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3-04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2013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3年9月2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湖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2013年9月25日与农行东湖支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根据协议约定及相关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公司以人民币7,69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2013年第1期开放式理财产品
(二)产品代码:995101010013271
(三)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四)理财金额:7,695万元人民币
(五)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1.80 %
(六)起息日:2013年9月25日
(七)到期日:2013年9月30日
(八)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回购、拆借(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非标准债务资产(包括收益权、委托类债权等),以及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产品。其中,投资于现金、回购、主权及准主权债以及中高等级信用债等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为60%-100%,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的投资品种占比约10%-30%,非标准债权资产及其他投资品种占比约为0-10%,以上投资比例可在正负10%的区间内浮动,农行东湖支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若投资比例超出该浮动范围,农行东湖支行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若客户不接受,可选择赎回本产品。
(九)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十)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二)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四)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五)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二)《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
(三)《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2013年第1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