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14,441.26万元,评估减值2,269.36万元,减值率13.58%。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企业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控股单位的核算均按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为静态投资成本;历史年度下属被投资单位出现经营亏损,这部分经营亏损不能在成本法核算体系下体现,故出现减值。
B、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房屋建筑物类原值评估增值2,842.62万元,增值率53.03%;净值评估增值2,654.90万元,增值率93.0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由于近年来人工成本、建筑材料及工程机械台班费用的增长,使得建筑成本的增高而导致本次评估原值增值;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低于评估采用的耐用年限是导致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
C、机械设备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机器设备类原值评估增值82.48万元,增值率10.24%;净值评估增值101.70万元,增值率55.12%。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
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注销子公司将资产划入本部时,以净值作为原值入账,因此企业账面原值较小,导致评估原值增值;
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设备折旧年限低于评估时采用的设备耐用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对于超期仍正常使用设备,评估选取的最低成新率高于企业设备残值率,故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运输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运输车辆的市场价格近几年呈下降的趋势,导致评估原值减值;部分车辆采用二手价作价,导致评估原值减值;
运输设备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运输设备折旧年限较短,对于达到折旧年限的正常使用的运输设备,账面上只剩设备残值,而评估采用采用市场法评估运输设备的市场价值致评估净值增值。
其他设备减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电子设备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导致评估原值、净值减值;账面部分设备待报废,导致评估原值减值。
D、无形资产
晋城聚集本部所占土地共计10宗,原始入账价值8,129.81万元,账面价值8,090.37万元,评估值为9,028.01万元,评估增值947.65万元,增值率为11.59%。本次评估范围中的土地使用权共计10宗,土地总面积约为386,361.6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办公、铁路线、站台、生活区用地、煤站、公路用地、商服、其他商服、管道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等;6宗为出让用地,4宗为授权经营用地。资产类型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和山西博瑞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于2013年9月14日共同出具的中企华土估字2013012000117号-晋城市高平市、晋城市城区、晋城市开发区、晋城市阳城县、晋城市泽州县和山西博瑞[2013](估)字第092号-晋城市高平市、晋城市城区、晋城市开发区、晋城市阳城县、晋城市泽州县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结论。
10、长治聚通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结果
长治聚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76,030.68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92,484.2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83,546.45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87,399.76万元,增值额为603,853.31万元,增值率为212.96%。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长治聚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76,030.68万元,评估价值为1,098,379.35万元,增值额为622,348.67万元,增值率为130.7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92,484.23万元,评估价值为192,484.23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83,546.4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05,895.12万元,增值额为622,348.67万元,增值率为219.49%。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单位:万元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长治聚通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值导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流动资产评估值197,581.32万元,评估减值329.35万元,减值率0.17%。评估减值原因主要为应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山西明源兴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因为该笔业务发生日期在一年以内,审计师并未对其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评估时考虑到山西明源兴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整体评估的净资产为负数,因此对该笔其他应收款计提了损失率,导致评估减值。
②非流动资产
A、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811,624.03万元,增值率233.00%。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企业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控股单位的核算均按成本法核算,账面为静态投资成本;本次评估对长治聚通下属三家煤炭企业整体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中,其采矿权评估产生大额增值;此外,下属被投资单位经过一定时间的管理经营,存在一定的经营成果,这部分经营成果不能在成本法核算体系下体现,故出现增值。
B、固定资产
a、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房屋建筑物原值评估增值1498.00万元,增值率38.80%;净值评估增值1,952.37万元,增值率123.34%。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评估原值增值主要是由于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建成年代较早,造价较低,随着近些年,人、材、机等材料的不断上涨,造价成本上升,出现了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由于企业计提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导致净值出现了增值。
b、机械设备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266.31万元,减值率4.48%;净值评估增值1,284.96万元,增值率49.78%。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机器设备增值主要原因是设备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致评估增值;运输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致评估净值增值;其他设备评估减值主要原因电子产品快速淘汰,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致评估净值增值。
C、无形资产
长治聚通本部所占土地共计13宗,原始入账价值7256.68万元,账面价值7,126.28万元,评估值为9,856.33万元,评估增值率38.31%,所占土地总面积为334,682.90平方米,其中3宗为出让用地,10宗为授权经营用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和山西博瑞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于2013年9月14日共同出具的中企华土估字2013012000117号和晋博地(2013)(估)字第092号-长治市、长治市长治县、长治市长子县、长治市壶关县、长治市黎城县、长治市潞城市、长治市沁县、长治市襄垣县、长治市武乡县等13宗土地估价报告结论。报告中13宗土地分别选用了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还原法四种方法中的两种估价方法进行了评估,并设定土地用途、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土地年限及现状等情况。
③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167.99万元。核算内容为房屋的装修费及铁路修理费。长期待摊费用共3项,其中铁路大修理费、集店煤站专线改造工程本次评估价值在铁路专用线中考虑,此处评估为零;租赁办公室装修费用经核实为被评估单位租赁铁路用办公室的装修费,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57,899.58元,评估减值162.20万元。
11、运城聚晟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结果
运城聚晟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为6,858.26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457.8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3,400.38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88.76万元,减值额为1,111.62万元,减值率为32.69%。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运城聚晟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858.26万元,评估值为7,660.75万元,评估增值802.49万元,增值率11.7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457.88万元,评估值为3,457.8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00.38万元,评估值为4,202.87万元,评估增值802.49万元,增值率23.60%。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运城聚晟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非流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增值导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流动资产评估值5,662.24万元,评估增值1.86万元,增值率0.03%。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存货库存商品的企业基准日不含税售价高于账面采购成本造成的。
②非流动资产
A、固定资产
a、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房屋建筑物原值评估增值253.56万元,增值率24.46%;净值评估增值696.04万元,增值率352.44%。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对于外购商品房,由于近年来运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商品房价格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对于自建房屋建筑物,由于建成时间较早,至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价格有较大上涨。以上原因导致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原值评估增值;由于外购商品房采用市场法评估及企业折旧年限低于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故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b、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35.80万元,减值率23.65%;净值评估增值14.29万元,增值率21.91%。评估增减值原因主要如下: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由于机器设备市场价格上浮造成的,评估净值增值主要由于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的经济耐用年限导致的;运输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致评估净值增值;其他设备评估减值主要原因电子产品快速淘汰,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致评估值减值。
