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3-037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29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9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长期互保合作关系,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1.9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1.9亿元,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北京新域融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按照集团公司提出的“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调整完善产业和投资结构,逐步清理不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或经济效益不佳的业务或投资的要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每股净资产0.97元为依据,以每股1元的价格,向北京新域融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王云转让所持新域融信全部200万股权,转让总价款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3-038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1.90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额为0。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号,注册资本19亿元,法定代表人冯卓,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进行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开展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国有资产投资;在开发区管委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土地的征迁等。该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4.75亿元,负债总额81.42亿元,资产负债率60%,本公司与其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长期互保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9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3-039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94,254,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刘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议案的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254,3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天阳律师事务所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3-040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乌财建【2013】119号《对“城建—欣悦园”公共租赁房项目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意见》,由于本公司承建了乌鲁木齐市1727套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2】99号),乌市财政局将2011年预留的中央和自治区公租房补贴资金7,499.34万元拨付给本公司,其中5,000万元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公司后期将根据政府最终确定的公租房管理方式,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账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