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乌签署
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备忘录
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备忘录
2013-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梁伟
为适应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中国证监会近日与乌克兰国家证券和股市委员会通过邮寄方式重新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重新签署,对于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证券期货领域的监管交流合作、促进两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标志着两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据悉,1997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乌克兰证券与股市委员会(乌克兰国家证券和股市委员会的前身)签署了《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证监会自1992年10月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迄今,中国证监会已相继同50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54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