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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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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并开通网络投票的公告
    2013-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并开通网络投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3-056)。

    2013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75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1%)提议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不特定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增加临时议案后的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增加议案后)》公告编号(2013-06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眉山市新筑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上三家公司简称“乙方”)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中联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合作,实行产品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并由乙方及新筑股份为在《融资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所有客户(以下称“承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形式。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方为依据《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为基础,与甲方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

    乙方在营销产品时,确认承租人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获取其产品后,向甲方推荐;甲方根据乙方的推荐,按照承租人融资租赁申请上的选择和指定,从乙方或承租人处购买经承租人指定的产品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甲方按约定向承租人收取风险金、服务费和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甲方,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向甲方支付名义货价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2、乙方拟与甲方、丙方签订《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约定由甲方为乙方销售相关产品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合作规模为2013年10月-2014年5月租赁本金人民币9,000万元,乙方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产品的业务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合作金额达到上限后双方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可追加合作规模。本次租赁方式为直租方式或回租方式。丙方作为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管理公司,主要对甲方及乙方的相关工作起协助作用。

    3、乙方及新筑股份拟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及新筑股份拟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应按不低于租赁物价款的5%向甲方交纳风险金,并由乙方及新筑股份为承租人依《融资租赁合同》与甲方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主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之一,具有很好的资金优势。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眉山市新筑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其利用自身的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能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的客户,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可为其推荐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支持,双方优势互补,有利于扩大公司相关产品销售。同时,实行产品融资租赁销售模式,是工程机械行业的通行做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该担保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相关产品销售渠道的拓宽,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五、风险控制或处置措施

    为加强风险控制,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在筛选客户时,关注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经营资质等的审查,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要求承租人提供抵押、质押等保障措施。以防范因承租人违约致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造成损失的风险。

    (2)公司对租赁的产品保持售后跟踪服务的同时,可通过GPS定位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产品的实时远程控制,以保障产品安全,为公司后续补救措施争取时间,也能降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3)丙方作为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管理公司,为与甲方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选定保险公司,并协助乙方办理具体事项,进一步保障产品安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3.3亿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5%。若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4.2亿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9%。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证券代码:002480 公告编号:2013-06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增加议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明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5:00至2013年10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人员:

    (1)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黄志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冯克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罗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汪省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彭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周思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周本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李双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李永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陈汉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张于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对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进行分别表决。

    前两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第三项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 9:30-11:30, 13:00-15:0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3年10月18日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80新筑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8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黄志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1
    1.2关于选举冯克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2
    1.3关于选举罗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3
    1.4关于选举汪省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4
    1.5关于选举彭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5
    1.6关于选举周思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6
    2关于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周本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1
    2.2关于选举李双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
    2.3关于选举李永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3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01
    2关于选举陈汉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02
    3关于选举张于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03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4.00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对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进行分别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6倍;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其中第(一)、(二)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第(三)项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4)输入委托数量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见表一),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见表二),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一)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表二)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合 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份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5:00时至2013年10月22日15:00时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四川新津工业园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思伟

    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 案表决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数
    1关于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黄志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冯克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罗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汪省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彭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周思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数
    2.1关于选举周本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李双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李永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票数
    1关于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陈汉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张于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注: 1、第(一)、(二)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请在上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票数。其中: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6倍;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写日期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29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推荐冯克敏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