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15: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柏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3年9月22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额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也发表了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3年10月15日召开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3年9月22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 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号”文核准,于2011年4月20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3.35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7,975.00万元超募65,588.35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141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增资后15%的股权。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为64,538.35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7%)。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额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雷柏科技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综上,雷柏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002577 股票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下午3:00至2013年10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2 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9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细内容均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3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77 投票简称:雷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
联系人:邓凤霞
联系电话(传真):0755-2858 8566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0月15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2 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3年10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3年10月1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