B、土地使用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运城聚晟本部所占土地1宗,原始入账价值934.90万元,账面价值933.34万元,所占土地总面积为59,170.66平方米,宗地性质为授权经营。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土地使用权共计1宗,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和山西博瑞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于2013年9月14日共同出具的中企华土估字2013012000117号-运城市河津市和晋博地(2013)(估)字第092号-运城市河津市《土地估价报告》结论。报告中1宗土地选择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两种估价方法进行了评估,并设定土地用途、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土地年限及现状等情况。评估值共计1,023.65万元,增值90.31万元,增值率9.68%。
12、临汾聚晟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结果
临汾聚晟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为47,395.32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1,827.85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5,567.46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8,994.94万元,增值额为25,929.48万元,增值率为198.46%。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临汾聚晟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7,395.32万元,评估值为68,566.72万元,评估增值21,171.40万元,增值率44.6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1,827.85万元,评估值为31,827.8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567.46万元,评估值为36,738.87万元,评估增值21,171.40万元,增值率136.00%。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临汾聚晟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股权增值导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流动资产评估值29,087.39万元,评估增值11.11万元,增值率0.04%。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增值原因为存货库存商品基准日的对外售价高于企业入账的成本价。
②非流动资产
A、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35,862.30万元,评估增值20,830.30万元,增值率138.54%,增值原因主要如下:企业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控股单位的核算均按成本法核算,账面为静态投资成本;下属被投资单位经过一定时间的管理经营,存在一定的经营成果,这部分经营成果不能在成本法核算体系下体现,故出现增值;本次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未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没有考虑流动性缺乏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B、固定资产
a、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房屋建筑物原值评估增值1,139.31万元,减值率-1.5%;净值评估增值840.25万元,增值率47.10%。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房屋建筑物原值减值原因为部分房屋建筑物账面值中包含分摊费用,且部分构筑物有破损、报废情况;房屋建筑物净值增值原因为房屋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长于企业采用的会计折旧年限。
b、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77.60万元,减值率15.76%;净值评估增值1,025万元,增值率5.30%。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第一,机器设备增减值原因分析:原值减值是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包含大量2009年以前的在资源整合时的老旧设备,部分设备的价格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的是由于企业的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的经济耐用年限导致的。第二,车辆增减值原因分析:车辆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且部分车辆待报废,评估按可回收金属价值评估,导致评估原值减值;企业车辆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时采用的耐用年限,且部分车辆待报废,导致评估净值增值。第三,其他设备增减值原因分析:其他设备主要为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快速淘汰,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导致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的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的经济耐用年限导致的;主要是由于部分电子设备购置时间较早,财务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导致继续使用价值高于账面净值。
C、土地使用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临汾聚晟本部所占土地共计2宗,原始入账价值914.39万元,账面价值912.87万元,所占土地总面积约为52,007.90平方米,均为授权经营用地。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土地使用权共计2宗,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和山西博瑞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资质为全国执业)于2013年9月14日共同出具的中企华土估字2013012000117号和晋博地(2013)(估)字第092号-临汾市霍州市2宗《土地估价报告》结论。报告中2宗土地均选择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两种估价方法进行了评估,并设定土地用途、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土地年限及现状等情况。评估值共计963.57万元,增值50.70万元,增值率5.55%。
13、临汾矿业评估情况
临汾矿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0,293.12万元,评估值为126,851.75万元,评估增值46,558.63万元,增值率57.99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2,603.15万元,评估值为62,603.1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689.97万元,评估值为64,248.60万元,评估增值46,558.63万元,增值率263.19%。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临汾矿业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股权增值导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流动资产评估值3,872.64万元,与账面值相比,评估无增减值。
②非流动资产
A、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122,786.25万元,评估增值46,566.13万元,增值率61.09%,增值原因主要如下:企业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控股单位的核算均按成本法核算,账面为静态投资成本;下属被投资单位经过一定时间的管理经营,存在一定的经营成果,这部分经营成果不能在成本法核算体系下体现,故出现增值。本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没有考虑流动性缺乏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B、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25.45万元,减值率8.57%;净值评估减值7.50万元,减值率3.78%。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第一,其他设备评估减值主要原因电子产品快速淘汰,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致评估净值增值。第二,运输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造成运输设备的评估值减值。
(三)最近三年评估、改制情况
1、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
山西原源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煤销集团委托,对煤销集团及下属公司41宗土地进行授权经营价格评估,并于2013年1月提交21份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价格评估报告(晋原[2013]估字第1号-21号),并于2013年7月29日,获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资产中含上述41宗地的34宗,具体明细和与本次评估值差异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
通过上表分析可知,本次评估值较作价出资评估值增加3,374.46万元,增值幅度为10.71%,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经济良好发展,对土地需求量增加,各地的土地价格均有了一定程度的上涨。
2、标的资产的其他评估、改制情况
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12家全资子公司均成立于2011年,成立至今均未发生针对上述12家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评估、改制事项。
最近三年,临汾矿业股权未发生评估、改制事项。
三、标的资产的矿产评估情况
(一)采矿权评估概况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13]第016号《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权评报字[2013]017号《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评报字[2013]第015号《山西马堡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及中企华矿评报字[2013]第015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拟置入资产中包含的4个采矿权评估值合计为897,899.25万元,账面值为190,074.60万元,评估增值707,824.65万元,增值率372.39%。
单位:万元、%
■
注:盛平煤业本处采矿权账面值为根据缴纳采矿权价款摊销的余额,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盛平煤业采矿权账面价值为根据采矿权转让价款摊销后的余额。
(二)评估方法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四项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根据中企华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鉴于三元煤矿、王庄煤矿、马堡煤矿、盛平煤矿的采矿权均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其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技术经济参数可参考企业会计报表数据等确定。因此,评估认为该采矿权的地质研究程度较高,资料基本齐全、可靠,这些报告和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CMVS12100-2008)》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P— 矿业权评估价值;
CI— 年现金流入量;
CO— 年现金流出量;
i— 折现率;
t— 年序号(i=1,2,3,…,n);
n— 计算年限。
(三)评估技术参数的取值
1、保有储量
①三元煤业
根据《关于〈山西省沁水煤田长治市三元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3]276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采矿权范围内合计保有资源储量36,235.00万吨,资源储量类型分别为(111b)5,140.00 万吨、(122b)2,959.00 万吨、(331)7,090.00 万吨、(332)7,322.00 万吨、(333)13,724.00 万吨;煤类分别为:贫瘦煤24,936.00万吨,贫煤11,299.00万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储量核实基准日至矿业权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动用资源储量=采出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采矿损失量
=采出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
式中:煤矿采矿回采率指采区回采率;
煤矿及无需考虑废石混入的非金属矿不计矿石贫化率。
对管理规范、生产报表齐全的矿山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可根据其报表或证明列明的动用资源期间的实际采出矿石量、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和采矿损失量计算。
