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3-38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9月24日发出通知,于2013年9月29日在福山路458号同盛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舒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森兰·外高桥商业商务区D1-4、D04-04项目合作开发进行授权的议案》
鉴于森兰?外高桥商业商务区D1-4、D04-04项目投资体量较大,为提升项目品质,董事会同意就D1-4、D04-04项目引进有经验、有品牌的开发运营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引进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森兰?外高桥商业商务区D1-4、D04-04项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战略投资者、确定合作方案等)。
引进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D1-4、D04-04项目,有助于缩短项目前期开发周期,降低项目开发的资金压力与财务成本,有助于积极培育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等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功能。
D1-4地块、D04-04地块情况见临时公告(编号:临2013-08)。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至201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至2015年)>的议案》,并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
本次预案修订不涉及发行方案的调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外高桥物流开发有限公司36.67%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舒榕斌、施伟民、李云章、陈卫星、姚忠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瞿承康及陆禹平、叶贵勋、罗伟德3名独立董事进行投票表决。
经审议,会议同意收购物流开发公司36.67%股权。由于本次收购前三联发已持有物流开发公司53.33%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本次收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形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收购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48.7%股权的议案》
舒榕斌、施伟民、李云章、陈卫星、姚忠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瞿承康及陆禹平、叶贵勋、罗伟德3名独立董事进行投票表决。
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暂不收购外高桥集团持有的新高桥公司48.7%股权。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七、审议同意并认可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舒榕斌、施伟民、李云章、陈卫星、姚忠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瞿承康及陆禹平、叶贵勋、罗伟德3名独立董事进行投票表决。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景和股权转让后续事宜的议案》
按照我公司与虏克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收回景和公司股权,授权总经理在5000万元范围内,合法合规地妥善处理景和公司有关债务事宜,并将处理结果向董事会汇报。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公司董事瞿承康先生因未获明确授权,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3-39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至2015年)>的议案》。相应地,公司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重要提示”部分和“正文”部分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提醒投资者关注。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 《预案》“重要提示”部分增加如下内容:
6、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正确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2)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3)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发放股票分配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利润分配的周期: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充分讨论并拟订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上述条款的修订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订事项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7)境内上市外资股股利的外汇折算率的确定,应当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所涉外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上述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之《公司章程》修订,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在《预案》正文中增加“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内容如下: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
一、公司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每年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公司及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分配股利的方式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
(二)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分红 年度 | 分配方案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2012 | 10派1.4元(含税) | 14,150.93 | 44,067.96 | 32.11% |
2011 | 10派1元(含税) | 10,107.81 | 35,713.12 | 28.30% |
2010 | 10派1.4元(含税) | 14,150.93 | 66,237.51 | 21.36% |
合计 | — | 38,409.67 | 146,018.59 | 26.30% |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分别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8.91%;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公司新建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利润分配政策,提高利润分配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正确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三)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发放股票分配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的周期: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充分讨论并拟订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上述条款的修订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订事项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七)境内上市外资股股利的外汇折算率的确定,应当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所涉外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上述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之《公司章程》修订,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至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至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二)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发放股票分配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若在2013年至2015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的较高增长,则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本次预案修订不涉及发行方案的调整。本次修订后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3-40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0月24日(周四)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股权登记日:截至2013年10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截至2013年10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10月15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24日(周四)13: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24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四)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688号上海万和亚隆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3、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至2015年)》的议案;
4、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特别决议)
5、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6)限售期安排
(7)上市地点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9)募集资金用途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特别决议)
7、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特别决议)
10、关于暂不收购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48.7%股权的议案;
11、关于认可《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13、关于对森兰·外高桥商业商务区D1-4、D04-04项目合作开发进行授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4、5、7、8、9项议案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2013年10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13年10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10月15日)。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2001号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邮编:200131;
传真号码:021-51980850
3、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3年10月21日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4、联系人:黄磷、顾洁玮
5、联系电话:021-51980847 传真:021-51980850
五、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至2015年)》的议案 | ||||
4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5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发行方式 | |||||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4.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 |||||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 |||||
6.限售期安排 | |||||
7.上市地点 | |||||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
9.募集资金用途 | |||||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6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7 |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0 | 关于暂不收购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48.7%股权的议案 | ||||
11 | 关于认可《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12 | 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
13 | 关于对森兰·外高桥商业商务区D1-4、D04-04项目合作开发进行授权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第10、11项议案属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24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挂牌投票代码 | 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648 | 外高投票 | 22 | A股 |
938912 | 外高投票 | 22 | B股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相同意愿的表决,则按照如下进行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3号 | 所有22项议案 | 738648(A 股)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1-13号 | 所有22项议案 | 938912(B 股)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逐项表决
公司简称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外高桥 | 1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元 | 1股 | 2股 | 3股 | |
3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至2015年)》的议案 | 3元 | 1股 | 2股 | 3股 | |
4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4元 | 1股 | 2股 | 3股 | |
5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5.01元 | 1股 | 2股 | 3股 | ||
2.发行方式 | 5.02元 | 1股 | 2股 | 3股 | ||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5.03元 | 1股 | 2股 | 3股 | ||
4.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 5.04元 | 1股 | 2股 | 3股 | ||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 5.05元 | 1股 | 2股 | 3股 | ||
6.限售期安排 | 5.06元 | 1股 | 2股 | 3股 | ||
7.上市地点 | 5.07元 | 1股 | 2股 | 3股 | ||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08元 | 1股 | 2股 | 3股 | ||
9.募集资金用途 | 5.09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5.1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6 | 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6元 | 1股 | 2股 | 3股 | |
7 |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7元 | 1股 | 2股 | 3股 | |
8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元 | 1股 | 2股 | 3股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0 | 关于暂不收购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48.7%股权的议案 | 1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1 | 关于认可《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11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2 | 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12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3 | 关于对森兰·外高桥商业商务区D1-4、D04-04项目合作开发进行授权的议案 | 13元 | 1股 | 2股 | 3股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外高桥”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48(A 股)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938912(B 股)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外高桥”股票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48(A 股) | 买入 | 1元 | 1股 |
938912(B 股)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48(A 股) | 买入 | 1元 | 2股 |
938912(B 股) | 买入 | 1元 | 2股 |
如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48(A 股) | 买入 | 1元 | 3股 |
938912(B 股)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3-41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9月29日在福山路458号同盛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林萍女士委托监事长芮晓玲女士、监事孙德友先生委托监事王懋东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芮晓玲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周祝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朱军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30日
朱军缨先生简历
朱军缨,男,57岁,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研究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
曾任中国银行上海虹桥支行人保科科长;中国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中国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行长;上海市龙华迎宾馆总经理;中国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行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办公室高级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兼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工会副主任;
现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