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新闻·金融
  • 6:新闻·市场
  • 7:新闻·财富管理
  • 8:新闻·公司
  • 9:新闻·公司
  • 10:新闻·公司
  • 11:新闻·公司
  • 12:人物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13年10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B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版:信息披露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58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前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农业银行”、“农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减、变更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投资者通过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5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份额,其中A类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17、风险提示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和收益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8、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安信永利信用A:000310

      安信永利信用C:000335

      (三)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每个封闭期结束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

      (五)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提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份额。

      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销售机构

      (下转B10版)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