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1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10:00点
2. 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47,417,26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3.41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郭绍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霸州市约定区域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647,417,2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647,417,2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刚、杨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