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交锋
  • A3:评论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利率市场化
    应与金融改革同步
  • 中国金融业的未来
  •  
    2013年9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A1版:上证观察家 上一版  下一版
     
     
     
       | A1版:上证观察家
    利率市场化
    应与金融改革同步
    中国金融业的未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利率市场化
    应与金融改革同步
    2013-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需要有更深入的金融改革,从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到资本市场的创新提升,从金融体系去行政化到顺应市场规律的有效监管,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李克强总理在会见出席达沃斯年会的企业家时表示,中国推进金融改革的决心是坚定的,而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只是利率巿场化进程中的第一步。总理的表述精辟地阐明了利率市场化与我国金融体系改革之间密不可分的同步关系。

      实现利率巿场化不只是要有一个可浮动的存贷款利率体系,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真正由市场主导的、能反映出巿场上需求和供给平衡的资金价格发现机制。有些人认为银行众多的理财产品已使得我国目前的存款利率上限名存实亡,并以此来说明我国的利率巿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了。然而,在笔者看来,理财产品的泛滥不是利率巿场化的表现,而恰恰是利率市场化缺失的结果。这是因为这些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是通过市场询价机制得出来,投资者也没法去了解不同理财产品之间的区别,只追求收益率而对所承担的风险知之甚少。在一个活跃的市场化的利率环境下,这样的理财产品生存的空间将会很小,取而代之的将是更加透明的货币基金和其他有明确风险级别和信息披露的投资产品。

      目前市场上充斥的各种理财产品反映出金融机构的巿场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也反映出金融市场的资金价格的扭曲,从而影响到实体经济资本要素供给,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高企和融资渠道的匮乏。就银行体系而言,目前通行的评价指标和激励机制导致大型国企不断“被贷款”,而中小企业又贷款无门。有些大型企业则将剩余资金通过其附属机构转为高利贷,成为影子银行的一部分,也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重负。在这种情况下,决定信贷价格和规模的关键并非资金使用的信用风险溢价,而是资金本身的可获得性。要改变这种局面,光靠放开存贷款利率的限制是远远不够的,何况目前的贷款利率已是全面放开。而扭转这个局面的关键是要改变商业银行的治理和激励机制,改革以贷款规模为中心的考核体系,减少政策指令的干预,引入基于信用风险定价的贷款分析和评估系统,以保证各类经济实体获得平等、合理的融资机会。

      然而,要改变现有大银行的运营模式和理念并非易事,况且我国巨大的经济体系中也需要有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为不同的企业和消费者群体提供服务。为此我们需要有一大批地方城镇银行,为本地居民提供房屋和消费贷款,进而为其中信誉良好的中小业主提供创业或运营资本。而民营资本可以成为这些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以其相对高的工作效率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在银行业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

      周小川曾指出,利率巿场化是在巿场竞争中产生的,因此我们需要有一个充分公平的巿场竞争环境。这就要求我们的大型银行实现真正的商业化和巿场化,减少直至消除行政干预或支持,维持巿场竞争的公平性。同时,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规避系统性风险,我国应该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以保证在任何合规的银行里的储蓄存款都是安全的,避免出现银行挤兑现象,从而促进金融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

      利率市场化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利率的波动,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都会由此而产生管理利率风险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金融巿场,以能够提供相应的金融工具和手段来管理利率风险。我国债券市场在过去二十多年从无到有,形成了以银行间巿场为主,交易所和柜台交易为辅的巿场格局。国债期货的重启,更有助于推动利率巿场化进程。

      总之,真正实现利率巿场化需要有更深入的金融改革,从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到资本市场的创新提升,从金融体系去行政化到顺应巿场规律的有效监管,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有更大的空间去发展。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