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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善股转系统扩围方案 职能架构将随市场发展调整
  • 证监会发布两项解释性公告 明确政府补助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信披标准
  • 北京证监局发布审理听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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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零容忍”严打违规
    两起内幕交易案移送检方起诉
  • 公募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管办法发布 适当扩大低风险品种投资范围 不得进行权益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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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股转系统扩围方案 职能架构将随市场发展调整
    证监会发布两项解释性公告 明确政府补助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信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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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发布两项解释性公告 明确政府补助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信披标准
    2013-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避重就轻、缺乏针对性,导致信息的相关度不高的情况,证监会还将对收入确认等特定项目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做出具体规范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枫林

      

      为解决财务信息披露缺乏针对性和不够具体的问题,证监会拟以现有信息披露规范体系中“解释性公告”的形式,针对具体披露项目,制定细化的财务信息披露指引。

      昨日,证监会对外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2号——财务报表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等两项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全面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的情况,证监会近期组织专门力量对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审阅中重点关注了潜在的利润操纵现象,收入确认、金融资产减值等重要会计政策的披露,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政府补助等较为复杂的会计问题,以及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发现,大部分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照抄会计准则的原则性规定,缺乏投资者关注的具体会计政策、详细财务数据等信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综合市场、媒体等各方面信息,证监会针对市场较为关注的政府补助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制定了两项解释性公告,并对外公布。

      据介绍,《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2号——财务报表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主要规范涉及政府补助的信息披露要求。该解释性公告旨在加强政府补助会计方法、财务影响等方面的披露,要求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明确披露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确认时点等政策,以及政府补助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判断依据等内容,并强调对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应逐项披露依据。

      同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披露》则主要规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要求,旨在加强减值标准、财务影响等方面披露的充分性。文件要求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明确披露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具体量化政策,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和计提减值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据了解,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避重就轻、缺乏针对性,导致信息的相关度不高的情况,证监会还将对收入确认等特定项目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做出具体规范,并通过发布信息披露解释公告的方式,细化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