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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3-037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年审费用为43万元人民币。此议案需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便于2013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统一与协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此议案需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慧芳女士、张英惠女士、王新义先生、谭忠富先生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上述两议案,并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定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成都望江宾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8号)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9日

    附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瑞岳华、国富浩华于2013年4月30日合并成立的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中瑞岳华、国富浩华都是行业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A+H 股审计资格,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合并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将坚持高起点谋划全局、高标准推动发展、高水平开展工作、高要求砥砺精神,以“专业报国、服务社会、成就员工”为己任,创新体制机制,砥砺合伙文化,培育高端人才,提供增值服务,在规范合伙制运行和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努力将瑞华所打造成为行业认同、社会信赖、让党放心的民族品牌事务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名列全国第三位,本土所第一位。

    瑞华以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为己任,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职责,积极探索,不断发展,培养了一批朝气蓬勃、业务精湛的专业队伍,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自己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全面的市场准入资格和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使我们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截止 2013 年8 月31 日,四川分所从业人员178人,其中:注册会计师70人,2012年度业务收入5200万元。

    瑞华坚持“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坚持服务立所、技术立所、品牌强所理念,紧跟中国企业发展步伐,以审计为龙头,实施评估、税务、咨询、造价相关领域协同发展战略,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着力实现 “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信息化、品牌化”发展目标,在服务国家建设、促进行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增值的专业服务!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3-038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10月25日上午9:3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成都市望江宾馆(四川省成都市下沙河铺4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0月2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出席人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办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830

    联 系 人:魏荐科 曾茗

    联系电话:028—80808130、80808131

    传 真:028—80808132

    联系邮箱:weijianke@263.net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会期半天。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