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13-01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9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鲁恒升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州热电”)的通知,截止2013年10月8日,德州热电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鲁恒升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德州热电。
二、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方式
自2012年10月9日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之日起,德州热电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7.50元/股,增持比例与首次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按照总股本953,625,000股计算,增持数量与首次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过19,072,500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临2012-17的《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止2013年10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12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8日期间,德州热电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4,452,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本次增持前,德州热电持有本公司股份4,619,94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8%。本次增持后,德州热电持有本公司股份19,072,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止2013年10月8日,华鲁恒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89,830,487股,占公司总股本953,625,000股的30.39%;华鲁恒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德州热电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08,902,832股,占公司总股本953,625,000股的32.39%。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华鲁恒升集团及德州热电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华鲁恒升集团及德州热电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德州热电具有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份增持已经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德州热电已就本次股份增持的进展情况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但尚需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股份增持实施期限届满后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该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专项核查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