三元煤业属于管理规范、生产报表齐全的矿山,目前开采3号煤层,根据企业上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确认的动用资源储量情况表,2013年1-7月份三元煤矿共计动用资源储量172.71万吨。则,截止评估基准日三元煤矿保有资源储量为36,062.29(=36235.00-172.71)万吨,资源储量类型分别为:(111b)4,967.29 万吨、(122b)2,959.00 万吨、(331)7,090.00 万吨、(332)7,322.00 万吨、(333)1,3724.00 万吨;煤类分别为:贫瘦煤24,763.29万吨,贫煤11,299.00万吨。
②王庄煤业
根据《关于〈山西省沁水煤田长治县王庄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3]275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采矿权范围内合计保有资源储量16,347.00 万吨,资源储量类型分别为:(111b)5,045.00 万吨、(122b)994.00 万吨、(331)5,417.00 万吨、(332)2,990.00 万吨、(333)1,901.00 万吨;煤类分别为:贫煤13,396.00万吨,无烟煤2,951.0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中含高硫煤8,528.00万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储量核实基准日至矿业权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动用资源储量=采出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采矿损失量
=采出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
式中:煤矿采矿回采率指采区回采率;
煤矿及无需考虑废石混入的非金属矿不计矿石贫化率。
对管理规范、生产报表齐全的矿山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可根据其报表或证明列明的动用资源期间的实际采出矿石量、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和采矿损失量计算。
王庄煤业属于管理规范、生产报表齐全的矿山,目前开采3号煤层,根据企业提供的《关于2013年1-7月动用资源储量的说明》,2013年1-7月累计动用的资源储量为123.79 万吨。因此,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累计动用的资源储量为123.79 万吨。则,截止评估基准日王庄煤业保有资源储量为16,223.21 (=16347.00 -123.79 )万吨。资源储量类型分别为:(111b)4,921.21 万吨、(122b)994.00 万吨、(331)5,417.00 万吨、(332)2,990.00 万吨、(333)1,901.00 万吨,保有资源储量中含高硫煤8,528.00 万吨。
③马堡煤业
根据《关于〈山西省沁水煤田武乡县马堡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3]272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储量核实范围内8、9、15号煤层保有资源储量10,248万吨(焦煤2029万吨,瘦煤6011万吨,贫煤606万吨,贫瘦煤1602万吨),其中(111b)4,018万吨,(122b)2,736万吨,(333)463万吨;村庄和铁路压覆(331)1,487万吨,(332)1,095万吨,(333)91万吨;蹬空区(331)324万吨,(332)10万吨,(333)24万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对管理规范、生产报表齐全的矿山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可根据其报表或证明列明的动用资源期间的实际采出矿石量、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和采矿损失量计算。
马堡煤业属于管理规范、生产报表齐全的矿山。依据“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1-7月份原煤动用储量、采出量统计表”,该矿储量核实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动用资源储量114.80万吨,其中8号煤层27.73万吨,15号煤层87.07万吨。
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10,133.20(=10,248.00-114.80)万吨。
④盛平煤业
根据《关于〈山西省河东煤田乡宁县盛平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3]268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采矿权范围内合计保有资源储量5,977万吨(其中:焦煤2,239万吨、瘦煤1,941万吨、贫瘦煤1,797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395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2,564万吨,探明的村庄压覆内蕴资源储量(331)22万吨,控制的村庄压覆内蕴资源储量(332)212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784万吨。
保有资源储量中核实了暂不能利用的“村庄压覆、蹬空区、高硫煤”的资源储量,扣除该部分资源储量可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合计为4,707.00 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395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2564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748.00 万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
动用资源储量=采出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采矿损失量
=采出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
式中:煤矿采矿回采率指采区回采率;
煤矿及无需考虑废石混入的非金属矿不计矿石贫化率。
对管理规范、生产报表齐全的矿山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可根据其报表或证明列明的动用资源期间的实际采出矿石量、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和采矿损失量计算。
根据盛平煤业提供的《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月报表》确定盛平煤业2013年1-7月2号煤层动用量(111b)合计为48.10 万吨,则,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盛平煤业可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为4,658.90 (=4707.00 -48.10 )万吨。
2、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Σ(参与评估计算的基础储量+参与评估计算的资源量×该级别的资源量的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矿山设计文件中未予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作规定的,可信度系数可考虑在0.5~0.8范围内取值。
截至2013年7月31日,各矿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
注:三元煤业15号煤(15-1和15-3煤) 资源量合计9,791.00万吨,其中(332)资源量为912.00万吨、(333)资源量为8,879.00万吨,由于该煤层硫分高且突水系数大,三元煤业“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未利用15号煤层资源储量,因此,本次评估也未利用15号煤层的资源储量。
3、产品方案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产品方案可以设定为原矿,也可以设定为精矿或金属。生产矿山(包括改扩建项目)采矿权评估可以根据矿山实际产品方案确定或依据经审批或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包括(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等)确定。
①三元煤业
三元煤业以销售洗精煤为主,超过选煤厂处理能力的部分按原煤销售,选煤厂洗选后的产品为洗精煤、中煤和煤泥,因此,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原煤、洗精煤、中煤和煤泥(以下称“中煤等副产品”)。
三元煤业少量商品煤供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企业介绍其销售价格参照当地市场同等品质的产品定价,产品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②王庄煤业
王庄煤矿以销售原煤为主,近年来,为满足客户需求,少量原煤委托长治县王庄洗煤有限公司洗选,因此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原煤。
王庄煤矿部分商品煤供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企业介绍其销售价格参照当地市场同等品质的产品定价,产品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③马堡煤业
该矿产品方案为原煤,属配焦用煤和动力用煤,主要供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企业介绍其销售价格参照当地市场同等品质的产品定价,产品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④盛平煤业
该矿实际情况为原煤在地面经筛分、捡矸后进行分储分销,则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煤。
4、采、选技术指标
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小于85%;
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小于80%;
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小于75%;
确定三元煤业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为85%、80%、75%;王庄煤业采区回采率分别为75%;马堡煤业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为85%、80%、75%;盛平煤业2号煤层为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取80%,1号、3号、10号煤层均为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均取85%。
5、可采储量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截至2013年7月31日,各矿山保有可采储量具体情况如下
■
各煤矿保有可采储量与评估可利用的资源储量差额较大的原因如下:
①三元煤业
三元煤业开发利用方案和三元煤业储量核实报告均估算了“三下压覆”资源量,但三元煤业开发利用方案未估算长-晋高速公路、220千伏铁塔高压线、漳河等压覆资源量,本次评估认为三元煤业储量核实报告估算的“三下压覆”资源量较全面,且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审核,因此,本次评估采用三元煤业储量核实报告估算的“三下压覆”资源量。
三元煤业储量核实报告估算的三元煤矿3、9、14、15号煤层的“三下压覆”资源量共计22,493.00万吨,扣除15号煤层后压覆资源量为16,538.00万吨,对(333)资源量进行打折后压覆资源量为15,930.40万吨。
根据三元煤业开发利用方案,矿井设计损失量除“三下压覆”外,还有井田境界、主要井巷、工业广场、风井场地等煤柱损失,合计为3,713.00万吨(已进行可信度系数折算)。
②王庄煤业
王庄煤矿开发利用方案和王庄煤矿储量核实报告均估算了“三下压覆”资源量,但王庄煤矿储量核实报告仅估算了3号煤层村庄铁路压覆资源量1,115万吨,王庄煤矿开发利用方案估算了3号和15号煤层村庄采空区等保护煤柱损失为3,634.50万吨,远大于王庄煤矿储量核实报告估算的资源量,本次评估采用王庄煤矿开发利用方案估算的村庄采空区等保护煤柱损失。
根据王庄煤矿开发利用方案,矿井设计损失量除“三下压覆”外,还有井田境界、断层及陷落柱、工业广场、主要井巷等煤柱损失,合计为5,925.60万吨(已进行可信度系数折算)。
③马堡煤业
根据马堡煤业开发利用方案,矿井设计损失量主要为井田境界、村庄、构造及其它、公路及铁路、蹬空区、采空区边界、工业场地、大巷等,合计5476.70万吨(经可信度系数折算后)。
马堡煤业储量核实报告中重新核实了村庄、铁路等三下压覆和蹬空区资源储量,经对比马堡煤业开发利用方案中与之相应的设计损失量,除蹬空区外,马堡煤业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村庄、铁路压覆大于马堡煤业储量核实报告核实的村庄、铁路压覆。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蹬空区参照马堡煤业储量核实报告数据,三下压覆及其他设计损失参照马堡煤业开发利用方案数据并经调整后确定。经计算,调整后的各煤层设计损失5,025.18万吨。
④盛平煤业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盛平煤矿各煤层设计损失量主要为井田边界179.00 万吨、村庄保护煤柱100.00 万吨、工业场地42.00 万吨、大巷及上下山400.00 万吨、断层煤柱81.00 万吨,合计802.00 万吨;设计损失量中(333)已经按0.7可信度系数进行了调整。
盛平煤业储量核实报告中重新核实了村庄、蹬空区和高硫煤资源储量,经对比“开发利用方案”中与之相应的设计损失量,除蹬空区、高硫煤外,盛平煤业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村庄压覆小于储量核实报告核实的村庄压覆。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村庄压覆、蹬空区和高硫煤参照“储量核实报告”数据,其他设计损失参照“开发利用方案”数据并经调整后确定。
通过盛平煤业储量核实报告推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各煤层保有资源储量与开发利用方案利用的截止2009年12月31日各煤层保有资源储量之比进行调整各煤层其他设计损失,经调整计算其它各项煤柱损失合计为585.45 万吨,其中:1号煤层94.96 万吨,2号煤层445.67 万吨,3号煤层44.82 万吨,10号煤层为高硫煤暂不利用。
6、生产许可证
本次评估依据采矿许可证和“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评估对象正常生产周期的生产能力;根据各矿生产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
