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5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13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晋德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暂定三年,借款利率为5.7%(即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结算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由于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等3名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3-053号”。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美国永龙扣件物流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5%的股权(计375万美元出资)转让给晋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800万元(含税)。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同意此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并决定放弃对此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由于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等3名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3-054号”。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3-055号”。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车佩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车佩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可以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3-056号”。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车佩芬简历:
车佩芬,女,1982年4月出生,毕业于英国UNIUERSITY OF READING,硕士。2006年9月进入本公司,先后在公司物控部物料管制中心、内销部、采购部工作。现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兼采购部经理。同时,分别兼任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沈阳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晋亿五金配送(湖北)有限公司、晋正投资有限公司、晋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5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晋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晋德”)向晋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贸易”)借款人民币1.2亿元;
2、过去12个月山东晋德与晋正贸易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3、关联方回避事宜:鉴于山东晋德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正贸易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之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4、交易风险: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交易不存在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山东晋德计划向关联人晋正贸易借款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暂定三年,借款利率为5.7%(即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结算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鉴于山东晋德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正贸易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之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议案时,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三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关联交易总标的额为人民币1.2亿元,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山东晋德是由本公司与晋正企业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在山东省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永龙;总投资9,980万美元,注册资本7,98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占比75%,晋正企业占比25%。该公司于2008年5月开始进入试生产,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档五金制品、紧固件、钨钢模具、钢丝拉丝以及高档五金制品的研究和开发业务。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5,54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2,98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866万元,净利润5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晋正贸易成立于2011年10月8号,法定代表人:蔡永龙,注册资本:人民币3.2亿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之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从事钢材、橡塑材料及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装潢材料、木材、通讯产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文化办公用品、工艺品、洗涤用品、床上用品、酒店用品、家具、保健食品、日用香料、茶叶的批发,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2,264万元,净资产32,59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52万元、净利润1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人民币1.2亿元;
2、具体内容为:山东晋德向关联人晋正贸易借款人民币1.2亿元;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循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借款利率为5.7%(即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结算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
4、借款期限:暂定三年。
5、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82%。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压力及降低融资成本,保障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支持该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在会前提交给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等与会人员,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方式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先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如下意见:
同意控股子公司晋德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暂定三年,借款利率为5.7%(即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结算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3、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4、山东晋德与晋正贸易签订的《借款协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54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美国永龙扣件物流公司(以下简称“永龙扣件”)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晋亿”)25%的股权(计375万美元出资)转让给晋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投资”),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800万元(含税)。
2、过去12个月永龙扣件与晋正投资发生同类关联交易1次,金额为6,354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联方回避事宜:鉴于永龙扣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企业,晋正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4、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晋亿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75%股权,永龙扣件持有25%股权。永龙扣件拟将其持有的广州晋亿25%的股权(计375万美元出资)转让给晋正投资,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800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永龙扣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企业,晋正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议案时,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三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含税),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1、晋正投资情况介绍
晋正投资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为了更好地统一管理和协调其在中国大陆所投资的企业,完善投资管理和控制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2011年4月29日,注册资本:1亿美元;法定代表人:蔡永龙;住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金嘉大道28号1幢2层;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向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性公司可向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截至2013年6月30日,晋正投资总资产39,220万元,净资产39,2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晋正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2、永龙扣件情况介绍
永龙扣件成立于1999年6月2日,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蔡永龙;住所:美国纽卡斯尔县城威尔明顿市苏尔特606区北市场街1220号;经营范围:国际商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永龙扣件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广州晋亿25%股权(计375万美元出资),股权转让方为永龙扣件,股权受让方为晋正投资。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并决定放弃对此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广州晋亿成立于2003年7月21日,投资总额: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蔡永龙;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新业路58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系列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五金制品、钢丝拉线、铁道扣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以上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不设店铺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普通货运;股权比例:本公司持股75%,永龙扣件持股25%。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5,2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896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3,609万元,净利润-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7,77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78万元,201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038万元,净利润283万元(以上数据由广州晋亿提供,未经审计)。广州晋亿自成立以来运作正常,具备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批准文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广州晋亿2012年度的审计报告并参考截止2013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份额及转让价格
转让方自愿将其所持有广州晋亿25%的股权计375万美元的出资额(出资已全)以人民币2,800万元(含税)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上述股权。
(二)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受让方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三)转让方、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担保权益及司法查封、冻结等限制性措施,并对本次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自愿购买转让方所转让的上述股权,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权、利等。
(四)违约责任
转让方、受让方双方中由于其中一方的过失,造成《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股权转让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因《股权转让协议》引发的争议,首先应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司法解决。
(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股权转让协议》的变更,须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生效。若转让方、受让方双方中一方严重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守约方有权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执行《股权转让协议》。
(七)协议的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订,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广州晋亿外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为了更好地统一管理和协调其在中国大陆所投资的企业,完善投资管理和控制功能。本次股权转让不会改变本公司对广州晋亿的控股权,也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广州晋亿25%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以及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提交给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基于本次关联交易是广州晋亿外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为了更好地统一管理和协调其在中国大陆所投资的企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完善其投资管理和控制功能。本次股权转让不会改变公司对广州晋亿的控股权,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该事项对本公司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5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本公司自2009年开始为高铁建设提供铁道扣配件产品,合同一般约定如下:“11.3买方在收到11.1所列的单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95%的货款、11.4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卖方、13.2钢轨扣配件质量保证期为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1年”。从合同条款来看,公司铁道扣配件产品总供货款中5%的质保金与其应收货款的收款期及其性质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对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款项统一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明显不能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及回收情况;同时,由于高铁项目建设周期长,铁道扣配件产品货款的回款周期与一般紧固件产品的回款周期也存在明显差异。随着高铁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将公司铁道扣配件产品质保金、铁道扣配件产品货款、一般紧固件产品货款采用同一的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已经不能真实反映应收款项减值的真实状况。因此,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合理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对目前执行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公司目前采用的坏账估计情况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其他方法组合 | 对其他应收款按其款项性质进行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其他方法组合 | 其他方法 |
2)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2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3) 其他方法
组合名称 | 方法说明 |
其他方法组合 | 根据其他应收款单个客户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公司结合销售产品相应客户回款周期,将不同回款周期的应收账款根据其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后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名称 | 依据 |
组合1 | 一般紧固件产品货款 |
组合2 | 铁道扣配件产品货款 |
组合3 | 铁道扣配件产品质保金 |
组合4 | 其他应收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余额百分比法 |
组合4 | 其他方法 |
2) 组合1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2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3)组合2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2 |
1-2年 | 2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4) 组合3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余额百分比法 | 15 |
5)组合4
组合名称 | 方法说明 |
其他方法组合 | 根据其他应收款单个客户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3年9月份起执行。
2、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调增201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10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我们一致认为: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规定,能够使会计数据更恰当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恰当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同意实施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3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56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
●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
●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修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否 |
2 | 审议《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 否 |
3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 否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13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84185001-115
传 真:0573-84184488
联系人:涂先生 张小姐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修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 |||
3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13-05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进凯先生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恰当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同意实施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