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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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玻”)于2013年9月12日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就Glaston Services Ltd.Oy (玻石服务有限公司) 欧洲专利 EP 0679613 B1 的德国部分 DE 695 14 029 T2提出无效诉讼申请。德国联邦专利法院于2013年9月13日正式受理上述诉讼申请,受理案卷号为:3 Ni 29/13(EP),公司于近日收到该受理信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科技园区光华路328号
法人代表:高学明
诉讼代理人: 德国专利律师 Prof. Dr. Heinz Goddar及律师事务所其他专利律师
BOEHMERT & BOEHMERT
Pettenkofer Str. 20-22
D-80336 München
协助律师: 德国律师 Dr. Michael Rüberg 及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
BOEHMERT & BO&HMERT
Pettenkofer Str. 20-22
D-80336 München
被告:Glaston Services Ltd.Oy(玻石服务有限公司),原名称为:Tamglass Ltd.Oy(泰姆格拉斯有限公司)或Tamglass Engineering Oy(泰姆格拉斯工程公司)
住所:VEHMAISTENKATU 5(P.O.Box25),33730 TAMPERE,FINLAND
法人代表:Arto Metsanen
代理人:Grünecker,Kinkeldey,Stockmair&Schwanh usser
D-80802 München
2、诉讼起因
被告是公司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对手之一。被告是涉及一种玻璃板弯曲及钢化装置的欧洲专利EP0679613 B1注册的所有人。该欧洲专利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领土享有保护。该欧洲专利的德国部分( 以下称为:纠纷专利)文件号为DE69514029 T2。原告上海北玻分析认为纠纷专利不具有创造性并且由于公开不充分而且超出原公开范围,根据国际专利法条约应被宣布无效,现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申请宣判纠纷专利在整个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领土上全部无效。
3、诉讼请求
原告上海北玻诉讼请求如下:
(1)申请宣判欧洲专利 EP0679613 B1 在整个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领土上全部无效。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公司未收到有重大影响的法院诉讼受理(应诉)通知书或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认为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没有影响,对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