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3-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60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鑫源兴于2013年9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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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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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鑫源兴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期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鑫源兴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鑫源兴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截至目前为止,除鑫源兴之外,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控制的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鑫源兴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