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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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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3-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13-075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宁的通知,王宁与前妻安梅女士就离婚事宜的股份分割形成如下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详细情况

    根据《民事调解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22601号)以及执行和解协议书,王宁将其持有的神州泰岳的股份的50% (即42,263,174股)分割至安梅名下。

    待股份分割过户后,王宁持有神州泰岳42,263,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安梅将持有的神州泰岳股份为42,263,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

    二、相关说明

    1、安梅承诺其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所取得的股票在王宁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

    2、安梅承诺其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所取得的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王宁代为行使,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宁持有公司6.89%的股份,仍为持有神州泰岳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1、执行和解协议书;

    2、简式权益变动书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13-076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州泰岳

    股票代码:300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宁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北辰泰岳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10-58847583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10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泰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州泰岳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宁

    上市公司、神州泰岳 指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宁

    性别: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北辰泰岳大厦22层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职务:董事长

    王宁简历:

    王宁先生,1961年出生,毕业于河北大学,理学、法学双学士,荣获2006年“中国软件企业十大领军人物”、2009年“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功勋人物”及“中国软件产业杰出企业家”。曾任河北大学校团委书记、河北大学出版社社长、联想集团工控公司电脑部经理、北京新海拓科技公司总经理,北京神州泰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中,2001年5月至2007年7月,曾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兼任北京启天同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婚姻关系解除, 根据《民事调解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22601号)以及执行和解协议书而进行的股份分割。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神州泰岳84,526,349股,占股份总额的13.7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王宁与前妻安梅达成的关于离婚事宜的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王宁将其持有的神州泰岳的股份的50% (即42,263,174股)分割过户至安梅名下,自过户之日起上述股份归安梅所有。

    本次股份分割过户前,王宁持有神州泰岳84,526,349股,占股份总额的13.78%。待本次股份分割过户后,王宁持有神州泰岳42,263,17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9%,仍为持有神州泰岳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同时,安梅承诺其所取得的上述股票在王宁任职神州泰岳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并将上述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给王宁代为行使,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神州泰岳实际控制人变化。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安梅承诺其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所取得的股票在王宁任职神州泰岳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

    2、安梅承诺其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所取得的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王宁代为行使。

    3、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宁仍为持有神州泰岳5%以上股份的股东,神州泰岳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执行和解协议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宁

    签署日期:2013年10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股票简称神州泰岳股票代码300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宁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财产分割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84,526,349股 持股比例:13.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42,263,175股 变动比例:6.8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宁

    日期:201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13-077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州泰岳

    股票代码:300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梅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北辰泰岳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10-58847583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10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泰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州泰岳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梅

    上市公司、神州泰岳 指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安梅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北辰泰岳大厦22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婚姻关系解除, 根据《民事调解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22601号)以及执行和解协议书而进行的股份分割。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持有神州泰岳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王宁与前妻安梅达成的关于离婚事宜的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王宁将其持有的神州泰岳的股份的50% (即42,263,174股)分割过户至安梅名下,自过户之日起上述股份归安梅所有。

    本次股份分割过户前安梅未持有神州泰岳股份,待股份分割过户后安梅将持有的神州泰岳股份为42,263,174股,占神州泰岳总股本的6.89%。

    安梅承诺其所取得的上述股票在王宁任职神州泰岳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并将上述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给王宁代为行使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安梅承诺其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所取得的股票在王宁任职神州泰岳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

    2、安梅承诺其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所取得的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王宁代为行使。

    3、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宁仍为持有神州泰岳5%以上股份的股东,神州泰岳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执行和解协议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梅

    签署日期:2013年10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股票简称神州泰岳股票代码300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梅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财产分割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42,263,174股 变动比例:6.8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梅

    日期: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