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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2013-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5002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3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8,634,267.1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9,317,133.5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第3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4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3年10月21日
    除息日2013年10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10月23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2013年10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2013年10月22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2013年10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10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3年10月21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和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银财富基金销售公司”)协商一致,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前收费,基金代码:000280,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1、 中国工商银行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至2014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中国银行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期定额”方式通过中国银行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3、 交通银行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至2014年6月30日15: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交通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前端收费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4、 上海农商银行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6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投将持续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投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5、 万银财富基金销售公司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万银财富基金销售公司非现场方式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3年10月1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万银财富基金销售公司非现场方式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投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 特别提示

    1、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该代销机构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我司及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风险提示。

    三、 咨询方式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boser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交通银行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上海农商银行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www.srcb.com

    6、 万银财富基金销售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http:// www.wy-fund.com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4日

    关于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定期

    定额转换业务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

    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投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基金”),本公司决定于2013年10月14日起开通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280,C类代码:000281)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并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80)申购、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转换业务的的投资者实行优惠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转换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本公司已经公告开通了定期定投业务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博时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直销网上定期定额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为开立有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关于优惠费率和适用业务范围

    1、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基金A类申购、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转换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0年3月15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和随后关于新增博时直销网上交易所支持银行卡、支付账户、支付方式的网上交易优惠费率公告为准。

    2、对直销网上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办理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基金申购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0年5月10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网上个人投资者汇款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2012年6月25日公告的《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费率优惠的公告》为准。

    3、本公司今后若对网上交易的业务范围和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将及时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转换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 个人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4、 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公告的《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5、 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指: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博时手机交易系统(网址为wap.bosera.com)、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

    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直销中心

    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特定投资群体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0 月 14日起,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 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二、 适用基金产品范围及具体优惠

    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优惠

    博时回报混合基金(基金代码:050022)、博时信用债纯债基金(基金代码:050027)、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代码:000219)、博时信用债券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1)与B类(基金代码:051011)基金份额、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A类前端(基金代码:050106)、后端(基金代码051106)基金份额,对于通过直销中心申购上述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统一实施为原申购费率的1折,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若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及转换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10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