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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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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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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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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90 号《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98.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001.09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股份”)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子公司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其子公司东材股份与江苏东材会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8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3,240.0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
    4000吨无卤阻燃绝缘片材技改项目4,9904,704.7394.28%
    7000吨新型绝缘层(模)压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7,0657,229.83102.33%
    3500吨新型柔软复合绝缘材料技改项目4,6964,772.06101.62%
    3500吨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技改项目14,36513,801.3196.08%
    20000吨特种聚酯薄膜技改项目28,50027,324.0295.87%
    2000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项目14,7792,026.3513.71%
    3万吨无卤永久性高阻燃聚酯生产线12,31510,095.5281.98%
    7200套大尺寸绝缘结构件项目6,7904,233.5262.35%
    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2,5752,051.8679.68%
    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9,7001,983.896.68%
    合计125,77578,223.08

    三、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4月18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暂未到期。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000.00万元。截止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达37,000.00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并承诺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情况

    201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的。相关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一致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公司承诺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并承诺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国海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6 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7 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选择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二、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期票据注册、上市等手续。

    3、制作、签署、修改、呈报、递交所有必要的申报备案文件及材料,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以及进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独立董事马宗桂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3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马宗桂女士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司证券代码:601208

    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少波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乔

    公司联系地址:绵阳市三星路188号

    公司邮政编码:621000

    公司联系电话:0816-2289750

    公司联系传真:0816-2289750

    电子信箱:zhouqiao@emtco.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的委托投票权。具体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于2013年9月27日公告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3年9月2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马宗桂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马宗桂,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年生,教授、教授级注册咨询师。1963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先后在核工业部第一、第四研究设计院和四川核工业局从事技术经济设计、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分析和财务管理工作。1983年至2002年,在中国企业管理成都培训中心、四川省经济管理学院执教,从事企业管理方面的教学、科研和咨询工作。2002年退休至今,受聘于川内各高校、各工业管理局和各大型企业培训班任教。

    (二)征集人不存在因违法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在公司董事会发布《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前一日未持有公司流通股股份, 前六个月内亦不存在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情形。

    (五)征集人不是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次征集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征集事项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15:00时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2013年10月08日至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

    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绵阳市三星路188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621000

    电 话: 0816-2289750传 真: 0816-2289750 联系人: 陈杰

    未在本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本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的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 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书无效。

    征集人:马宗桂

    2013 年9 月25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全文、《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宗桂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同意/选举票数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议案1.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议案1.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议案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议案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议案1.6、激励对象获授条件、行权的条件及行权安排   
    议案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议案1.8、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议案1.9、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议案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议案1.11、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激励计划   
    议案2、关于拟授予于少波董事长200万份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3、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议案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5、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议案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 *7= 股)

    议案6.1、选举董事候选人于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议案6.2、选举董事候选人唐安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议案6.3、选举董事候选人尹胜先生为公司董事   
    议案6.4、选举董事候选人熊玲瑶女士为公司董事   
    议案6.5、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谭洪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议案6.6、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宗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6.7、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傅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 *3= 股)

    议案7.1、选举监事候选人赵平先生为公司监事   
    议案7.2、选举监事候选人简青先生为公司监事   
    议案7.3、选举监事候选人何诚荣女士为公司监事   

    注:上述审议事项, 议案1-议案5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书无效。议案6-议案7委托人可在同意栏内填写选举票数,如在同意栏内划“√”,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0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10月14日下午13:30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选举董事、监事都采用累积投票制。此外,公司独立董事马宗桂女士已发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股东如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马宗桂女士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规定时间截止之前送达。公司还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该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激励对象获授条件、行权的条件及行权安排
    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1.9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1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激励计划
    2关于拟授予于少波董事长200万份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1选举董事候选人于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6.2选举董事候选人唐安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6.3选举董事候选人尹胜先生为公司董事
    6.4选举董事候选人熊玲瑶女士为公司董事
    6.5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谭洪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6.6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宗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6.7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傅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1选举监事候选人赵平先生为公司监事
    7.2选举监事候选人简青先生为公司监事
    7.3选举监事候选人何诚荣女士为公司监事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下转B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