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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3-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38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长李广元、董事沈卢东和杨萍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通过通讯方式表决。董事长李广元、董事沈卢东和杨萍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盛业武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免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李广元先生、沈卢东先生、杨萍女士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以下提议:

    1、免去李广元先生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免去沈卢东先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免去杨萍女士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董事长李广元连续两次未能出席董事会,公司董事沈卢东、杨萍不能履行董事职权,公司董事会提议免去李广元、沈卢东、杨萍董事职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免去李广元的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同意免去沈卢东和杨萍的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何玉英女士于近期去世;李广元先生、沈卢东先生、杨萍女士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前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同意提名如下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次期满之日止:

    1、提名骆亚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骆亚君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庞超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庞超群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沈智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智飞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拟增补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骆亚君、庞超群、沈智飞、高峰等四人的简历,我们均未发现该等人员有《公司法》第147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拟增补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骆亚君等四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骆亚君,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华北营销片区销售总监,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875,000股。

    庞超群: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曾任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7,500股。

    沈智飞: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

    高峰: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3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免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职务的议案》

    1、免去李广元先生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免去沈卢东先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免去杨萍女士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骆亚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庞超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沈智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0月29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0 月 29 日上午10:00时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免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职务的议案》

    1、《关于免去李广元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2、《关于免去沈卢东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免去杨萍女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骆亚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庞超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沈智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于201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ttp://www.sse.com.cn)。

    (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于201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ttp://www.sse.com.cn)

    特别说明:上述第(二)项《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同意票数合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4倍。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10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明星电缆(603333)”所有股东;

    (二)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3年10月24日、25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邮政编码:614001

    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真:(0833)-2595155

    联系人:阴彩宾 叶罗迪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后续披露文件。

    附:1.授权委托书(格式)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表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一、《关于免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职务的议案》/
    1.《关于免去李广元先生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2.《关于免去沈卢东先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免去杨萍女士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数
    1.《关于选举骆亚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庞超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沈智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2、第二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同意票数合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4倍。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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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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