注:王庄煤业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为210万吨/年,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3]1093号),核定王庄煤矿生产能力为240万吨,企业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生产能力变更手续。企业2011年-2013年前7个月,实际生产煤炭产量分别为302.79万吨、303.85万吨、118.71万吨,由此可见,王庄煤矿实际生产能力已超过240万吨,因此,本次评估确定未来正常生产年限内评估对象的生产能力为240 万吨/年。
马堡煤业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为120.00万吨/年。依据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发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古韩荆宝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0]1577号),马堡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50.00万吨/年。2010年12月29日,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为150.00万吨/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能力亦为150.00万吨/年。同时,该矿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150.00万吨/年。综上,本次评估确定未来正常生产年限内评估对象的生产能力为150.00万吨/年。
7、矿山的服务年限
根据确定的矿山生产能力,由下列公式计算矿山的服务年限:
T=Q/A·K
式中:T—— 矿山服务年限;
Q—— 可采储量;
A—— 矿井生产能力;
K—— 储量备用系数。
经计算,各煤矿的矿山服务年限如下:
■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非矿业权价款评估、矿业权价值咨询,首先考虑是否有偿处置,矿业权人未缴纳矿业权价款的部分不应作为矿业权人的权益。因此,采矿权人仅依法对已经处置价款的可采储量拥有使用、收益权,故参与评估计算的可采储量应为已经处置价款的可采储量中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剩余部分。
①三元煤业
本次评估依据的三元煤矿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略小于上次备案的资源储量,不需要补缴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的采矿权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合计为96,790.14万元,截止2013年3月20日,上述采矿权价款已全部缴清。因此,本次评估的采矿权对应的采矿权价款已全部处置。
本次评估计算的年限为15.91 年,即从2013年8月至2029年6月止。三元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4年10月27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②王庄煤业
本次评估的采矿权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累计为49,373.94万元,截止2012年10月23日,上述采矿权价款已全部缴清。本次评估依据的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略小于上次备案的资源储量,不需要补缴采矿权价款。因此,本次评估的采矿权对应的采矿权价款已全部处置。
本次评估计算的年限为24.63 年,即从2013年1月至2038年3月止。王庄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4年11月19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同时,变更生产能力为240.00万吨/年。
③马堡煤业
马堡煤矿为正常生产矿井,因此,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全部的服务年限18.28年,自2013年8月至2031年11月。该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4年11月23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同时,变更生产能力为150.00万吨/年。
④盛平煤业
根据企业提供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缴纳采矿权价款的情况说明》(吉国土资[2012]第57号)、《采矿权价款缴纳合同》(乡煤采缴字[2012]001号)及企业提供的采矿权价款缴纳票据,该矿评估范围内价款已全部处置,即评估计算的可采储量已全部处置价款。
盛平煤矿2013年计划产量85万吨,全年计划并未达设计产能,但2013年8-12月份的计划产量为39.50万吨,已超过设计产能的折算产量合计数37.50(=90÷12×5)。本次评估获企业财务人员同意后谨慎预计2013年8-12月份的产量为37.50万吨。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22.69 年,即从2013年8月至2036年3月止。盛平煤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4年11月,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四)主要经济数据的选取和计算
1、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本次评估销售价格根据各煤业公司提供的2013年1-7月的销售平均价格确定,具体各矿销售价格(不含税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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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评估人员收集的销售合同和盛平煤业财务人员介绍,盛平煤业历史上的销售模式为由盛平煤业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吉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然后“县公司”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签署合同,最后由“市公司”与客户签署合同实现对外销售。“县公司”和“市公司”合计收取32.7元/吨(含税)的费用,直接从销售价格中扣除,因此,盛平煤业财务报表反映的销售价格是扣除32.7元/吨的价格。本次评估将2013年1-7月份的均价还原为市场价后为514.10(=486.15+32.7÷1.17)元/吨。
2、销售量
本次评估假设各矿未来生产的原煤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原煤销售量为各矿的核定产能产量。
3、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估算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本次评估各矿业公司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在2013年8-12月投入。
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主要是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支付管理费用等。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采矿权评估流动资金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流动资金。煤矿的固定资产资金率为15%~20%,本项目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的15%计。本次评估各矿的资金率和所需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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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本费用
本次评估成本费用的各项指标主要依据企业2012年、2013年1-7月财务报表(附件13),个别参数依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本项目评估采用“制造成本法”估算成本费用,各矿总成本费用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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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关于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1]10号,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分别为焦煤23.00元/吨,贫瘦煤20.00元/吨,贫煤18.00元/吨。三元煤矿开采前期为3号煤和9号煤,煤种为贫瘦煤,可持续发展基金标准为20元/吨。2028年同时开采贫瘦煤和贫煤,可持续发展基金取19元/吨(=(20+18)/2)。最后半年的时候,开采14号煤,可持续发展基金标准为18元/吨。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3]26号),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因此,本次评估2013年8-12月暂不计算煤矿转产发展基金,2014年开始继续提取。
6、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各矿税负缴纳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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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构成。经查阅Wind资讯网,10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益率平均为3.72%,因此本次无风险报酬率取3.72%。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各矿折现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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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述采矿权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12年10月20日出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儒林矿评字[2012]第181号),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对盛平煤业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煤矿采矿权进行评估,估值为112,060.17万元。
本次评估基准日,盛平煤业的煤矿采矿权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评估值为123,286.83元,较2012年10月20日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值增值。主要原因是由于煤炭市场发生变化,两次的评估的原煤销售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上次评估采用的原煤销售价格为420元/吨,较本次评估采用的价格520元/吨。
除上述盛平煤业采矿权最近三年存在上述评估事项外,三元煤业、王庄煤业及马堡煤业最近三年均为发生采矿权评估事项。
四、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国际电力煤炭开采和铁路煤炭贸易两大业务板块的经营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标的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具有产、运、销一体化、“资源-通道-市场”链条完整的经营优势,不仅能保证自产煤炭的及时输出,而且掌握了煤炭贸易、运销的主动权;同时,还不断向煤炭产业上游延伸,快速提升资源储备规模,使标的资产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一)煤炭生产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标的资产煤炭开采板块包括:长治聚通控制的三元煤业、王庄煤业、马堡煤业、临汾聚晟控制的盛平煤业。上述四个煤矿均为在产煤矿,其主营业务为原煤开采、加工和销售,各煤矿的煤种和用途情况如下:
■
2、煤炭开采工艺流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煤炭开采业务主要分为井下生产工艺和地面生产工艺两部分。
(1)井下生产工艺
井下布置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回采面采用综放采煤工艺,一次采全高,工作面机组割煤和支架放煤,由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皮带机运输至采区煤仓,再到主井底煤仓,通过主斜井皮带提升至地面。
回采工作面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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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面采用综掘或放炮掘进,机组割煤和放炮落煤,由刮板输送机、皮带机运输至采区煤仓,再到主井底煤仓,通过主斜井皮带提升至地面。
掘进工作面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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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上生产工艺
原煤由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将煤炭提升至地面后,经过固定筛,分出大炭(含大矸),人工拣出大矸放到矸石皮带上,运输至溜矸口,放到下面放置的矿车,再绞车提升到矸石山翻到。大炭由皮带运输至储煤场大炭堆。剩余部分经皮带运输至溜口,由振动筛分离出中炭,经皮带运输至储煤场中炭堆。其余部分再经分离后还可分出小炭,进入小炭堆,最后是末煤,进入末煤堆。
