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公告
关于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公告
2013-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58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同意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等10个园区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190号),确定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该园区作为废弃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稀有金属资源再生回收和加工利用的主要基地,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公司将快速推进产业园的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产业化发展。该园区的建设,也将进一步拓展公司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