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3-01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舜天1.8亿元预付款迷雾:欠款方剪不断理还乱?》,本公司董事会现将该预付款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传闻简述
2013年9月25日,国内某媒体刊发了题为《江苏舜天1.8亿元预付款迷雾:欠款方剪不断理还乱?》的文章,该文指出本公司截止2013年6月末预付江苏汇鸿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投资”)款项1.8亿元,且与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该款项显得模糊不清;同时该文还指出汇鸿投资相当于是公司子公司衍生在体外的公司。
二、澄清声明
1、江苏汇鸿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汇鸿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18楼;法定代表人:石海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成立日期:2005年8月19日。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的策划。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
汇鸿投资的股东是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石海琴、王长根、张亚琴三位自然人;汇鸿投资受石海琴、王长根、张亚琴共同控制。
2、江苏舜天汉唐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舜天汉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汉唐”);住所:无锡市中山路278号中发大厦9楼;法定代表人:叶贵宏;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成立时间: 2002年1月14日;
一般经营项目:皮棉、日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建筑用材料、矿产品(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项目)、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果、蔬菜、蛋类、禽类、肉类、水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批发。
舜天汉唐的股东是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金舜源商贸有限公司;舜天汉唐受叶贵宏、陶绪斌共同控制。
舜天汉唐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图如下:
■
叶贵宏1984年7月1日加入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陶绪斌1985年7月28日加入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叶贵宏、陶绪斌未签署任何股份代持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汇鸿投资、舜天汉唐均不构成关联关系。
4、预付款项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公司长期以来和汇鸿投资有着良好的贸易业务往来。近年来,双方共发生贸易业务高达52,300万元;截至2013年6月末,公司与汇鸿投资的预付款往来余额是18,169.74万元(其中账龄一年以内13,868.68万元、一至两年4,302.06万元);公司向汇鸿投资支付全额预付款是相关贸易业务国内通行的交易模式。
由于国内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速度的调整,2012至2013年间,公司与汇鸿投资相关贸易业务的结算周期较以往有所延长,但仍属贸易行业的正常现象。现经公司与汇鸿投资双方核查,上述18,169.74万元预付款项下的相关贸易业务预计将于2013年末前完成。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致力于作好客户开发、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展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是《公司章程》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亦在《中国证券报》作日常信息披露。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