其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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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各煤业公司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制定各煤业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其生产部门根据总体发展和长远规划制定年度采掘计划和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矿井的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的接替计划,并逐月制定生产计划。各煤业公司设立独立的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调度室等生产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包括生产准备、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以及安全检查,并对生产过程中的原煤产量进行跟踪、督促、协调等工作。
(2)采购模式
各煤业公司的采购主要为以下三类:小型急需的配件、能源、大型设备和工程施工。三元煤业设立了独立的招标部门、采购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由公司生产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招标部门、采购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采购方案、招投标、询价、比价、实施采购并控制采购物资的检验和质量控制等活动。马堡煤业和王庄煤业两家公司只设立供应科,负责对公司日常生产活动的小型材料和日常用品进行采购,大型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需要公司向山西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山西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进行统一进行招标,由煤业公司对设备材料的质量进行审核和监督,并最终由煤业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盛平煤业报告期内采购均通过山西煤销集团临汾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临汾市欣润安煤矿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王庄煤业、马堡煤业及盛平煤业三家公司报告期内独立采购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是由于煤销集团根据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对部分公司的采购由所在地市公司统一管理。
随着马堡煤业、王庄煤业的股权划转至长治聚通;盛平煤业的控股股东临汾矿业的股权划转至临汾聚晟,上述三家煤业公司已逐步开始独立的采购体系,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我采购模式。2013年9月27日,国际电力及其关联方煤销集团出具《关于保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注入上市煤矿企业的独立性承诺》,承诺:“上述4座煤炭开采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建立独立的采购部门、采购制度、采购业务流程。自2013年8月1日起逐步减少对煤销集团及其下属地市公司的采购额;从2014年1月1日开始,争取上述4座煤炭开采企业各自对煤销集团及其下属地市公司的年度采购额不超过年度总采购额的20%,范围包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四家拟置入上市公司的煤业企业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实现独立采购。
(3)销售模式
各煤业公司成立专门的销售部门负责煤炭销售,采用预付款、赊销两种模式,其中赊销模式主要用于少数终端大型用户,预付款用于其它用户。各煤业公司销售方式主要采用公路销售和铁路销售两种方式。最终用户主要分布在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
4、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1)标的资产煤炭资源储量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拟置入上市的4家煤矿企业资源储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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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的产能及实际产量
单位:万吨/年
■
注:实际产量中的2013年数据暂为2013年1-7月各煤矿的实际产量。
三元煤业核定产能情况:2010年4月1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出具《关于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0]273号),核定三元煤业生产能力为220万吨/年,三元煤业分别于2010年12月21日、2012年10月30日、2012年12月21日换领了核定生产能力均为220万吨/年的《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王庄煤业核定产能情况:2012年6月18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换发王庄煤业《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换发王庄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换发王庄煤业《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210万吨/年。2013年8月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3]1093号)核定王庄煤业的生产能力240万吨/年。
马堡煤业核定产能情况: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古韩荆宝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0]1577号)核定马堡煤业产能为150万吨/年;2010年12月2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换发马堡煤业《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提高至150万吨/年;2012年11月23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换发马堡煤业《采矿许可证》,核定产能由90万吨/年提高至120万吨/年;2012年12月27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换发马堡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能90万吨/年。目前,马堡煤业正在积极办理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能分别由120吨/年、90万吨/年提高至150万吨/年。
盛平煤业核定产能情况:2010年9月30日,山西煤炭工业厅换发《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定产能为90万吨/年;2012年11月1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换发《采矿许可证》(2009年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换发采矿证地0798号),核定 产能为90万吨/年;2013年1月11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换发盛平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能为90万吨/年。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实际产量不同程度的超过核定产能的情形,主要原因为:各煤业企业在资源整合过程中产能得到提升后,在相关证照的审批办理手续存在滞后及一定量的冬储煤援助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煤业公司在安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出现了一定的超采情形。
国际电力及其关联方煤销集团于2013 年9月27日出具承诺:若因置入上市的煤矿企业在交割日前实际产量超过核定产能问题对通宝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障碍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给通宝能源造成损失的,国际电力及其关联方煤销集团将赔偿通宝能源相应的损失。国际电力及其关联方煤销集团将督促并保障置入资产下属各煤炭生产单位守法经营,超产煤矿尽快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并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
(3)主要产品销量及单价情况
■
注:由于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未对辅助产品进行统计,三元煤业报告期内销售额含中煤、矸石、煤泥对外销售额,但销售数量未统计,导致2011年全年销售平均单价高于实际销售平均价格。
各煤业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价格变化趋势如下:
三元煤业与王庄煤业报告期内产品平均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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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堡煤业与盛平煤业报告期产品平均价格走势
■
注:由于马堡煤矿的改制工作完成于2010年底,而马堡煤业公司重新建立账务资料时间为2011年5月,因此本次价格走势图马堡煤业2011年1月-4月价格为零。此外,盛平煤业2012年9月-12月停产、停销,故无该期间销售价格。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报告期内三元煤业等四家公司主要产品的各月平均销售价格整体趋势为向下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整体疲软,销售价格下滑导致的。
三元煤业的销售平均价格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三元煤业煤种为优于其他煤业公司,价格较高;另一方面为三元煤业销售中主要以洗选煤为主,价格明显高于原煤的销售;王庄煤业2012年1月、2012年2月的销售均价较2011年12月份的销售均价大幅下降的原因为当地政府要求公司按照较低价格出售部分供暖煤,用于政府扶持贫困工作;盛平煤业2012年5月平均价格较2012年5月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开采过程中遇过煤层,导致开采的煤质较前期有较大变化,从而导致销售价格大幅下降。
5、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由于山西省煤炭销售政策和煤销集团的管理政策,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煤业公司除三元煤业外,其他煤业公司的主要销售客户均为煤销集团的市级公司。报告期个煤业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四家煤业企业的前五名销售额占当期销售额比例为单户企业本部数据,不含合并口径。
三元煤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2012年度,王庄煤业向明华煤业、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和长治聚通三家销售额合计占全年销售总额的51.9%,上述三家公司为煤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2011年、2012年、2013年1-7月,马堡煤业各期向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销售额约占公司当期整体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69.8及73.42%。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为煤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盛平煤业报告期内的产品均销售给山西煤炭运销临汾吉县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远销临汾吉县有限公司为煤销集团临汾吉县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负责煤销集团所属吉县区域内煤矿的对外销售。山西煤炭运销临汾吉县有限公司为煤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上述煤矿对单一客户销售额占全年销售额比例较大主要是由于煤销集团实行统一销售的销售管理政策,要求相关煤业公司将自身与客户销售协议约定为由所在地煤销集团县市公司签署,同时煤业公司与所在地煤销集团签署销售合同。2013年9月27日,国际电力及其关联方煤销集团出具《关于保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注入上市煤矿企业的独立性承诺》,承诺:“上述4座煤炭开采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建立独立的销售部门,销售制度、销售业务流程,并建立自有销售渠道。自2013年8月1日起逐步减少对煤销集团及其下属地市公司的销售额;从2014年1月1日开始争取上述4座煤炭开采企业各自对煤销集团及其下属地市公司的年度销售额不超过年度总销售额的20%。”
本次交易完成后,各煤业公司完善销售管理政策、建立独立的销售渠道、销售部门和销售制度,以公司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实现独立销售。
6、主要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材料采购情况
煤炭开采业务所需要的主要材料有钢材、水泥、传送带、炸药、雷管、轴承、钢丝绳、铰接顶梁、电缆等。主要材料由各煤矿通过市场采购,材料供货渠道畅通,货源充足,能够及时供应和满足生产。作为煤炭开采企业,各煤矿使用的原材料和配件品种多、单个比重小,因此很难估计原材料成本变动趋势,可以预计,若大部材料的价格上涨,则各煤矿的原材料成本将有所上升。报告期各煤矿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四家煤业企业前五名采购额占当年采购额比例为占本部采购数量比例,不含合并口径。
