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54
证券代码:113003 证券简称:重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国重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第九会议厅
交通路线:公交车33路、334路、714路黄庄站;360路快黄庄东站
4、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公司召开现场会议的同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说明:由于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方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的具体事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上市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收购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①公司将与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②公司将与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③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
④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日常关联交易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变更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另外,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公告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有权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 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财务顾问代表及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10月12日9:30-11:30,14:30-16:30
接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201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请于2013年10月12日16: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475234。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请于2013年10月12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相应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法: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3、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788989,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2)具体程序: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1,以此类推,但99.00元代表全部议案。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九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99.00 元 |
| 议案一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 议案二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 2.1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 2.2 | (2)发行方式 | 2.02元 |
| 2.3 | (3)发行对象 | 2.03元 |
| 2.4 | (4)发行数量 | 2.04元 |
| 2.5 |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2.05元 |
| 2.6 | (6)限售期 | 2.06元 |
| 2.7 | (7)募集资金用途 | 2.07元 |
| 2.8 |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元 |
| 2.9 | (9)上市安排 | 2.09元 |
| 2.10 |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2.10元 |
| 议案三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元 |
| 议案四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4.00元 |
| 4.1 | (1)《收购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 4.01元 |
| 4.2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4.02元 |
| 议案五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元 |
| 议案六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元 |
|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 ||
| 6.1 | ①公司将与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6.01元 |
| 6.2 | ②公司将与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6.02元 |
| 6.3 | ③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 | 6.03元 |
| 6.4 | ④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 | 6.04元 |
| 6.5 |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日常关联交易 | 6.05元 |
| 议案七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7.00元 |
| 议案八 |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元 |
| 议案九 | 关于变更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元 |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④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对单个议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申报; ⑤ 本次会议投票,对于总议案99.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若对所有议案全部同意,对应申报价格为99.00元,委托股数为1股;对于议案7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7.00元代表对议案7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7.01元代表议案7中子议案7.01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⑥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跃 马凯
4、联系电话:010-88508596
传 真:010-88475234
邮 编:100097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及股东回执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所附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意见 |
| 1 | 议案1: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 | 议案2: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1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2 | (2)发行方式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3 | (3)发行对象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4 | (4)发行数量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5 |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6 | (6)限售期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7 | (7)募集资金用途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8 |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9 | (9)上市安排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2.10 |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3 | 议案3: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4 | 议案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4.1 | (1)《收购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4.2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5 | 议案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6 | 议案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 ||
| 6.1 | ①公司将与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6.2 | ②公司将与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6.3 | ③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6.4 | ④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6.5 |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日常关联交易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7 |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8 | 议案8: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 9 | 议案9:关于变更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没有做出指示。
股 东 登 记 回 执
截至2013年10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我公司(个人)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 股东账户: | 持股股数: | |
| 出席人姓名: | 股东签字(盖章): | |
| 是否要求发言: 是 □ 否□ 发言或提问要点: | ||
| 会议通知返回方式: 现场 □ 传真 □ 回函 □ | ||
|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 回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回函邮编:____________ | |
| 联系方式: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
2013年月 日
(注:传真或来函应附通知上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