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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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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3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87,779,63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5.52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南宁医药食品产业基地项目暨审议〈项目入区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87,779,63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

    2.1.1许淑清: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取得中小股东同意票141,89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的100%。许淑清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2姜成厚: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取得中小股东同意票141,89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的100%。姜成厚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3赵学伟: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取得中小股东同意票141,89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的100%。赵学伟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4陈明: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取得中小股东同意票141,89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的100%。陈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5吴少彤: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取得中小股东同意票141,89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的100%。吴少彤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6傅文发: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傅文发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许淑清、姜成厚、赵学伟、陈明和吴少彤于2012年6月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规定,公司提名上述五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除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外,还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2.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

    2.2.1甘功仁: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甘功仁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周宜强: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周宜强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罗绍德: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罗绍德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中恒集团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3.1刘明亮: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取得中小股东同意票141,89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刘明亮先生当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蔡盛林:得票总数387,77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取得中小股东同意票141,89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蔡盛林先生当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刘明亮和蔡盛林于2012年6月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规定,公司提名上述两人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除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外,还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黄贞、王志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3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0日在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许淑清女士主持。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许淑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许淑清女士的提名,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成员:许淑清 甘功仁 周宜强 陈明 傅文发

    主任委员: 许淑清

    (二)提名委员会:

    成员:甘功仁 周宜强 罗绍德 许淑清 姜成厚

    主任委员:甘功仁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周宜强 甘功仁 罗绍德 许淑清 傅文发

    主任委员:周宜强

    (四)审计委员会:

    成员:罗绍德 甘功仁 周宜强 许淑清 吴少彤

    主任委员:罗绍德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许淑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许淑清女士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廷先生、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陈明先生、谢伟香先生、彭伟民先生、李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陈明先生、谢伟香先生、彭伟民先生、李建国先生于2012年6月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第七届董事会认为,前述人员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接受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鉴于他们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对医药行业的经营管理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理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第七届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上述六位作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淑清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许淑清女士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李建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李建国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童依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童依虹女士简历:童依虹,女,44岁,大专毕业,1992年参加工作,现任中恒集团证券部副部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廷先生,男,48岁,博士研究生。曾任广西梧州市委办公室副科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助理、科长,梧州市万秀区副区长,梧州市东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共岑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书记、市长,中共梧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梧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刘伟湘先生,男,54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整合传播部部长,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谢伟香,男,50岁,大学本科毕业,中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煤炭建筑工程公司二分公司助理工程师、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二分公司副经理、广东群星房地产开发公司珠海公司经理、广东国际战备保障团参谋长兼国防飞机跑道318机密工程施工总指挥、珠江电影制片厂影城花苑小区开发总监、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彭伟民,男, 45岁,大学本科毕业。曾担任梧州市塑胶厂厂长、梧州市万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梧州市万秀区科委主任、中恒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李建国,男,45岁,大学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类)、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中恒集团财务负责人。

    许淑清女士、赵学伟先生、陈明先生的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3年9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3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年10月9日召开,会议选举李汉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李汉南先生于2012年6月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其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接受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李汉南先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熟悉,专业能力较为突出,具备履行职工监事职责的相关工作经验。基本上述情况,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继续选举李汉南先生作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李汉南先生的简历

    李汉南 男,45岁,汉族,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中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共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恒集团工会副主席、中恒集团总裁办公室主任、中恒集团监事。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3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0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2013年10月9日第三届第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汉南先生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分别是刘明亮先生、蔡盛林先生、李汉南先生。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明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刘明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