三元煤业、王庄煤业及马堡煤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向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2012年、2013年1-7月,盛平煤业从临汾市欣润安煤矿物资供应有限公司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分别达76.77%、91.18%。临汾市欣润安煤矿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为煤销集团临汾有限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国际电力及其关联方煤销集团于2013年7月31日出具《国际电力及其关联方煤销集对拟上市煤矿独立销售和采购的决议》,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四家煤业企业逐步减少对上市公司外关联企业的采购,并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不得向上市公司外关联方采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家煤业企业进一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相关组织机构设置和相关采购流程,按照日常生产的需求进行独立采购。
(2)主要能源的消耗情况
各煤业公司的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均由当地电力部门进行供应,能够得到稳定、及时供应。报告期内,各煤业公司消耗电力情况如下:
■
上述四家煤业企业报告期内的电力价格较为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
7、安全生产情况
原煤开采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包括: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水灾、煤尘爆炸、煤炭自燃、顶板跨塌等。
(1)标的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保障安全生产,各煤业公司按照煤销集团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按照自身生产与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及山西省的相关安全生产政策;建立了严密的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建立了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指挥中心对公司日常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根据日常安全检查结果对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各项生产有序稳定进行。
各煤业公司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奖惩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采掘面瓦斯、水害、顶板和机电设备等进行可靠性评定,判断其在以后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制订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此外,还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使救援小组成员明确事故应急救援的程序,通过对应急救援过程的熟悉,能够确保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正确的应急救援措施。
各煤业公司非常重视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投资成立了具有国家相应培训资质的职工培训教育中心,坚持全员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经常组织职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其中三元煤业的职工培训中心为国家三级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2)安全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各煤业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煤炭的销售收入按照每吨60元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煤矿安全设备的投入、矿井安全装备的提升,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系统的稳定运行,消除矿井安全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取的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最近三年各煤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各煤业公司安全费的提标准:2010年之前的标准30元/吨;2011年-2012年提取的标准为60元/吨;2013年1月1日起,安全费提取标准恢复至30元/吨的标准。2、由于马堡煤矿的改制工作完成于2010年底,而马堡煤业公司重新建立账务资料时间为2011年5月,因此本表中无马堡煤业2010年数据。
(3)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罚情况
①三元煤矿
2010年7月27日,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出具“长煤罚字[201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三元煤业超能力生产处以13,700,000元罚款。
2011年9月21日,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出具证明: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因2009年度超能力生产被我局以长煤罚字[2010]04号处以1,370万元,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013年8月27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出具证明:三元煤业为我辖区内企业,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近三年来,三元煤业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②王庄煤业
2011年8月1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出具“(晋)煤安监长处罚字[2011]第2-7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庄煤业2011年6月份有一个早班、7个中班和3个夜班没有矿领导带领下井;矿井采用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后,安全专篇没有经过审批;探放水工没有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等违反《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3号》行为处以责令矿井停止施工并处750,000元罚款。
2011年11月21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出具“(晋)煤安监长处罚字[2011]第2-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庄煤业新建平硐安全设施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行为处以责令矿井停止施工并处530,000元罚款。
2012年11月13日,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出具“长煤罚字[2012]第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庄煤业2012年1-9月份生产原煤超过证载能力的行为处1,000,000元处罚。
2013年8月6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出具证明: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局辖区内企业,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近三年来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③马堡煤业
2010年7月27日,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出具“长罚字[2010]第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马堡煤业2009年超能力生产行为处以罚款6,300,000元。
2010年9月8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具“(晋)煤安监长处罚字[2010]第(4901)号”行政处罚书,对马堡煤业2010年瓦斯检查报表填写不规范、井下采区变电所等部分硐室未检查瓦斯、7、8月份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执行入进代班制度等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
2011年3月22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于出具“(晋)煤安监长处罚字[2011]第(2-3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马堡煤业2011年煤矿主通风专用线路分接有其他负荷、15103回踩工作面大溜机头三角区装载点处未设置急停拉线、没有编制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等事项处以220,000元罚款。(下转57版)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1 | 晋城铁路公司 | 7,777.56 | 6,364.29 | -1,413.27 | -18.17 |
2 | 沁水直属 | 2,261.12 | 1,545.72 | -715.40 | -31.64 |
3 | 上孔集运 | 1,940.52 | 1,872.55 | -67.97 | -3.50 |
4 | 阳城町店 | 1,734.46 | 1,816.81 | 82.35 | 4.75 |
5 | 湖北晋源 | 906.03 | 881.41 | -24.62 | -2.72 |
6 | 徐州晋徐 | 834.49 | 906.20 | 71.70 | 8.59 |
7 | 山东晋通 | 540.04 | 546.83 | 6.79 | 1.26 |
8 | 山东晋煜 | 441.56 | 412.99 | -28.57 | -6.47 |
9 | 沁水晋嘉 | 274.83 | 94.46 | -180.37 | -65.63 |
合计 | 16,710.62 | 14,441.25 | -2,269.37 | -13.58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房屋建筑物 | 1,352.85 | 742.92 | 1,858.21 | 1,272.24 | 37.36 | 71.25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1,388.79 | 704.81 | 2,186.16 | 1,200.77 | 57.42 | 70.37 |
铁路线路 | 2,619.24 | 1,406.84 | 4,159.13 | 3,036.47 | 58.79 | 115.84 |
合计 | 5,360.88 | 2,854.58 | 8,203.50 | 5,509.48 | 53.03 | 93.01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机器设备 | 570.22 | 94.58 | 767.27 | 193.64 | 34.56 | 104.74 |
运输设备 | 133.50 | 48.42 | 70.05 | 66.60 | -47.53 | 37.53 |
其他设备 | 101.84 | 41.53 | 50.72 | 26.00 | -50.19 | -37.40 |
合计 | 805.56 | 184.53 | 888.04 | 286.23 | 10.24 | 55.1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1 | 197,910.67 | 197,581.32 | -329.35 | -0.17 |
非流动资产 | 2 | 278,120.01 | 900,798.03 | 622,678.02 | 223.89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264,751.21 | 881,624.03 | 616,872.82 | 233.00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 | - | - | - |
固定资产 | 5 | 4,164.15 | 7,401.48 | 3,237.33 | 77.74 |
在建工程 | 6 | - | - | - | - |
无形资产 | 7 | 7,126.66 | 9,856.73 | 2,730.07 | 38.31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7,126.29 | 9,856.33 | 2,730.04 | 38.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 | 2,077.99 | 1,915.79 | -162.20 | -7.81 |
资产总计 | 10 | 476,030.68 | 1,098,379.35 | 622,348.67 | 130.74 |
流动负债 | 11 | 192,484.23 | 192,484.23 | - | - |
非流动负债 | 12 | - | - | - | - |
负债总计 | 13 | 192,484.23 | 192,484.23 | - | - |
净资产 | 14 | 283,546.45 | 905,895.12 | 622,348.67 | 219.49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货币资金 | 878.49 | 878.49 | ||
应收票据 | 814.33 | 814.33 | ||
应收账款 | 60,944.64 | 60,592.29 | -352.35 | -0.58 |
预付款项 | 2,613.57 | 2,613.57 | ||
应收股利 | 33,251.81 | 33,251.81 | ||
其他应收款 | 94,081.14 | 94,081.14 | ||
存货 | 1,605.36 | 1,628.37 | 23.00 | 1.43 |
