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交锋
  • A3:评论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蓝筹股脉冲行情催生解套清仓客
  • 季末资金面不会太紧
  • 中小板抢了创业板的风头
  • 券商寻找
    自贸区金融业务切入点
  • 期货公司严把开户关 投资者理性参与
  • 14只传统封基或演绎“最后盛宴”
  • 资金持续关注
    改革红利主线
  •  
    2013年9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4版:新闻·市场 上一版  下一版
     
     
     
       | 4版:新闻·市场
    蓝筹股脉冲行情催生解套清仓客
    季末资金面不会太紧
    中小板抢了创业板的风头
    券商寻找
    自贸区金融业务切入点
    期货公司严把开户关 投资者理性参与
    14只传统封基或演绎“最后盛宴”
    资金持续关注
    改革红利主线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券商寻找
    自贸区金融业务切入点
    2013-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曾雯璐 ○编辑 李剑锋

      

      “自贸区”无疑是近段时间的热点词汇。随着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的临近,银行、外资PE等各路机构开始纷纷加紧自贸区的金融布局,寻找相关切入点。相比之下,券商观望态度则较为浓厚。

      上海某大型券商非银金融分析师指出:“现在自贸区比较确切的影响还是在银行,券商的机会不是特别明显,预计资产证券化业务受益可能性最大。但是券商具体在哪些业务可以施展拳脚,可以多大程度地分享自贸区这块大蛋糕,尚待相关细则的出台。”

      不过,券商同样密切关注自贸区的投资机会。据目前披露的一些内容,自贸区在金融领域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区内实现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可以先行先试;允许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资与外资合办中外合资银行;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部分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业务;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指定或设立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等等。

      由此,尽管自贸区细则尚未出台,业内已对券商可以操作的金融布局作出了大致预判。长江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刘俊认为,自贸区将为券商带来的业务方向包括投资类、融资类、财务管理类和交易类业务,具体的创新业务则包括为跨境融资提供投行服务、为区内企业提供新型融资服务、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和参与区内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预测未来三年自贸区人民币债券规模有望突破1 万亿元,管理的高净值客户资产规模将达到1.65 万亿元。

      “比如投资方面,券商可以为境内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通过发行境外投资组合产品、投资顾问服务等方式提供境外投资的服务,也可以为境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投资于自贸区内离岸金融市场的服务,发行针对境外投资者的资产管理产品。证券公司还可以在区域内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对境外或区域内企业的股权投资业务。而融资方面,证券公司可以为设立在自贸区内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等方式,吸纳境外的资金,提供融资服务。”刘俊向记者表示。

      另外,自贸区将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包括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政策预期,也为券商创新业务的介入提供了机会。

      刘俊告诉记者:“券商在逐步放开贸易、商品期货交易等的过程中,可发展仓单质押、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创新业务,积极参与市场,发挥做市商的功能,带动境内的企业和个人参与离岸金融市场。另外,由于离岸金融市场的高度自由化,券商还可以结合资产证券化、股指期货等业务,开发独特的、具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丰富投资者的资产配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