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3-02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26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设立俄罗斯代表处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拟在莫斯科设代表处,授权代表处总代表签署代表处章程,完成一切与开设代表处有关的必要事务,和其他所有符合俄罗斯法律的与代表处工作有关的事务。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 审议《关于对徐水哈弗分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3-029)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3. 审议《关于制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4. 审议《关于制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5. 审议《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①对部分单位进行名称变更和职能合并;②成立海外事业本部及自动化事业部等单位。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3-029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名称变更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以下简称“徐水哈弗分公司”))
● 投资金额:25.92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汽车”)于2011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徐水哈弗分公司的事项,鉴于公司发展迅速,需对徐水哈弗分公司追加投资,投资金额为25.92亿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徐水哈弗分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规模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徐水哈弗分公司厂区位于保定市徐水县,公司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25.92亿元,追加投资规划总占地面积约25万平米,预计建设期为2年。徐水哈弗分公司为公司新的整车生产基地,用于生产公司后续规划的部分整车车型。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新的整车生产基地,可提高公司产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
投资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若出现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公允原则进行定价及相关法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需政府有关机关审批,可能存在不被审批机关批准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 报备文件
长城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