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新闻·金融
  • 6:新闻·市场
  • 7:新闻·财富管理
  • 8:新闻·公司
  • 9:新闻·公司
  • 10:新闻·公司
  • 11:新闻·公司
  • 12:人物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O一三年第九次收益分配公告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 告
  •  
    2013年10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B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6版:信息披露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O一三年第九次收益分配公告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 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 告
    2013-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262001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10月14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3年10月14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10月14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2013年10月14日为香港交易所节假日(香港重阳节翌日)。

    注:1、自2013年10月15日起恢复办理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代销机构网点进行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转换份额限制的

    公 告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3年10月14日起调整旗下基金最低转换份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1.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 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10.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3.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4.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注:上述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二、调整方案

    自2013年10月14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在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转换转出份额降至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司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