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3—04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更换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定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3—04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更换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期以来该所对公司审计工作尽职尽责,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大量建设性建议和帮助,本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为公司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由中国会计及审计行业的泰斗——潘序论先生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设立最早、影响力最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止2013年6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近6000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约1600名,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在会计界有影响的资深专家。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质,中国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司法鉴定许可资质,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大型企业审计资格,美国PCAOB资格认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两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在《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书面通知了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2013年10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5、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6、公司将于 2013 年 10 月 25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届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权就改聘事宜到会陈述意见;若会计师事务所放弃陈述,公司将在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3—04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3、会议期限:半天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0月21日。截止2013年10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603室
联系人:张石铭 周永鹏
电话:0395-5615539
传真:0395-5615583
3、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以下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2、身份证号码:
3、股东帐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个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3—04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更换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此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质等,能够胜任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