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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13-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9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9月27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冯孝忠董事和蔡培熙董事委托高建平董事长、吴世农独立董事委托周勤业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股东及有关各方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15人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股权董事候选人6人(以推荐股东持股多少排序,持股数相同的以入股时间先后排序):高建平、廖世忠、冯孝忠、李良温、张玉霞、蔡培熙。

    高管董事候选人4人:李仁杰、蒋云明、林章毅、唐斌。

    独立董事候选人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邓瑞林、李若山、张杰、周勤业、Paul M. Theil(保罗?希尔)。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情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集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8日

    附件

    兴业银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建平:男,195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主任,兴业银行办公室总经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筹建组组长,兴业银行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

    廖世忠:男,196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历任福建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科研组织处副处长、副研究员,福建省财政科研所副所长、所长,福建省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福建省财政学会副会长,本行董事。

    冯孝忠:男,1957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澳洲联邦银行香港分行司库及亚洲资本市场主管、星展银行环球金融市场董事总经理、恒生银行副总经理兼投资及保险业务主管、总经理兼投资及保险业务主管。现任恒生银行执行董事兼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业务主管,本行董事。

    李良温:男,195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科员、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保险(英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产品精算部总经理、副总裁、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玉霞:女,195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财政部交通财务司中央工业二处科长、副处长、处长,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司长。现任国家烟草专卖局总会计师。

    蔡培熙:男,195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保险与保险统计部主任、人事与行政部经理、证券业务部总监,新加坡吉宝达利银行投资与策划部总经理、首席财务主管、首席风险主管,丰益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丰益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行董事。

    李仁杰:男,1955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计划处处长,香港江南财务公司执行董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筹建组组长、行长,兴业银行副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董事、行长。

    蒋云明:男,1965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业务科副科长、发行部经理,兴业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部经理,兴业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兴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处总经理兼办公室副总经理,兴业银行办公室总经理,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林章毅:男,1971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福清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行长助理兼人事教育部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办公室总经理;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任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唐 斌:男,1957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统计局贸易统计处、外经统计处副处长,福建省体改委综合规划处副处长、分配体制处处长,兴业银行办公室、业务发展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筹建组组长,兴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局总经理,兴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现任兴业银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邓瑞林:男,194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贵阳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师,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人事处职员、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地区分行党组书记、行长(挂职),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贵阳金融监管办事处党组书记、特派员,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筹备组组长、局长、党委书记、巡视员。现任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若山:男,1949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金融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注协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PACC学术主任,本行独立董事。

    张 杰: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常务副主任、主任,金融学院院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金融制度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际货币研究所所长。

    周勤业:男,195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上市部总监、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

    Paul M. Theil(保罗·希尔):男,1953年出生,毕业于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分别获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学位,法学执业博士和MBA学位。现任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银行独立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副会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哈佛大学法学院亚洲领导咨询委员会委员。保罗先生原负责并开创了摩根士丹利公司在亚洲的PE业务,并继续与摩根士丹利共同投资项目,曾负责摩根士丹利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曾任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商务参赞;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客座教授。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 临2013-2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在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其中邬小蕙监事委托监事会主席康玉坤、李兆明监事委托徐国平监事、周语菡监事委托涂宝贵监事、王国刚监事委托周业樑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玉坤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以下6人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股东监事候选人3人(以推荐股东持股多少排序):徐赤云、闫杰、李莉

    外部监事候选人3人(以姓氏笔划为序):王国刚、许斌、周业樑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后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28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赤云:女,196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建省龙岩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兴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历任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工业交通科科员、副科长,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企业科主任科员、科长,闽西中青年财政研究会秘书长。

    闫 杰:男,198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市场总监。历任内蒙古永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专员,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市场总监。

    李 莉:女,196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同业银行部高级经理,美国PIMCO公司美国总部、香港分公司副总裁,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国刚:男,1955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兴业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历任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江苏兴达证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兴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中国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许 斌:男,1944年9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光大永明人寿董事,兴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62年起开始从事金融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丹东市办事处主任、市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中国光大银行行长、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香港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业樑:男,194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兴业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历任人民银行南平地区支行副行长、人民银行建阳地区分行副行长、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行长、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 临2013-2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0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0日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15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兴业银行总行三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0日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三时整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以上第3、5项议案需要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3年8月13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2013年10月11-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10楼。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海滢、黄 旭

    联系电话:0591-87825054

    传真电话:0591-8780791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四、其它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填写: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注册号:

    个人股东填写:

    委托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 码:

    授权表决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高建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廖世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冯孝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李良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张玉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蔡培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李仁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蒋云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选举林章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选举唐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选举邓瑞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选举李若山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选举张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选举周勤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选举Paul M. Theil(保罗?希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徐赤云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闫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李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选举王国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5选举许斌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6选举周业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4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166兴业投票5项议案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5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4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0元
    1.01选举高建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1元
    1.02选举廖世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2元
    1.03选举冯孝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3元
    1.04选举李良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4元
    1.05选举张玉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5元
    1.06选举蔡培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6元
    1.07选举李仁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7元
    1.08选举蒋云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8元
    1.09选举林章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9元
    1.10选举唐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元
    1.11选举邓瑞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1元
    1.12选举李若山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2元
    1.13选举张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3元
    1.14选举周勤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4元
    1.15选举Paul M. Theil(保罗?希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5元
    2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2.00元
    2.01选举徐赤云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元
    2.02选举闫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元
    2.03选举李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3元
    2.04选举王国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2.04元
    2.05选举许斌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2.05元
    2.06选举周业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2.06元
    3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3.00元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元
    5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5.00元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A 股收市后,持有“兴业银行”A 股(股票代码60116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66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项议案《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66买入3.00元1股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项议案《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66买入3.00元2股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项议案《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66买入3.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13-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50亿元,期限1年。同意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期限1年。

    (二)回避表决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影响: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50亿元,期限1年,授信项下业务品种为公司承担受信主体信用风险的金融债、次级债务投资、人民币同业资金拆借、债券回购等业务品种;同意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交易类别包括资金市场交易、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理财以及综合服务等业务品种,期限1年。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集团旗下拥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专业子公司,业务领域涵盖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以及信托、基金等领域,形成了保险金融产业集群和综合经营集团架构,为社会公众和机构团体提供完善的保险金融服务。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国目前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于2003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其经营范围涵盖机动车辆险、财产险、船舶货运险、责任信用险、意外健康险、能源及航空航天险、农村保险等财产保险各个业务领域。

    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人身再保险和投资业务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占本公司总股本10.87%的股份,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内部基本授信。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50亿元,期限1年,授信项下业务品种为公司承担受信主体信用风险的金融债、次级债务投资、人民币同业资金拆借、债券回购等业务品种,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现有余额纳入本授信风险总控,新增授信业务单报单批。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期限1年,交易类别包括资金市场交易、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理财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等业务品种,其中:资金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9亿元;理财、资产管理、购买保险等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及费用支出合计每年不超过5.12亿元。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已开展的现券买卖及利率互换交易,由交易员根据期限及品种参照相应的利率曲线加上对市场的判断进行合理定价,债券回购则由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参照货币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从存量交易来看,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均较小,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交易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参照商业惯例确定。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制度的相关规定,交易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参照商业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许斌先生、李若山先生、吴世农先生、林炳坤先生、周勤业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定价,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程序性。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亦已于9月27日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