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51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3年9月23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出席本次通讯会议董事9名。本次通讯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共计21,411.9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也就该事项发表了保荐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成功收购OGAWA WORLD BERHAD股份长期融资需求以及尽量盘活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52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28日上午11:00在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兰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1,411.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53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47.80万元)共计21,411.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5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5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353,170,430.89元(含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累计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65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14,078,910.6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463,821,569.1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50,257,341.49元(扣除手续费支出)),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募集资金总额 | 1,560,000,000.00 |
1-1 | 减:发行费用 | 85,008,000.00 |
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474,992,000.00 |
2-1 | 四个项目累计资金投入 | 253,170,430.89 |
其中: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87,381,134.77 | |
2-2 |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2-3 | 购买理财产品 | 658,000,000.00 |
2-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其它费用的净额 | 50,257,341.49 |
3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14,078,910.60 |
(二)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2011年9月2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01014210014536)资金103,7500,000.00元分10笔转存为定期,2011年9月26日已全部转回活期。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2011年10月13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目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9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28日,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简称“蒙发利电子”)与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29日,子公司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分别与相关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11年10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子公司蒙发利电子与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2011年10月31日,子公司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3、2012年6月12日,子公司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简称“蒙发利营销公司”)与广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6月26日,子公司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康先”)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定存金额(元) | 期 限 | 账户余额(元) |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2901014210014536 | 60,000,000.00 | 2012.10.25~ 2013.10.25 | 64,827,687.37 |
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注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 35101535001052511766 | 70,000,000.00 | 2012.10.29~ 2013.10.29 | 70,671,026.20 |
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7342010182200110185 | 100,000,000.00 | 2012.11.12~ 2013.11.12 | 166,962,015.76 |
46,000,000.00 | 2012.10.23~ 2013.10.23 | ||||
20,308,000.00 | 2013.04.23~ 2013.10.23 | ||||
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注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 | 4100023829200006582 | 100,000,000.00 | 2013.06.08~ 2014.06.08 | 134,415,416.58 |
15,000,000.00 | 2013.06.13~ 2013.12.13 | ||||
10,000,000.00 | 2013.06.13~ 2013.09.13 | ||||
3,36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
5,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
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 40-386001040024491 | 70,000,000.00 | 2013.06.26~ 2013.09.26 | 77,202,764.69 |
6,5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
合 计 | 514,078,910.60 |
注1:2013年5月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49,500.00万元用于购买工银瑞信-蒙发利债券保本资产管理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3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
注2:2013年5月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3,300.00万元用于购买工银瑞信-蒙发利债券保本资产管理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3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
注3:2013年5月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500.00万元用于购买工银瑞信-蒙发利债券保本资产管理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3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
注4:2013年5月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3,000.00万元用于购买工银瑞信-蒙发利债券保本资产管理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3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
注5:(1)2013年5月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1,700.00万元用于购买工银瑞信-蒙发利债券保本资产管理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3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
(2)2013年6月20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5,800.00万元用于购买农行“汇利丰”2013年第144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3年06月20日至2013年09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2013年9月29日5,800.00万元继续用于购买农行“汇利丰”2013年第253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3年09月30日至2013年10月31日。
二、本次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来源于两个项目的节余资金,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剩余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已于2012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并已投入运营;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于2013年7月10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截至2013年8月31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累计已投资金额 | 应付未付金额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 项目节余金额 |
1 | 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 | 23,826.19 | 13,939.40 | 3,049.05 | 480.31 | 7,318.05 |
2 | 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 | 21,659.61 | 6,906.82 | 1,126.38 | 467.49 | 14,093.90 |
合 计 | 45,485.80 | 20,846.22 | 4,175.43 | 947.80 | 21,411.95 |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项目—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主要节余原因
1、在保证项目的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对工艺路线与设备选型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部分设备购买渠道由国外引进改为国内购买;通过公司原有老厂区设备的重新调整,腾出一部分的设备供新项目使用;
2、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与管理,减少了工程开支。
(二)超募资金项目—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主要节余原因
2013年美国新实行了竞投计划,限制了电动轮椅商的数目,原则上每个区只有一个厂商的产品能够获得政府补助,这种限制使得轮椅商的价格竞争相当激烈。另一方面,受套保风波的影响,美国政府对符合购买轮椅人士的资格审查愈来愈严格,使得轮椅的消费需求出现明显下降。受此政策的影响,公司合作的国外品牌商的轮椅销售受到很大的冲击,预计向公司的采购量相比原预测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同时,由于竞争加剧,国外品牌商对采购价格也将出现下降。鉴于本项目系公司新的产品系列,公司在制造方面尚未形成足够的成本优势,而未来量价齐降情况,将对这个项目的盈利前景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影响。
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
