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尚处征求各方意见阶段,尚未形成具体方案。由于民营银行设立配套的法规制度尚需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需待有关细则进一步明晰和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加强与其他各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民营银行设立事宜。
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