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3-01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1号闽通大厦11层01室;法定代表人:刘捷明;注册资本:158,871.85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要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房地产、物业、酒店的投资。
2、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计算机”)
住所:福清市宏路镇上郑村188号;法定代表人:冯国强;注册资本:703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产品研发、销售及维修服务,对高新科技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及管理。
3、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互关系
星云计算机系电子信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从2013年9月13日到2013年9月27日,电子信息集团共计增持本公司股票5788232股(交易的价格区间为每股4.51-4.80元),加上全资子公司星云计算机原本持有的11789787股,合计持有1757801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具体增持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名称 | 增持方法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变动后持有数量(股) | 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电子信息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3.9.13 -2013.9.27 | 5788232 | 1.65% | 5788232 | 1.65% |
星云计算机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 | — | 11789787 | 3.35% |
合计 | 5788232 | 1.65% | 17578019 | 5% |
电子信息集团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月内可能继续增持本公司的股份。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有关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请见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
股票简称:实达集团股票代码:60073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实达集团
股票代码:6007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1号闽通大厦11层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持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宏路镇上郑村188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持股
签署日期:2013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在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电子信息集团指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星云计算机指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电子信息集团、星云计算机
实达集团指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电子信息集团和星云计算机于2013年9月27日签署的实达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1号闽通大厦11层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注册资本:158,871.85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50000100015953
组织机构代码证:71739761-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房地产、物业、酒店的投资。
公司董事情况
姓名 | 职务 | 是否在实达集团任职 |
刘捷明 | 董事长 | 否 |
钟军 | 董事 | 否 |
高峰 | 董事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宏路镇上郑村188号
法定代表人:冯国强
注册资本:703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50181100056953
组织机构代码证:15490000-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产品研发、销售及维修服务,对高新科技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及管理。
公司董事情况
姓名 | 职务 | 是否在实达集团任职 |
冯国强 | 执行董事 | 否 |
(二)相互关系
星云计算机系电子信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信息集团持有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8.76%股份,持有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8.22%股份。
星云计算机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持股目的系增加在实达集团的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月内可能继续增持实达集团的股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截止2013年9月27日,电子信息集团此次共计增持实达集团股票5788232股,加上全资子公司星云计算机原本持有的11789787股,合计持有17578019股,占实达集团股份总数的5%。
二、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详细名称、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名称 | 增持方法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股份数量占实达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 | 变动后持有数量(股) | 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占实达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 |
电子信息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3.9.13 -2013.9.27 | 5788232 | 1.65% | 5788232 | 1.65% |
星云计算机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 | — | 11789787 | 3.35% |
合计 | 5788232 | 1.65% | 17578019 | 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实达集团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3年9月27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实达集团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买入股票的时间 | 买入股票的数量(股) | 交易的价格区间(元) |
电子信息集团 | 2013年9月 | 5788232 | 4.51-4.80 |
合计 | 5788232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国强
2013 年9月27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电子信息集团营业执照;
二、星云计算机营业执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国强
2013 年9月2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州市 |
股票简称 | 实达集团 | 股票代码 | 6007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星云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州市、福清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电子信息集团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星云计算机持股数量:11789787股持股比例:3.3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电子信息集团变动后持股数量:5788232股变动后比例:1.65% 星云计算机变动后持股数量:11789787股 变动后比例:3.3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在二级市场买入实达集团股票,无卖出行为。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