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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42版)
    2013-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3)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经理收到投资指令后分发予交易员,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准确执行。

    (4)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提出调整建议。

    (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核、监督和检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中债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此,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1:业绩比较基准(Benchmark)=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3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公告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和基金合同生效日。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五、相关服务机构”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八、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新增了“九、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

    8、对“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内容进行了更新。

    9、对“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5日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1,965,295,055.2094.03
     其中:债券1,965,295,055.2094.0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1,088,685.352.92
    6其他资产63,619,808.293.04
    7合计2,090,003,548.84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29,138,000.008.4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29,138,000.008.49
    4企业债券1,156,359,781.0075.98
    5企业短期融资券79,416,000.005.22
    6中期票据515,974,000.0033.90
    7可转债84,407,274.205.55
    8其他--
    9合计1,965,295,055.20129.14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023812国开38800,00079,728,000.005.24
    2128031312农房债700,00072,212,000.004.75
    3128246012川能投MTN1700,00071,771,000.004.72
    4138003213海控债700,00070,665,000.004.64
    5128235912森工集MTN1600,00062,100,000.004.08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9,675.25
    2应收证券清算款9,457,794.34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54,120,107.27
    5应收申购款32,231.4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63,619,808.29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2工行转债47,972,974.203.15
    2110015石化转债36,434,300.002.39

    A类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4

    1-32-4
    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2月31日1.30%0.04%0.32%0.05%0.98%-0.01%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3.66%0.12%2.15%0.10%1.51%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6月30日5.00%0.09%2.48%0.08%2.52%0.01%

    申购金额M(元)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0.32%
    100万≤ M <500万0.12%
    M≥ 500万每笔1000元

    申购金额M(元)申购费率
    M<100万0.8%
    100万≤ M <500万0.4%
    M≥ 500万每笔1000元

    持有年限(Y)赎回费率
    Y<1年0.5%
    1年≤Y<2年0.25%
    Y≥2年0