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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2013-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5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与中国新华电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新华电视”)签署了《户外LED全彩屏及广告发布系统定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2012年11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暨复牌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该重大合同最新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国新华电视承诺向公司采购200块户外LED全彩屏。每块显示屏面积以现场设计安装确定的尺寸为准,单价为1.50万元/㎡。中国新华电视承诺,200块全彩屏的采购期限为十二个月,即中国新华电视尽力在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公司发出200块屏的采购订单。每块显示屏的单价包含了安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保险费及公司应就此支付的所有税费。网络控制平台软件费用为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本合同货款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至合同所要求的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保修期届满时全部支付完毕。

      二、合同的履行情况

      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公司获得中国新华电视下达的第一批订单总金额预计为1,225.00万元,包括户外LED显示屏价款1,125.00万元和一套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价款100.00万元,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收到第一批订单的预付款367.50万元。目前,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的调试安装已完成,并通过使用验收。LED显示屏体的制造安装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一块LED显示屏体已完成安装,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余LED显示屏体待收到中国新华电视的安装通知后予以安装。

      公司将与中国新华电视就订单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商,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公司将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由于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合同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方式履行。所有订单在本合同采购期限内下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