其他流动资产 | 3,721.33 | 3,721.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7,910.67 | 197,581.32 | -329.35 | -0.17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1 | 三元煤业 | 163,389.96 | 686,833.66 | 320.36 |
2 | 王庄煤业 | 50,565.24 | 113,178.52 | 123.83 |
3 | 马堡煤业 | 43,531.67 | 76,587.05 | 75.93 |
4 | 明源兴 | 2,950.90 | -100.00 | |
5 | 开源洗煤公司 | 2,613.64 | 3,308.30 | 26.58 |
6 | 明信煤业 | 1,459.46 | 272.59 | -81.32 |
7 | 东田良公司 | 240.34 | 1,443.91 | 500.78 |
合计 | 264,751.21 | 881,624.03 | 233.00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房屋建筑物 | 1,499.03 | 775.95 | 1,763.05 | 1,387.55 | 17.61 | 78.82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1,431.93 | 724.37 | 1,822.46 | 1,079.93 | 27.27 | 49.09 |
铁路线路 | 920.01 | 82.06 | 1,651.93 | 1,010.21 | 79.56 | 1131.08 |
铁路线路--涵洞 | 9.50 | 0.47 | 121.03 | 57.54 | 1,174.04 | 12,014.75 |
合计 | 3,860.47 | 1,582.85 | 5,358.47 | 3,535.22 | 38.80 | 123.34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机器设备 | 4,758.30 | 2,179.83 | 4,963.13 | 3,319.29 | 4.30 | 52.27 |
运输设备 | 720.26 | 316.74 | 446.26 | 378.18 | -38.04 | 19.40 |
其他设备 | 463.93 | 84.72 | 266.79 | 168.79 | -42.49 | 99.22 |
合计 | 5,942.49 | 2,581.29 | 5,676.18 | 3,866.26 | -4.48 | 49.78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1 | 5,662.24 | 5,664.09 | 1.85 | 0.03 |
非流动资产 | 2 | 1,196.02 | 1,996.66 | 800.64 | 66.94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 | - | - | - |
固定资产 | 5 | 262.68 | 973.01 | 710.33 | 270.42 |
在建工程 | 6 | - | - | - | - |
无形资产 | 7 | 933.34 | 1,023.65 | 90.31 | 9.6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933.34 | 1,023.65 | 90.31 | 9.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 | - | - | - | - |
资产总计 | 10 | 6,858.26 | 7,660.75 | 802.49 | 11.70 |
流动负债 | 11 | 3,457.88 | 3,457.88 | - | - |
非流动负债 | 12 | - | - | - | |
负债总计 | 13 | 3,457.88 | 3,457.88 | - | - |
净资产 | 14 | 3,400.38 | 4,202.87 | 802.49 | 23.60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货币资金 | 1,861.64 | 1,861.64 | - | |
应收账款 | 1,708.62 | 1,708.62 | - | |
预付款项 | 1,763.41 | 1,763.41 | - | |
其他应收款 | 200.08 | 200.08 | - | |
存货 | 68.21 | 70.07 | 1.86 | 0.03 |
其他流动资产 | 60.27 | 60.27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662.24 | 5,664.09 | 1.86 | 0.03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房屋建筑物 | 211.91 | 111.76 | 274.60 | 247.15 | 29.59 | 121.14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212.39 | 55.11 | 213.52 | 108.79 | 0.53 | 97.41 |
铁路专用线 | 612.42 | 30.62 | 746.77 | 514.32 | 21.94 | 1,579.65 |
铁路线路(涵洞) | 55.38 | 23.26 | - | - | ||
合计 | 1,036.71 | 197.49 | 1,290.27 | 893.53 | 24.46 | 352.44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机器设备 | 78.46 | 49.37 | 82.37 | 50.58 | 4.98 | 2.44 |
运输设备 | 61.29 | 13.11 | 29.23 | 26.57 | -52.31 | 102.72 |
其他设备 | 11.62 | 2.72 | 3.97 | 2.33 | -65.83 | -14.07 |
合计 | 151.37 | 65.19 | 115.57 | 79.48 | -23.65 | 21.9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1 | 29,076.29 | 29,087.39 | 11.10 | 0.04 |
非流动资产 | 2 | 18,319.03 | 39,479.33 | 21,160.30 | 115.51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15,032.00 | 35,862.30 | 20,830.30 | 138.57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 | - | - | |
固定资产 | 5 | 764.46 | 1,043.76 | 279.30 | 36.54 |
在建工程 | 6 | - | - | - | |
无形资产 | 7 | 912.87 | 963.57 | 50.70 | 5.55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912.87 | 963.57 | 50.70 | 5.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 | 1,609.70 | 1,609.70 | - | - |
资产总计 | 10 | 47,395.32 | 68,566.72 | 21,171.40 | 44.67 |
流动负债 | 11 | 31,827.85 | 31,827.85 | - | - |
非流动负债 | 12 | - | - | - | |
负债总计 | 13 | 31,827.85 | 31,827.85 | - | - |
净资产 | 14 | 15,567.46 | 36,738.87 | 21,171.40 | 136.00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货币资金 | 542.05 | 542.05 | - | - |
应收票据 | 510.00 | 510.00 | - | - |
应收账款 | 18,389.47 | 18,389.47 | - | - |
预付款项 | 4,569.01 | 4,569.01 | - | - |
其他应收款 | 4,429.77 | 4,429.77 | - | - |
存货 | 635.99 | 647.09 | 11.11 | 1.75 |
流动资产合计 | 29,076.29 | 29,087.39 | 11.11 | 0.04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1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813.91 | 35,336.73 | 138.54 |
2 | 山西省临汾市集华煤焦有限公司 | 108.39 | 419.26 | 286.79 |
3 | 临汾聚晟冠华煤炭有限公司 | - | - | - |
4 | 临汾聚晟迅达煤炭有限公司 | 109.69 | 106.30 | 6.30 |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 15,032.00 | 35,862.30 | 138.54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15,032.00 | 35,862.30 | 138.54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房屋建筑物 | 404.97 | 206.19 | 381.62 | 295.19 | -5.77 | 43.17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202.90 | 119.18 | 201.56 | 154.69 | -0.66 | 29.80 |
铁路线路 | 548.75 | 245.84 | 556.13 | 390.37 | 1.34 | 58.79 |
合计 | 1,156.62 | 571.20 | 1,139.31 | 840.25 | -1.50 | 47.10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机器设备 | 272.46 | 128.33 | 281.63 | 132.15 | 3.36 | 2.98 |
运输设备 | 187.61 | 58.56 | 111.84 | 64.29 | -40.39 | 9.77 |
其他设备 | 32.40 | 6.37 | 21.40 | 7.07 | -33.95 | 10.97 |
合计 | 492.47 | 193.26 | 414.87 | 203.51 | -15.76 | 5.30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1 | 3,872.64 | 3,872.64 | - | - |
非流动资产 | 2 | 76,420.48 | 122,979.11 | 46,558.63 | 60.92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76,220.12 | 122,786.25 | 46,566.13 | 61.09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 | - | - | |
固定资产 | 5 | 198.40 | 190.90 | -7.50 | -3.78 |
在建工程 | 6 | - | - | - | |
无形资产 | 7 | - | -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 | 1.96 | 1.96 | - | - |
资产总计 | 10 | 80,293.12 | 126,851.75 | 46,558.63 | 57.99 |
流动负债 | 11 | 13,603.15 | 13,603.15 | - | - |
非流动负债 | 12 | 49,000.00 | 49,000.00 | - | - |
负债总计 | 13 | 62,603.15 | 62,603.15 | - | - |
净资产 | 14 | 17,689.97 | 64,248.60 | 46,558.63 | 263.19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货币资金 | 91.52 | 91.52 | - | - |
应收股利 | 3,779.88 | 3,779.88 | - | - |
其他应收款 | 1.25 | 1.25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72.64 | 3,872.64 | - | -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1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 | 76,220.12 | 122,786.25 | 61.09 |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 76,220.12 | 122,786.25 | 61.09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76,220.12 | 122,786.25 | 61.09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运输设备 | 234.65 | 171.49 | 223.15 | 161.78 | -4.9 | -5.66 |
其他设备 | 62.46 | 26.91 | 48.51 | 29.12 | -22.33 | 8.24 |
合计 | 297.11 | 198.40 | 271.66 | 190.90 | -8.57 | -3.78 |
所属 公司 | 土地 证编号 | 面积 | 作价出资 评估值 | 本次评 估值 | 评估增 值率 |
太原聚晟 | 并古政地国用(2012)第00020号 | 3,256.78 | 75.56 | 83.7 | 9.73 |
并古政地国用(2012)第00021号 | 33,572,9 | 765.46 | 862.82 | 11.28 | |
并古政地国用(2012)第00022号 | 20,926.77 | 565.02 | 567.12 | 0.37 | |
忻州聚晟 | 忻国用(2013)第0100002号 | 4,811.2 | 937.70 | 1,000.25 | 6.25 |
晋中聚晟 | 榆国用(99)字第21013号 | 52,784.00 | 1,572.96 | 1,583.52 | 0.67 |
榆国用(99)字第21003号 | 31,990.98 | 1,369.21 | 1,420.4 | 3.60 | |
榆国用(土)字第2125008号 | 52,337.81 | 2,203.42 | 2,292.4 | 3.88 | |
榆国用(99)字第21004号 | 6,694.78 | 1,850.44 | 1,868.51 | 0.97 | |
和国用(2012)第G231613001号 | 85,403.73 | 17,33.70 | 1,887.42 | 8.87 | |
昔国用(2011)第39号 | 88,577.7 | 2,037.29 | 2,055.00 | 0.86 | |
榆国用(98)字第22073号 | 2,465.31 | 758.58 | 767.2 | 1.12 | |
榆国用(98)字第22074号 | 2,495.53 | 791.33 | 806.23 | 1.85 | |
吕梁 聚晟 | 孝国用(2008)第809号 | 37,333.52 | 563.74 | 597.34 | 5.62 |
孝国用(2008)第810号 | 60,033.34 | 1,212.67 | 1,224.68 | 0.98 | |
汾国用(2009)G2321(2009)056号 | 1,587.83 | 28.90 | 29.53 | 2.13 | |
