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3-0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13年10月11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局已于2013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3)。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时间;
(3)发行方式;
(4)发行规模;
(5)定价方式;
(6)发行对象;
(7)发售原则。
3、审议《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更换两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重复表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3年10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中介机构代表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会议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3、 登记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
4、 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5、 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6、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八、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
邮政编码:350301
联 系 人:陈向明、林巍
联系电话:0591-85383777 0591-85382731
联系传真:0591-85363983
九、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采用直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的议案: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此处无需填写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 | 发行时间 | |||
2.3 | 发行方式 | |||
2.4 | 发行规模 | |||
2.5 | 定价方式 | |||
2.6 | 发行对象 | |||
2.7 | 发售原则 | |||
3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表决的议案:
序号 | 审议事项 | 候选人获得表决权数 |
12 | 关于更换两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此处无需填写 |
12.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一:LIUXIAOZHI(刘小稚) | |
1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二:吴育辉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2、对于“关于更换两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更换两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网络投票将于2013年10月11日的9:30—11:30、13:00—15:00的证券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19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2之下共有2.01-2.07共7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2.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 | 投票股东 |
738660 | 福耀投票 | 19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表决序号的1-11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 代码 | 申报价格(元)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11 | 本次股东大会的1-17项提案(含议案组2之下的2.01-2.07提案,不含2.00) | 738660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对表决序号的第12项进行累积投票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以A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为例):
表决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12 | 关于更换两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一:LIUXIAOZHI(刘小稚) | 12.01 | 200 | 100 | |
1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二:吴育辉 | 12.02 | 100 | 200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 代码 | 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738660 | 1.00 |
2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738660 | 2.00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38660 | 2.01 |
2.02 | 发行时间 | 738660 | 2.02 |
2.03 | 发行方式 | 738660 | 2.03 |
2.04 | 发行规模 | 738660 | 2.04 |
2.05 | 定价方式 | 738660 | 2.05 |
2.06 | 发行对象 | 738660 | 2.06 |
2.07 | 发售原则 | 738660 | 2.07 |
3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738660 | 3.00 |
4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 738660 | 4.00 |
5 | 关于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738660 | 5.00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738660 | 6.00 |
7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38660 | 7.00 |
8 | 关于修订《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738660 | 8.00 |
9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38660 | 9.00 |
1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 738660 | 10.00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38660 | 11.00 |
12 | 关于更换两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一:LIUXIAOZHI(刘小稚) | 738660 | 12.01 |
1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二:吴育辉 | 738660 | 12.02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有“福耀玻璃”A股股票的投资者,拟对公司全部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事项除外)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其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6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有“福耀玻璃”A股股票的投资者,拟对公司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投同意票的,其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6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有“福耀玻璃”A股股票的投资者,拟对公司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投反对票的,其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6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有“福耀玻璃”A股股票的投资者,拟对公司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投弃权票的,其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6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5、如某A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2名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关于更换两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一:LIUXIAOZHI(刘小稚) | 12.01 | 200 | 100 |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二:吴育辉 | 12.02 | 100 | 20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