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经过2013年上半年的周密计划与落地实践,公司在自有品牌建设、渠道拓展、环境健康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显著,更进一步坚定了公司走自有品牌,从按摩器具行业向健康、保健产业延伸的经营发展战略。“立品牌、建团队、拓渠道,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这些都对公司的营运资金提出了要求。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的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47.80万元)共计21,411.9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480.31万元):7,318.05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3,300.00万元,在理财产品到期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后(连同收益)再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的剩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467.49万元):14,093.9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7,500.00万元在理财产品到期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后(连同收益)再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的部分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要求。公司郑重承诺:本次使用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共计21,411.9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1,411.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保荐人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蒙发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蒙发利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的部分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要求。
因此,蒙发利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广发证券对蒙发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54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概述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发利香港”)向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OGAWA WORLD BERHAD(证券代码5128,以下简称“OGAWA”)的全体股东发出自愿及有条件的收购要约(以下简称“收购要约”),以每股RM1.05的现金对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9月4日公布的人民币买卖林吉特的中间价1:0.53674(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96元。RM指马来西亚货币Ringgit Malaysia/林吉特),收购:(1) 尚未由蒙发利香港拥有的、每股面值RM0.50(折合人民币0.93元)的所有OGAWA普通股(库存股除外);(2)在收购要约结束之前,行使雇员认股期权计划项下所授予之未行使的雇员认股权而发行的所有OGAWA新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9月11日公司以人民币1.50亿元存单质押的方式,为蒙发利香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边分行申请4,600.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14年1月4日。因此次担保期限较短,且部分以资金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为了确保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成功收购OGAWA WORLD BERHAD股份长期融资需求以及尽量盘活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进行重新融资安排。
本次的融资安排经与各家银行进行协商,拟由公司为蒙发利香港向境外银行申请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担保期限为3~5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部分资产为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保函提供担保。
本次最高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3%,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蒙发利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于2007年9月12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166769)。其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殻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7楼710室。其法定股本、已发行及实缴股本均为HKD19,124,700,等分为每股面值HKD1.00的普通股股票19,124,700股。邹剑寒先生为蒙发利香港唯一董事。
蒙发利香港系公司为海外贸易客户提供更好服务及支持的平台。另外,蒙发利香港持有在美国注册的COZZIA USA, LLC 100%的股权,持有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持有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0.83%的股权。
蒙发利香港2012年度及201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 2012年1月-2012年12月 (或截止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1月-2013年6月 (或截止2013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8,961,572.10 | 39,650,851.79 |
负债总额 | 7,711,459.86 | 14,149,786.84 |
净资产 | 21,250,112.24 | 25,501,064.95 |
营业收入 | 51,287,799.25 | 36,497,571.58 |
利润总额 | 4,530,995.08 | 4,194,404.57 |
净利润 | 4,530,995.08 | 4,194,404.57 |
资产负债率 | 26.63% | 35.69% |
三、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成功收购OGAWA WORLD BERHAD股份长期融资需求以及尽量盘活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董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实施要约收购OGAWA的目的是实施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并使公司通过优化OGAWA品牌地位,提升在东南亚市场的份额。若本次要约收购成功,将使公司与OGAWA互为一体、优势互补,从而使蒙发利集团从一家研发、制造型企业,逐步转型成为一家拥有品牌、渠道、研发、制造、售后服务能力的健康行业全产业链公司,优化公司整体经营结构,公司自有品牌营业额将得到大幅提高,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贡献。因前次担保期限较短,且部分以资金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为了确保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成功收购OGAWA WORLD BERHAD股份长期融资需求以及尽量盘活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蒙发利香港向境外银行申请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担保期限为3~5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实施要约收购OGAWA,是实施战略转型及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若本次要约收购成功,双方将互为一体、优势互补,从而使公司从一家研发、制造型企业,逐步转型成为一家拥有品牌、渠道、研发、制造、售后服务能力的健康行业全产业链公司,优化公司整体经营结构,公司自有品牌营业额将得到大幅提高,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贡献。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最高为人民币4.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5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最高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亿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00元。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55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吴奕伟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衷心感谢吴奕伟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尽责,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郑家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郑家双先生简历如下:
郑家双,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6月加入公司内部审计部,2012年8月调入公司证券部至今。
郑家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郑家双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邮箱:zjs.zheng@easepal.com.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168号
邮编:361008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56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10月15日下午14:30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15:00~2013年10月15日15:00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0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0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4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4、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巧巧、郑家双
(2)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度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4;投票简称:“蒙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 《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1.00 |
议案二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00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o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蒙发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14 | 买入 | 100.00 | 1股 |
②如某股东对方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14 | 买入 | 1.00 | 1股 |
362614 | 买入 | 2.00 | 3股 |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以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15:00至2013年10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年 月 日上午 召开的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需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