柳土国用(2005)第14232700900201号 | 31,026.67 | 713.61 | 735.33 | 2.95 | |
柳国土国用(2011)第25100229号 | 29,251.57 | 666.94 | 675.71 | 1.30 | |
晋城聚集 | 高国用(95)字第G23030205号 | 181,578.24 | 3,287.65 | 3,686.04 | 10.81 |
高国用(95)字第G23130302号 | 79,920.00 | 1,550.45 | 1,710.29 | 9.35 | |
晋市开国用(2013)第005号 | 42919.71 | 1,296.18 | 1,287.59 | -0.67 | |
晋市城国用(2000)字第41719号 | 7,893.5 | 724.62 | 720.68 | -0.55 | |
长治聚通 | 长治市城区国用(1999)字第J080060号 | 45,009.50 | 2,799.59 | 2,984.13 | 6.18 |
武土国用(1995)字第051号 | 29,422.70 | 464.88 | 506.07 | 8.14 | |
沁国用(1998)字第3011250047号—A | 16,471.70 | 268.49 | 283.31 | 5.23 | |
沁国用(2000)字第3001117B号 | 520.50 | 8.54 | 8.95 | 4.58 | |
潞国土资国用(2008)1404220129号 | 3,164.00 | 89.54 | 93.34 | 4.07 | |
潞国土资国用(2008)1404220128号 | 37,209.00 | 1,056.74 | 1,097.67 | 3.73 | |
黎国用(92)字第02067号 | 34,062.00 | 780.02 | 786.83 | 0.87 | |
潞国土资国用(2009)第1404220179号 | 44,533.00 | 1,016.35 | 1,059.89 | 4.11 | |
潞国土资国用(2009)第1404220181号 | 4,455.00 | 101.13 | 106.03 | 4.62 | |
沁国用(2000)字第3001117A号 | 6,174.40 | 100.64 | 106.2 | 5.24 | |
临汾聚晟 | 霍国用2012第382号 | 4,750.40 | 82.66 | 89.31 | 7.45 |
霍国用2012第383号 | 47,257.50 | 831.73 | 874.26 | 4.86 | |
运城聚晟 | 河国用(2011)第854号 | 5,910.66 | 934.90 | 1,023.65 | 8.67 |
合计 | 31,506.94 | 34,881.40 | 10.71 |
序号 | 采矿权人 | 煤矿名称 | 账面值 | 评估值 | 评估增值 | 增值率 |
1 | 三元煤业 | 三元煤矿 | 81,816.20 | 391,789.98 | 309,973.78 | 378.87 |
2 | 王庄煤业 | 王庄煤矿 | 42,589.25 | 285,902.39 | 243,313.14 | 571.30 |
3 | 马堡煤业 | 马堡煤矿 | 53,421.57 | 96,920.75 | 43,499.18 | 81.43 |
4 | 盛平煤业 | 盛平煤矿 | 12,247.58 | 123,286.13 | 111,038.55 | 906.62 |
合计 | 190,074.60 | 897,899.25 | 707,824.65 | 372.39 |
序号 | 煤矿名称 |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万吨) |
1 | 三元煤业 | 25,302.29 |
2 | 王庄煤业 | 16,033.11 |
3 | 马堡煤业 | 10,017.60 |
4 | 盛平煤业 | 4,134.50 |
合计 | 55,487.60 |
序号 | 煤矿名称 | 保有可采储量(万吨) |
1 | 三元煤业 | 4,900.16 |
2 | 王庄煤业 | 8,276.83 |
3 | 马堡煤业 | 3,838.95 |
4 | 盛平煤业 | 2,859.10 |
合计 | 19,875.04 |
序号 | 煤矿名称 | 核定生产能力(万吨/年) | 备用系数 |
1 | 三元煤业 | 220 | 1.4 |
2 | 王庄煤业 | 240 | 1.4 |
3 | 马堡煤业 | 150 | 1.4 |
5 | 盛平煤业 | 90 | 1.4 |
序号 | 三元煤矿 | 王庄煤矿 | 马堡煤矿 | 盛平煤矿 |
服务年限 | 15.91 | 24.63 | 18.28 | 22.69 |
项目 | 三元煤业 | 王庄煤业 | ||
原煤 | 洗精煤 | 3号煤(低硫煤) | 15号煤(高硫煤) | |
销售价格 | 570.00 | 828.00 | 500.00 | 395.00 |
项目 | 马堡煤业 | 盛平煤业 | ||
配焦煤 | 动力煤 | 原煤 | ||
销售价格 | 520.00 | 370.00 | 514.00 |
项目 | 三元煤业 | 王庄煤业 | ||
评估固定资产净值 | 后续投入 | 评估值固定资产净值 | 后续投入 | |
房屋建筑物 | 18,164.03 | 22,470.14 | 7,892.93 | |
机器设备 | 23,992.36 | 33,442.16 | ||
井巷工程 | 26,974.38 | 639.40 | 14,699.38 | 1,500.00 |
合计 | 69,130.77 | 639.40 | 70,611.67 | 9,392.93 |
项目 | 马堡煤业 | 盛平煤业 | ||
评估值固定资产净值 | 后续投入 | 评估值固定资产净值 | 后续投入 | |
房屋建筑物 | 20,311.55 | 1,680.17 | 4,044.11 | |
机器设备 | 21,439.96 | 8,636.38 | ||
井巷工程 | 13,507.68 | 201.00 | 7,346.82 | |
合计 | 55,259.18 | 1,881.17 | 20,027.31 |
项目 | 三元煤业 | 王庄煤业 | 马堡煤业 | 盛平煤业 |
资金率 | 15 | 24 | 24 | 24 |
所需流动资金 | 10,465.53 | 12,000.69 | 8,288.88 | 3,004.10 |
项目 | 三元煤业 | 王庄煤业 | 马堡煤业 | 盛平煤业 | |
原煤 | 洗煤 | ||||
单位生产成本 | 207.99 | 239.45 | 201.77 | 211.82 | 222.63 |
单位管理费用 | 68.60 | 68.60 | 46.93 | 57.58 | 47.54 |
单位销售费用 | 6.83 | 6.83 | 11.13 | 1.98 | 4.4 |
单位财务费用 | 2.00 | 2.00 | 2.10 | 2.32 | 1.40 |
合计 | 285.42 | 316.46 | 261.93 | 273.70 | 275.97 |
项目 | 三元煤业 | 王庄煤业 | 马堡煤业 | 盛平煤业 |
增值税率 | 17% | 17% | 17% | 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 | 1% | 1% | 5% |
教育附加费 | 3% | 3% | 3% | 5% |
地方教育附加费 | 2% | 2% | 2% | 2% |
资源税(元/吨) | 3.20 | 3.20 | 4.15 | 8.00 |
价格调节基金 | 1.5% | 1.5% | 1.5% | 1.5% |
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 1% | 1% | 1% | 1% |
项目 | 三元煤业 | 王庄煤业 | 马堡煤业 | 盛平煤业 |
无风险报酬率 | 3.72% | 3.72% | 3.72% | 3.72% |
风险报酬率 | 4.78% | 4.98% | 4.78% | 5.78% |
折现率 | 8.50% | 8.70% | 8.50% | 9.50% |
煤矿名称 | 煤种 | 主要用途 |
三元煤业 | 贫瘦煤、贫煤 | 冶炼、化工、发电、锅炉燃烧及民用 |
王庄煤业 | 贫煤 | 发电、锅炉燃烧及民用 |
马堡煤业 | 焦煤、贫瘦煤 | 冶炼、化工 |
盛平煤业 | 焦煤、贫煤、贫瘦煤 | 冶炼、化工、发电、锅炉燃烧及民用 |
煤矿名称 | 保有资源储量 (万吨)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万吨) |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万吨) | 评估服务年限 |
三元煤业 | 36,062.29 | 25,302.39 | 4,900.16 | 15.91 |
王庄煤业 | 16,223.21 | 16,033.11 | 8,276.83 | 24.63 |
马堡煤业 | 10,133.20 | 10,017.60 | 3,838.95 | 18.28 |
盛平煤业 | 4,658.90 | 4,134.50 | 2,859.10 | 22.69 |
煤矿名称 | 核定产能 | 实际产量 |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
三元煤业 | 220 | 220 | 220 | 141.35 | 271.83 | 269.93 |
王庄煤业 | 240 | 180 | 120 | 110.96 | 293.17 | 298.83 |
马堡煤业 | 150 | 150 | 150 | 100.43 | 193.74 | 125.24 |
盛平煤业 | 90 | 90 | 90 | 42.7 | 53.59 | 108.01 |
煤矿名称 | 项目 | 2013年1-7月 | 2012年 | 2011年 |
三元煤业 | 销售额(万元) | 96,931.93 | 228,808.51 | 278,132.58 |
销售量(万吨) | 124.53 | 242.30 | 241.10 | |
销售单价(元/吨) | 778.38 | 944.32 | 1,153.60 | |
王庄煤业 | 销售额(万元) | 60,979.98 | 167,412.19 | 210,993.50 |
销售量(万吨) | 107.99 | 299.47 | 304.00 | |
销售单价(元/吨) | 564.68 | 559.03 | 694.06 | |
马堡煤业 | 销售额(万元) | 40,553.69 | 95,292.32 | 76,067.53 |
销售量(万吨) | 97.83 | 192.49 | 130.02 | |
销售单价(元/吨) | 414.53 | 495.05 | 585.04 | |
盛平煤业 | 销售额(万元) | 23,521.33 | 31,315.55 | 84,320.12 |
销售量(万吨) | 48.10 | 45.96 | 115.21 | |
销售单价(元/吨) | 484.88 | 675.19 | 724.15 |
煤矿名称 | 年度 | 向前五名销售总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三元煤业 | 2013年1-7月 | 37,680.31 | 38.87 |
2012年 | 68,861.78 | 30.05 | |
2011年 | 114,365.81 | 41.10 | |
王庄煤业 | 2013年1-7月 | 22,004.89 | 35.88 |
2012年 | 101,673.78 | 60.73 | |
2011年 | 79,094.26 | 37.48 | |
马堡煤业 | 2013年1-7月 | 40,271.64 | 99.29 |
2012年 | 91,907.73 | 96.45 | |
2011年 | 74,246.37 | 97.60 | |
盛平煤业 | 2013年1-7月 | 23,521.33 | 100.00 |
2012年 | 31,315.54 | 100.00 | |
2011年 | 84,320.12 | 100.00 |
煤矿名称 | 年度 | 向前五名采购额 | 占当年采购额比例 |
三元煤业 | 2013年1-7月 | 1,791.21 | 6.20 |
2012年 | 4,327.31 | 6.75 | |
2011年 | 2,827.17 | 4.55 | |
王庄煤业 | 2013年1-7月 | 3,395.94 | 13.43 |
2012年 | 18,574.29 | 31.79 | |
2011年 | 3,349.19 | 6.15 | |
马堡煤业 | 2013年1-7月 | 2,185.28 | 79.32 |
2012年 | 2,845.34 | 60.72 | |
2011年 | 2,794.14 | 77.92 | |
盛平煤业 | 2013年1-7月 | 853.00 | 91.18 |
2012年 | 612.70 | 76.77 | |
2011年 | 1,221.98 | 45.53 |
煤矿名称 | 项目 | 2013年1-7月 | 2012年 | 2011年 |
三元煤业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2,038.96 | 3,526.41 | 3,479.96 |
总费用(万元) | 1,247.67 | 2,153.92 | 1,831.36 | |
单位价格(元/千瓦时) | 0.61 | 0.61 | 0.53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4.32 | 3.36 | 2.94 | |
王庄煤业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1,370.75 | 2,293.82 | 2,333.89 |
总费用(万元) | 1,487.09 | 2,876.36 | 1,796.08 | |
单位价格(元/千瓦时) | 0.92 | 0.80 | 0.77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5.42 | 3.93 | 3.30 | |
马堡煤业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1,884.03 | 2,963.74 | 1,723.12 |
总费用(万元) | 1,055.74 | 1,637.95 | 1,009.61 | |
单位价格(元/千瓦时) | 0.56 | 0.55 | 0.59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5.6 | 3.93 | 3.27 | |
盛平煤业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724.88 | 1,061.76 | 1,388.63 |
总费用(万元) | 436.38 | 637.94 | 746.39 | |
单位价格(元/千瓦时) | 0.60 | 0.60 | 0.54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3% | 10% |
煤矿名称 | 年度 | 安全费提取额 | 安全费使用额 |
三元煤业 | 2013年1-7月 | 4,240.55 | 3,168.03 |
2012年 | 16,310.07 | 9,833.88 | |
2011年 | 16,195.59 | 4,977.25 | |
2010年 | 7,992.21 | 5,773.35 | |
王庄煤业 | 2013年1-7月 | 3,561.26 | 2,105.05 |
2012年 | 18,231.22 | 14,738.12 | |
2011年 | 18,167.52 | 3,063.82 | |
2010年 | 4,606.03 | 1,331.06 | |
马堡煤业 | 2013年1-7月 | 3,012.92 | 6,230.58 |
2012年 | 11,624.42 | 8,610.67 | |
2011年 | 10,801.00 | 5,197.28 | |
2010年 | - | - | |
盛平煤业 | 2013年1-7月 | 1,280.87 | 2,308.13 |
2012年 | 3,215.82 | 5,692.23 | |
2011年 | 6,480.48 | 1,944.62 | |
2010年 | 1,974.21 | 1,54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